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关于开展清理兰州新区逾期未审验道路运输证工作的公告
来源: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时间: 2025/03/13/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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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道路货运业户:
《道路运输证》是道路运输车辆的有效凭证,未能按时年审《道路运输证》可能造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道路货物运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了切实强化道路货运车辆管理,确保道路货物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交运函〔2020〕131号)》和行业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生产条件,要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等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并按要求每年定期开展一次车辆年度审验。
二、对逾期超过180日(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普通货运车辆(共计98家企业264辆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有关规定,鉴于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行业主管部门将向社会公告后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三、请各道路货运业户于3月21日前到兰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办理换证或年审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联系电话:0931-8254868、0931-8254886
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