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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4/09/20/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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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会计、政府采购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以及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新区财政、政府采购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政策,并监督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金融方针、政策,拟订新区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协助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二)负责拟订新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新区宏观经济政策的拟订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兰州新区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各部门预算执行;负责制定新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制定和实施新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会同物价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相关规定监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国有企业资本收益,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指导和监督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业务。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新区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指导项目评审工作。

  (八)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九)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研究制定和贯彻实施新区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政策,根据预算安排,汇总编制新区政府采购计划,汇编政府采购品目,并拟定政府采购目录。

  (十一)制定新区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为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内容提供综合服务。

  (十三)负责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新区金融机构做好服务和信息交流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及其相应行业自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区金融风险分析研究,防范化解和处置风险,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整顿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十五)负责新区国有企业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构建兰州新区出资企业监督管理体系;依照法律法规,监管新区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股权),加强国有经营性资产(股权)的管理工作;做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核定工作。

  (十六)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财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其中有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经济建设科、金融工作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04.2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00.55万元,下降24.31%,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二是项目经费因职责划转,相关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804.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3.04万元,占99.96%;其他收入1.17万元,占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80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25万元,占30.62%;项目支出1944.79万元,占69.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03.0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901.72万元,下降24.34%。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二是项目经费因职责划转,相关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4.89万元,下降27.55%。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二是项目经费因职责划转,相关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9.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9.97万元,占63.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2万元,占0.77%;卫生健康支出17.63万元,占0.66%;农林水支出900.00万元,占33.72%;住房保障支出30.82万元,占1.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32.65万元,支出决算为266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08.63万元,支出决算为169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项目经费因相关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暂未形成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35万元,支出决算为2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变动导致相关支出变动;二是因年初预留保险基数调整数额。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1万元,支出决算为1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变动导致相关支出变动;二是因年初预留保险基数调整数额。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财政部奖励普惠金融奖补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6万元,支出决算为3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8.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91万元,增长21.3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年度晋级晋档以及绩效标准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6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25.16%,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34.00万元,主要用于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费用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36.26%,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65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36.26%,主要原因是压减相关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5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万元,下降25.1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5万元,下降95.5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开支,线下培训轮次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3.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车辆主要为待报废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2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14个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用途,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基本符合年初设定的目标值。通过绩效自评,10个项目结果为“优”,4个项目结果为“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分项目见附件)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预算绩效评价经费等1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详见附件2)

   (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等。各项预算资金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合理控制预算,同时在项目执行中采取节约成本的措施,未有超出预算的情况发生。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所有开支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机关的日常工作运行得到保障,及时足额做好资金拨付工作。进一步保障财政工作正常运转,为新区财政、国资、金融工作提供服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我局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办事企业和服务企业满意度均达到预期。

  (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从预算、执行、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相关会议讨论研究集体决定,并督促项目主管科室加强日常监督,依据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不存在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但在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进一步改进。

  1.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方面:一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还不够严谨,预算执行中执行进度存在执行较低问题;二是部分项目年初未列入预算存在年中调剂问题。

  改进措施及建议:持续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管控水平,加大非税收入收缴力度;建议不断完善预算编制制度,保障刚性预算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绩效管理方面:一是部分绩效目标值预计不够精确,还有待加强改进。二是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制定不够全面,相关业务人员对绩效管理的理解和绩效目标的把握还不够精准。

  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健全绩效指标体系,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加强对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的培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政府采购规范、资产管理规范,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项目支出实现了预期效果,部门整体履职成效得到提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预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附件1.2023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2.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