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汇总)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4/09/18/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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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系统在兰州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新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协调推进深化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高,健全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三)制定并组织落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新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新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七)制定新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八)负责新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九)拟订并实施新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新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新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卫生行业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十二)负责新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新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十四)负责新区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十五)负责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业务工作。(十六)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共计11家汇总单位,分别为兰州新区卫健委本级、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秦川卫生院、中川卫生院、西岔卫生院、上川镇卫生院、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栖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岔综合门诊部。
2023年末在职人员编制958人,实有95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1人,遗属人员8人,社会临时聘用345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请详见附件。(备注:公开07表和公开08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表7和表8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3791.4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432.73万元,下降33.77%,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5442.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19.98万元,占53.74%;事业收入16711.15万元,占36.77%;其他收入4311.21万元,占9.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589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70.14万元,占68.79%;项目支出14320.68万元,占31.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4419.9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8916.84万元,下降54.22%。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1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16.84万元,下降54.22%。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19.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05万元,占2.85%;卫生健康支出23220.88万元,占95.09%;住房保障支出493.24万元,占2.0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81万元,占0.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717.75万元,支出决算为2441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6.26万元,支出决算为69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变动导致相关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14.69万元,支出决算为2322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追加本级及省及其他专项资金和中央转移支付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6.98万元,支出决算为49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变动导致相关支出增加。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2万元,支出决算为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尾数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32.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0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9.0万元,增长8.24%,主要原因是卫健系统引进人才,人员变动导致相关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63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71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58万元,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万元,下降62.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防控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0万元,下降63.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防控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降低。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采购计划,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采购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0万元,下降63.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防控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降低。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0.2%,国内公务接待次数增长。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8万元,增长17.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等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7.92%,主要原因是医院减少了有关培训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0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9.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1.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0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卫生监督检查、基层单位业务督导等工作、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用车、急救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本部门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以上绩效评价内容,卫生系统各单位在单位独立决算公开时各自公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突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