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 2024/09/18/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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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兰州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新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协调推进深化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高,健全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三)制定并组织落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新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新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七)制定新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八)负责新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九)拟订并实施新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新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新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卫生行业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十二)负责新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新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十四)负责新区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十五)负责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业务工作。(十六)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群人事工作科、发展规划科、法制监督与职业健康科、疾控与健康教育科、医政医管科(新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基层妇幼与家庭发展科。
2023年末在职人员编制34人,实有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遗属人员0人,社会临时聘用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请详见附件。(备注:公开07表和公开08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表7和表8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550.7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0373.83万元,下降72.4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2年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收入支出,主要为建设兰州国际健康驿站项目、方舱医院及集中隔离点建设等疫情相关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523.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87.16万元,占98.82%;其他收入136.03万元,占1.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47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21万元,占6.14%;项目支出10768.54万元,占93.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387.1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30502.4万元,下降72.8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2年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主要为建设兰州国际健康驿站项目、方舱医院及集中隔离点建设等疫情相关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7.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02.4万元,下降72.8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2022年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收入支出,主要为建设兰州国际健康驿站项目、方舱医院及集中隔离点建设等疫情相关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7.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2万元,占0.27%;卫生健康支出11321.99万元,占99.43%;住房保障支出24.83万元,占0.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81万元,占0.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38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0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51万元,支出决算为3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5月新进5名工作人员,相应增加了各项社会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36.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2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据中包含了上级专项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2万元,支出决算为2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5月新进5名工作人员,相应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2万元,支出决算为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尾数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4.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4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因2023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降低,造成人员经费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相关经费。
公用经费6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8万元,增长17.63%,主要原因是结算2022年疫情防控公文印刷费以及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各项办公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58万元,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费,因车辆使用均超过10年,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费,因车辆使用均超过10年,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采购计划,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采购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7.95%,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费,因车辆使用均超过10年,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单位督导、检查等公务活动接待。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1.57万元、印刷费3.62万元、邮电费0.61万元、差旅费7.7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3.89万元、其他交通费35.