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食品行业终身禁业人员的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5/03/24/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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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德有等10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行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本局对以上10人作出如下从业禁止: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行业终身禁业人员名单

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