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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时间: 2025/04/0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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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农业农村部和省、新区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的部署要求,切实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开展。现将专项整治内容及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提供问题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惠农惠民补贴政策公开公示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在补贴资金落实过程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运营管护不到位,经营性项目资产闲置废弃或低效运行;经营主体拖欠村集体或农户分红;弄虚作假,虚构夸大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套取资金,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搞景观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批大建小、以次充好,涉农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围标串标、明招暗定、层层转包,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三)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以及贪污私分、挥霍浪费、雁过拔毛、借机牟利等问题。

  二、线索受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底,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三、举报要求

  (一)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受理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二)举报材料尽量详细,如提供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和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事件经过、合同档案、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举报方式

  线索通过受理电话、邮件和来访等方式征集。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举报电话:0931-8259416    

  举报邮箱:lzxqxczxzjsyjg@163.com来访地址:兰州新区管委会1号办公楼428办公室

  兰州新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