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8万元,增长17.64%,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会议费预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0万元,增长156.07%,主要原因是新区红十字会办公室职能增设至新区卫健委医政医管科,相应增加了红十字救护员培训费支出;2023年省卫生健康委增加了经济管理人员培训任务,我委组织新区卫生健康系统经济管理人员培训班,增加费8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卫生监督检查、基层单位业务督导等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3个,共涉及资金10768.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对项目自评结果存在偏差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明确改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并反馈相关整改情况,接受监督检查;将相关结果与项目进度安排及时反馈至各科室和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与相关资金分配挂钩,形成绩效奖惩应用于资金分配和年初预算安排。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急救运转项目经费、干部体检项目经费、红十字运转项目经费、医政医改管理项目经费、中医药建设和发展项目经费等2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部门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23年度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入合计为1155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87.16万元,其他收入136.0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55万元,2023年度收入总计为11550.73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我委支出合计为1155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4.21万元,项目支出10768.5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7.98万元,全部为其他收入结转。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总体绩效目标
目标1:通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签约服务,能最大限度合理截留基层普通病人基层首诊,发现需要上转治疗的,由家庭医生负责连接上级专家及医疗机构给病人提供快捷、高效的专业服务,在解决基层“看病难看病贵”的同时,也极大提高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效益,推进我国医学科学进步发展。
目标2:降低新区孕产妇、婴儿及儿童死亡率,加强母婴安全保健工作,提升新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学习考试保证医疗安全,促进医疗质量整体提升,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水平。
目标3:落实法治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负责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水平,有效保障城乡饮用水卫生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目标4:建成恒裕湖畔社区卫生服务站、上川镇卫生院提升改造项目;完成新康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工作;支付小横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兰州新区秦川中心卫生院(小横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瑞岭名郡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瑞岭锦绣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改造及设备购置、栖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瑞岭馨苑社区卫生服务站装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等历年基层医疗机构改扩建项目资金。
目标5:为在岗村医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支付单位缴纳部分,为离岗村医按服务年限支付养老补助。
目标6:全面推进新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稳步发展,进一步落实医疗安全核心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完成情况:
深入开展“明星—粉丝”家庭医生签约“三清一满意”(服务数据清、重点人群清、病情近况清,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行动。一是在委属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广“明星—粉丝”家庭医生签约模式,推出一批业务能力精、责任心强、会做群众工作的“明星”医生,吸引居民“粉丝”与之签约,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目前共签约289190人。二是深入开展“三清一满意”(服务数据清、重点人群清、病情近况清,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行动。深入开展“三清一满意”行动。截至12月26日,三轮次摸排73426户次341586人次,新增摸排建档 31949人,累计建档279505人,建档率93.17%。摸排心脑血管、慢性疼痛、肿瘤等其他疾病人群2215人。根据摸排结果提供个性化服务,群众对健康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新区成为省市医保局明确给予资金支持的5个市县之一。目前共管理高血压患者23221人,全人群管理率85.72%,规范管理率75.71%;糖尿病患者5211人,全人群管理率49.98%,规范管理率92.8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035人,规范管理率97.17%;累计管理肺结核124人,规范管理率100%。均超过省上定的目标要求。三是根据摸排结果进行个性化追踪服务,对需要住院的通过新区医共体途径积极送人就医,实现上下联动,群众对健康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兰州新区成为省市医保局明确给予资金支持的5个市县之一。在全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新区卫生健康委作了交流发言,典型经验做法被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兰州新区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调动居民基层首诊积极性》专题简报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副主任,省委书记、省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各市州、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卫生健康局分送
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一是将委属8个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纳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范围,向基层医疗机构下沉二级病种139种、药品246种;截至12月26日,已累计派出专家694人次,门诊接诊患者4320人次,各成员单位上转患者1380人次、新区第一人民医院下转患者2713人次,开展专题讲座145次、带教查房3318人次、讨论疑难病例56次,进行护理质控153次,下乡义诊与宣传服务活动45次。住院次均费用下降22%,住院患者费用中的医保支付比例逐月升高、个人自付比例逐月下降,大病重病患者向区内回流、常见多发病向基层回流的趋势愈发明显,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率明显增加,全人群建档率提高了14%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管理率分别提高了9%、6.98 %,基本实现了“大病不出区、小病就近看、未病共同防、服务更优质、群众得实惠、社会反响好”的目标。二是通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卫生人才、医疗技术“三下沉”,实现基层服务能力、诊疗水平、群众满意度“三提升”,构建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和就医新格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常继乐调研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对新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深圳市召开的全国医共体会议上新区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吕军讲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课。
