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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 2025/04/2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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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用人单位:

  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实行用人单位分类监管,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根据《甘肃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17〕1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遵循事实、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采取统一标准和程序,由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负责评价活动。通过开展评价活动,健全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制度,增强企业守法诚信意识,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管理模式,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1.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兰州新区行政区域内企业法人执照登记满1年以上(含满一年)的企业(含中央、省市驻新区注册企业)。

  2.对2024年度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可不经申报直接评定该企业诚信等级。

  三、评价方式

  (一)企业按如下内容申报评定: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4.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5.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6.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7.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8.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9.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以及专项检查等劳动保障监察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取得的企业上一年度信用记录直接进行评定。

  四、评价标准和等级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个等级:

  (一)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

  (二)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评价程序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按如下程序进行:

  1.申报阶段(4月24日至5月15日)。各用人单位对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填写《2024年度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按照管辖权限向所属中心申报。各中心填写评审意见,报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

  2.核查复审(5月16日至5月30日)。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社保、医保、就业等相关科室人员对各中心初评情况开展复核复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拟评价结果。

  3.公布结果(5月31日至6月10日)。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述及监督意见。评价结果将及时反馈给用人单位,并通过兰州新区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平台公布。

  六、评价报送资料

  各用人单位请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按企业名称分类建立电子文件夹归档后报送至所属中心。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3份;

  5.2024年6月、10月2个月的职工花名册1份;

  6.2024年6月、10月2个月的员工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年休假执行记录复印件1份;

  7.2024年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复印件1份;

  8.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名册1份(劳务派遣公司提供);

  9.2024年度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

  七、结果运用

  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各中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类监管。评价结果在兰州新区门户网站公布,并抄报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一)对评为A级的企业,适当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频次,根据相关规定适当降低缴存保证金比例,优先推荐和谐企业认定,参加评优、评先、评劳模等评比表彰活动。

  (二)对评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频次,在推荐参加评优、评先、评劳模等评比表彰活动时,要按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标准进行审查合格后再行推荐。

  (三)对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强化劳动保障日常巡查,问题仍未整改的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同时根据相关规定适当提高保证金缴存比例。

  联系人:魏龙 联系电话:0931-2903537

  附件:1.2024年度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

  2.兰州新区2024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初评表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