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一标一评” 强化评标专家履职行为信用评价
来源: 兰州新区报
时间: 2024/11/22/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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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分中心以“信用+”为着力点,采取了现场监督与信用监管并行的策略,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的履职行为,坚持对评标专家实施“一标一评”,建立评标专家诚信档案,强化其履职行为信用评价,确保评标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坚持以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从制度建设入手,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活动为导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规则(试行)》,按照一般不良行为、较严重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三类对专家行为量化扣分,信用评价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在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代表对每个进场交易项目参与评标评审的专家从是否按时参与评标、服从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对评标评审专家现场的不良行为进行评价记录,对评标专家进行“一标一考评”,建立专家信用档案,常态化开展专家信用评价工作,作为对专家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
迟到超半小时耽误评标、未及时更新专家库中个人工作单位信息、确认参加评标后在开标前60分钟内请假……自今年10月1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评审专家现场行为信用评价规则》施行以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分中心按新的扣分标准对3名专家分别作出扣10分的处理。专家不良行为评价结果生效后,记入评标评审专家信用档案,并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开,公示期限为90天。
建立专家异议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对专家信用提出初步评价意见经审批后,于5个工作日内告知专家本人,评标评审专家对评价结果若有异议,自收到评价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质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评标评审专家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提出申诉。评标评审专家在一个年度内不良行为扣分累计达到一定标准,按规定分别对该专家予以谈话告诫、通报,暂停评标活动或清退出库的处罚。该举措将有效增强专家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提高评标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