深入开展托育服务工作。一是健全托育服务联席会议和联动监管机制,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机构,制作托育服务宣传片,持续做好托育机构监督工作、现场督查和专项培训工作,积极培育示范性托育机构。二是新区现有托育机构13家,建设托位108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3.6个,排名全省第一,被省卫健委通报表扬,在金昌市召开的2023年全省托育服务现场观摩推进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得到与会领导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深入开展医防融合工作。一是完善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融合的合作机制,健全了传染病处置、预防干预、临床诊疗、慢性病管理、监测评估等一体化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疾控局将新区列入国家医防融合创新试点城市,全国只有浙江省温州市和甘肃省兰州新区。
深入推进重点特色科室、县域医学和救治中心建设。一是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打造了呼吸内分泌科、普外科等6个重点科室,8个基层医疗机构打造了中医科、妇幼保健科等16个特色科室,实现错位发展,促进学科整体水平的提升。二是构建了以新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为基础,中医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建成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7个“旗舰”中医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成8个“旗舰”中医阁;新区第一人民医院能开展中医适宜技术45项,各基层医疗机构均能开展13项以上,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开展6项以上。三是影像等5大县域医学中心互联互通,全面落实“乡检查、县诊断、乡治疗”,100%出具报告。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开展省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100项。四是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全力推进胸痛、卒中等5个急危重救治中心建设,卒中中心和创伤中心已通过省级验收;胸痛中心已通过省级预检,等待国家验收;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已通过市级验收。五是积极组织参加由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获得团体和个人一等奖6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13项。
(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本次自评工作要求,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2023年度履职工作实际,从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四个方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经对各项履职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汇总分析,综合评分为98.4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部门整体支出
部门整体支出指标分值10分,2023年度我委部门整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00.27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2384.73万元,实际支出数为11472.75万元,执行率为92.19%,按比例,指标得分为9.22分。
2.部门管理
部门管理指标分值20分,从资金投入、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及重点工作管理六方面对我委2023年度部门管理情况进行自评分析,得分为19.44分。
(1)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指标分值为8分,得7.44分。2023年度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2.19%,“三公经费”支出为年初预算数的53.96%,结转结余资金比上年增长了183.04%,三公经费上涨的原因主要为公务车辆因使用年限较长,维修保养次数增多,造成车辆运行费用上涨;结转结余资金主要为2023年12月底省卫生健康委拨付的2024年卫生相关考务工作经费和2024年甘肃省骨干人才青年人才培养经费。“三公经费”使用过程中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以上指标均实现本年度指标值。在项目支出方面,全年23个项目均基本实施完成,少数未支出金额为项目实施完毕结余资金,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3.27%,按比例,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指标得分为7.44分。
(2)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指标分值为4分,得4分。根据部门履职需求,我委制订了部门财务资产管理办法,明确预决算管理、收入与支出管理、审批与报销和监督检查等管理要求,确保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委制定了多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效保障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3)采购管理
采购管理指标分值为2分,得2分。各项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程序合规、各项手续齐全,整体采购管理工作规范。
(4)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指标分值为2分,得2分。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2号)以及甘肃省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和管理、资产处置等内容进行明确。并根据相关要求按期完成涉改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5)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指标分值为2分,得2分。我委编制人数为34人。截止2023年底,在职人员30人(其中在职行政16人,在职事业9人,其他5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8.23%,实现年初指标值。
(6)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
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为2分,得2分。为统筹我委2023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印发重点工作任务通知,对相关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职责,做好计划控制、目标管理、责任到人,保障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同时,根据重点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从业务及资金两方面统筹做好重点工作的管理。在各项重点工作实施过程中,需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强化制其执行力度。
3.履职效果
(1)部门履职目标
部门履职目标指标根据我委工作职责及年度工作安排,从基本公卫宣传数、卫生监督覆盖率、建设项目完成率、健康档案建立覆盖率、“明星—粉丝”家庭医生签约完成率、党建工作完成率等方面对我委2023年度部门履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履职数量指标分值为50分,所有工作任务均稳步推进实施,因此该指标得50分。
