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兰州新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审计局
时间: 2023/09/25/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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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兰州新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管新区审计工作。承担新区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新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对新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制定新区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参与拟订新区财政经济及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新区党工委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新区重大项目开展稽查;向管委会报告对其他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管委会各部门、各园区、各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①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新区各部门、各园区、各镇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②使用新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③新区监管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④新区财政投资和以新区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⑤部门管理和受管委会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资源环保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农业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⑥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根据新区党工委审计委员会安排对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依法属于新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履行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的工作职责。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依法组织审计新区监管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负责新区审计干部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11.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
兰州新区审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法规审理科、财政与重大政策执行审计科、党政与经济责任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企业与金融审计科。
三、人员情况
新区审计局核定工作人员31名。其中:正县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县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单位现实有28人,其中:2021年6月调出1人、8月调出1人,较上年减少2人,均为干部自动离职。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650.68万元,年初结转38.3万元,年初预算收入1612.3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165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27万元(人员经费588.27万元,公用经费24.14万元), 项目 支出999.96万元,年末结转38.30万元。2022年预算执行率97.68%,较上年降低1.45%。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结转资金未支出,造成整体预算执行率降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61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2.38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61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41万元(人员经费588.27万元,公用经费24.14万元),占比37.98%;项目支出999.97万元,占比62.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612.3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61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41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999.9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减少2681.58万元,减少62.45%。主要原因是2022年审计中介服务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2.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1.58万元,减少62.45%。主要原因是2022年审计中介服务费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8.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5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42万元,支出决算为1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5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各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增加。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人员 工资 、绩效工资、其他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4.14万元,较上年31.62万元较少7.4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调整为 视频会议 。2022年培训费支出280元,较上年相比减少720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减少审计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4.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有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7.47万元,全年预算数为7.4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0万元。单位公务用车为租赁公务用车,车辆支出11.44万元填报在其他交通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工作。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7.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单位公务用车为租赁车辆,车辆支出11.44万元列入其他交通费用。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0.47万元,全年预算数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分别为:审计中介服务费1000万元、档案整理及电子化费用5万元、审计专网及其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共涉及资金10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1.审计中介服务费项目背景
(1)立项依据:根据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指示,及甘审办发〔2018〕11号文件要求,原由各被审计单位自行支付的审计中介服务费现全部转由兰州新区审计局承担。为进一步保障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及时支付2021年11月以后至2022年度审计中介服务费,共计费用1000万元。
(2)项目实施必要性:为了保障我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及其他需要聘请第三方审计的项目正常开展,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3)项目实施可行性:2021年11月以后至2022年度审计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需要支付相关审计中介服务费。
(4)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1000万元,截止12月份支出986.08万元。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审计中介服务费项目资金截止12月基本完成支出,支出率达到98.61%。
2.审计专网及视频会议运行维护费
(1)立项依据:按照省审计厅工作指示,我局需保证审计专网及视频会议设备的正常运转。审计专网的建立,一方面需要保证与省审计厅随时工作交流,方便公文传输;另一方面可以保障审计信息的安全性,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2)项目实施必要性与可行性:确保及时与省审计厅进行文件传输,保障视频会议的网络调试、正常连接与播出。已与中国电信公司签订《互联网专线业务服务合同》,与甘肃华悦公司签订《兰州新区审计局视频会议专网设备运维项目合同》。
(3)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5万元,截止12月份支出2.5万元。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审计专网及视频会议运行维护费项目资金截止12月支出2.5万元。相关工作均已经开展完毕,主要问题为填报预算不够准确。
3.电子档案整理费
(1)立项依据:根据《甘肃省审计厅关于做好档案数字化扫描建库的通知》和《兰州新区党工委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通知》要求,我局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规范审计档案管理,计划对以前年度及今年的审计业务档案、行政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并进行电子化扫描存档,以更加规范兰州新区审计局的档案管理工作。
(2)项目实施必要性与可行性:对以前年度的审计业务档案、行政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对纸质档案进行电子化扫描存档,规范档案管理,提升审计工作效率。
(3)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5万元,截止12月份支出0万元。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电子档案整理费项目资金截止12月分支出0万元。主要为选择服务方工作效率较低,承接多家档案整理工作,年度内未完成相关工作。相关工作预计明年一季度前完成。
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我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审计重点工作,项目资金预设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为兰州新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