①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行风建设。分值5分,得分5分。一是印发了《党建工作要点及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等文件,督促落实并进行考核。各党支部及时召开“三会一课”,并在甘肃党建APP上传。培训系统入党积极分子58人、发展对象13人,发展中共预备党员12人。批复成立党支部1个。开展警示、红色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三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卫生健康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定期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学习等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工作约谈”“提醒约谈”等机制,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领导干部约谈127次209人次。三是坚持以“五学联动”为抓手,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周五集中学习、“三会一课”、集中宣讲培训、科室自学等制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2次、委务会学习27次、周五集中学习33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新区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不断提******部思想理论水平。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的重要论述,加强舆情监测,及时解决投诉和信访事项,累计办理各类投诉事项282件,办结率100%,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3篇,编发简报101期,新区“三抓三促”行动办采用2篇,兰新先锋公众号采用1篇。五是持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印发了《新区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方案》等文件,督促各医疗机构每季度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并纳入月度绩效考核,定期对医共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持续优化服务。全面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组织新区卫生、医保、药监行政部门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企业严格对照6个方面30项重点问题清单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10家委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设备、药品、耗材采购等全面进行自查,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妥有序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六是认真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的监管责任,深刻吸取“4.18”北京长峰医院火灾和“6.21”宁夏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联合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新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加强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积石山地震后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累计检查10次,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全部整改到位。七是全力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反馈的53个问题,已整改52 个,1个正在整改。认真抓好新区党工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4个方面12项31个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28个,强化督促指导,健全规章制度,补齐短板漏洞,确保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全部完成剩余问题的整改。
②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分值3分,得分3分。一是根据新区主题教育统一要求,成立了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召开了系统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主题教育工作。二是新区卫生健康委7名县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新区主题教育读书班,1名县级领导提交了书面交流发言。举办了委党组主题教育读书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了中央、省、新区主题教育相关会议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9本著作、读本。邀请兰州大学魏占兴副教授作了专题辅导。组织集体观看了《航拍中国—甘肃篇》、《忏悔与警示》等专题纪录片。三是系统14位党员、干部分别围绕“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主题结合实际作了学习交流发言。四是县级领导干部在委机关和联系单位党支部讲了专题党课。领导班子和县级领导共确定调研课题9个,按要求完成调研并高质量召开了调研成果交流会,凝聚了加快新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共识。
③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分值5分,得分5分。一是医疗收入、手术、门诊量、住院人次均保持了两位数增长。截至12月26日,委属公立医疗机构门诊总量61.25万人次,同比增长34.56%;住院患者2.36万人次,同比增长51.88%;手术3200台次,同比增长15.6%;医疗收入1.88亿元,同比增长26.95%。其中,新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总量28.61万人次,同比增长1.11%;住院患者1.4万人次,同比增长14.93%;手术3014台,同比增长12.72%,医疗收入1.27亿元,同比增长25.04%。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总量32.64万人次,同比增长89.51%;住院患者0.95万人次,同比增长188.2%;手术186台,同比增长95.79%;医疗收入6095.1万元,同比增长31.14%。二是招商引资任务超额完成。2023年任务3个,已引进5个;签约金额8.73亿元。梳理和谋划甘肃民正康复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医疗设施设备购置等招商引资线索项目3个。三是1-11月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34亿元,完成全行业固投4.99亿元。四是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新区在建医疗卫生项目7个,其中新区项目5个(兰州新区疾控中心、隔离点、物资库项目,兰州空港国际健康驿站项目,移民安置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恒裕湖畔社区卫生服务站、上川镇卫生院提标扩能项目),省级项目2个(省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老年康复养护区项目,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项目)。目前,恒裕湖畔社区卫生服务站、上川镇卫生院提标扩能等2个项目均已完成;兰州空港国际健康驿站项目集中隔离区814间隔离用房具备投运条件,方舱医院区完成桩基施工;新区疾控中心、隔离点、物资库,省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老年康复养护区,省疾控中心公共卫生中心一期,新康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4个项目已完成主体施工。
④持续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分值3分,得分3分。一是完善人才绩效考核机制,修订完善了《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委机关绩效考核办法》、《新区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绩效考核办法》。二是今年累计引进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7名,同比增长26.77%。签订新考录农村定向医学生7名。推荐甘肃省优秀专家1名、全省卫生健康骨干人才1名、全省卫生健康优秀青年人才3名。三是柔性引进外籍专家萨米尔·伊萨到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坐诊1次;从4家省级医院柔性引进7名专家,建立7个名医工作站,充分发挥名医在技术指导、师承培带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确定12名省级专家、44名市级医院医生对基层家庭医生开展业务指导。四是56人分别聘任到高级、中级、初级岗位。聘用41名毕业生充实村医队伍。五是各医疗机构累计派出132人次参加省内外进修、规培。
⑤强力推进中医药产业提质增效。分值5分,得分5分。一是抢抓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机遇,成立新区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印发《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新区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累计建成省级及以上中医药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平台14个,13个品种被列入陇药大品种大品牌。二是落实“一企一策”帮扶措施,深入中医药企业调研并积极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推荐佛慈、和盛堂成功纳入省级工业“白名单”企业,兰州佛慈制药获评新区首个“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和“甘肃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三是今年1-11月新区完成中医药全产业链产值33.45亿元,同比增长21.64%;完成中医药产业增加值7.52亿元,同比增长2.04%。组织和盛堂等21家企业参加中国(甘肃)第四届中医药产业博览会。
⑥科学精准防控传染病。分值3分,得分3分。一是制定应对第二波新冠疫情预案和入境监测、常态化防控等工作方案,做好监测预警、口岸防控、医疗救治、物资储备、疫苗接种、科普宣传等工作,强化人员培训与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猴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桌面推演。二是成立口岸防控专班,建立入境筛查、交流协作、共享协商制度,加强境外输入疫情和病毒变异株监测及猴痘监测。机场口岸自4月11日恢复出入境航班以来,累计查验入境航班107架,海关抽检采样522份,实验室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样本21份,均向本人告知并向目的地推送信息。三是抽取中川园区新安社区开展城市社区人群监测,抽取秦川园区小横路社区开展农村地区社区人群监测。选择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开展污水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共采集26次,污水样本中未检出阳性结果。
⑦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成效显著。分值6分,得分6分。一是新区在2022年度全省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中位居第一,省上奖励69.78万元。2023年省上下达新区为民办实事两癌筛查任务1100人,基本公卫两癌任务1350人,总计2450人,新区已完成2539人,超额完成省上定的任务。二是新区秦川中心卫生院等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受到国家通报表扬。目前,新区“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达标率100%,推荐标准达标率57.14%,排名全省第一。三是完成2023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398人和特别扶助54人的乡镇、园区、市级三级资格审核以及国家人口统筹系统信息录入及年审上报工作。四是发放叶酸4218瓶,完成率100.4%,孕前优生检查233对,完成率104.5%。持续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五是印发了《新区安宁疗护服务试点工作通知》,栖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安宁疗护试点单位。中心与新区福利院签订服务协议,为需要健康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包含中医适宜技术的医疗服务。六是完成老年人体检17773人,体检率92.64%。公立医疗机构对6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门诊服务时减免普通门诊诊查费2元,减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诊查费1元,进一步减轻老年人就医负担。积极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栖霞社区被评为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各基层医疗机构与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深化医联体合作,融合疾控、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了以家庭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深度融合的服务模式,提升老年人慢性病管理水平,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入选国家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经验资料汇编。七是新区选送的作品《我是一名战士》在全国家医风采展现晚会上表演并获观众投票第三名,授予“健康文艺风采奖”;反映新区抗疫工作的视频短片《战疫的奉献》被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展播,在省内外卫生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⑧持续提升卫生监督执法和放管服改革水平。分值4分,得分4分。一是持续开展医疗乱象、医疗美容机构、抗(抑)菌专项、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专项整治,对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医疗美容、生活美容机构全覆盖,对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学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开展全方位卫生监督检查和专题培训,并对供水单位、餐饮具企业进行集体约谈,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共180余份,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12起,罚款9万余元。同时,结合“两轻一免”柔性执法,推动执法有温度、效果有力度。在卫生健康领域全面开展“互联网+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共录入监管信息144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9条。并对监管处罚信息进行双公示,双公示及时率、合规率均为100%。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卫生、人文环境专项大整治,整治延伸至村级卫生室,新区医疗环境及服务质量加速提升。以省级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监管试点为契机,扎实推进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已对281家企业完成分级分类评价,依据评价等级开展差异化监督执法。二是持续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督促各医疗机构健全完善药事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开展处方点评,严格落实药物短缺监测预警信息直报系统“零报告制度”,联合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开展麻精药品监督管理专项检查,确保药品供应充足,配备使用安全、规范。三是制定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宣传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集中普法活动5轮次,开展法律“八进”活动20余轮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以干带教”活动,全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推进系统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执业。
⑨持续加强红十字会健康教育促进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分值4分,得分4分。一是举办4期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班。印发了《新区2023年无偿献血活动实施方案》,干部群众1000人次无偿献血,完成200人份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入库工作。筛查和救助0-14周岁贫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26 例。二是开展健康科普“六进”活动,举办讲座160余次,个性化健康教育达10万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测血压、血糖1万余人。开展心理健康专题讲座11场覆盖7000名师生。抽取6个村(社区)的360户开展居民健康素养、中医药素养水平监测。三是省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为健康场所。创建10家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创建省级卫生乡镇2个,省级卫生村15个。26家单位分别创建为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完成重点地段病媒生物防制评估工作。投入14万元在中川体育公园、百花公园打造了健康步道,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培养健康生活理念。四是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开展食品化学污染物风险监测和地方产品及食源性致病菌专项检测,举办爱国卫生月和全民营养周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活动,张贴宣传标语、横幅280余条,义诊和讲座13次,发放宣传资料1.7万余份。
(2)部门履职效果
部门履职效果目标指标分值为6分,得6分。
2022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新区卫健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和常规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基础上,狠抓卫生项目协调跟踪,努力提升医疗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和卫生健康各项重点指标任务。
稳步推进疾控机构改革,在新区卫生健康委挂牌成立了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局。新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已完成,开展新冠病毒、猴痘、流感、病毒性腹泻、手足口病、麻疹、风疹等病原学检测工作。艾滋病检测初筛实验室通过省级专家现场验收。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设备正在安装调试,申请省级CMA质量认证,明年全面开展水质常规检测工作。
积极推进预防接种单位能力提升,7家预防接种门诊均完成数字化建设和创建为5A级预防接种单位。各医疗机构储备手足口病、水痘、流感等疫苗,为12467名18岁以下儿童查漏补种疫苗,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
印发了《新区流行性感冒防控方案》,密切关注和分析研判季节性传染病流行趋势,及时调整应对举措。开展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健康讲座100场次惠及5万余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
依申请类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比为95.20%,即办件率达到94.37%,均高于全省水平。
发放叶酸4218瓶,完成率100.4%,孕前优生检查233对,完成率104.5%。持续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印发了《新区安宁疗护服务试点工作通知》,栖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安宁疗护试点单位。中心与新区福利院签订服务协议,为需要健康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包含中医适宜技术的医疗服务。
完成老年人体检17773人,体检率92.64%。公立医疗机构对6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门诊服务时减免普通门诊诊查费2元,减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诊查费1元,进一步减轻老年人就医负担。
(3)社会影响
社会影响指标分值为6分,得6分。2023年度,我委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无违法违纪情况,新区选送的作品《我是一名战士》在全国家医风采展现晚会上表演并获观众投票第三名,授予“健康文艺风采奖”;反映新区抗疫工作的视频短片《战疫的奉献》被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展播,在省内外卫生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4.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指标分值为10分,得10分。2023年度我委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从严治党,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医疗卫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做好人力资源建设工作,强化人员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各项档案资料的管理,为后续相关工作开展带来可持续影响。
①长效管理
长效管理指标分值为2分,得2分,以中期规划建设完备程度进行体现。2023年度我委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规划总结全年工作任务,制定相关中期规划方案,为后续相关工作开展提供方向指导。
②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指标分值为2分,得2分,以党建工作开展规律性进行体现。2023年我委持续加强和夯实新区各医疗机构基层党组织建设,把重点放在组织建设上。围绕服务功能,抓好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以党内学习教育为载体,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为系统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锻造党性锤炼“大熔炉”,促进系统内医务人员更好地提高医疗水平、造福患者群众。
③信息化建设情况
信息化建设情况指标分值为2分,得2分。2023年新区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智慧医疗监管应用平台、医疗数据质控平台、医疗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区域云HIS系统、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已在华为云平台完成部署,卫生专网数据链路已开通,基层卫生院已完成区域云HIS系统运行前的测试和培训,相关诊疗目录、药品目录及库存信息等已录入系统,均投入使用。
④人力资源建设
人力资源建设指标分值为2分,得2分,以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进行体现。我委根据人力资源管理需求,积极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工作,以完备的培训机制来促进人员能力的提升,保障部门整体工作的有效开展。
⑤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指标分值为2分,得2分,以档案管理完备性进行体现。针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委严格按照相关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档案综合管理。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分值为10分,得10分。从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与群众的角度出发进行了解,2023年度我委各项工作的开展,得到社会群体较为广泛的认同,我委将进一步强化患者维权体系建设,协调解决好医患纠纷和信访积案,不断推进医患关系、干群关系和谐发展。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3年初预算资金医政医改管理经费主要用于,为全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继续推动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和秦川中心卫生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提升总医院(医联体)信息化建设水平,强化基层信息化服务能力,预算医改检测平台建设资金200万元。由于年初我委2023年积极向省卫健委争取医改资金,目前已下达到位资金203万元(甘财社【2022】98号-100万元、甘财社【2023】60号-103万元),将全部投入到医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将本级预算资金按照优先用于其他重点项目中的原则,该项目资金结余缴回。
2023年经过全系统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卫生健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主要任务,但还存在一些困难问题:一是医疗卫生人才梯队不完善,医疗机构缺乏知名度高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少,医院和学科的核心竞争力有待提升。二是医疗卫生资源体量较小,综合性医院数量较少,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执业护士数与新区人口快速增长不相匹配。三是中医药产业整体不强,建成投产企业对新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低。2024年,新区卫生健康委将持续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新区各项部署要求,持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主动创稳成效。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健康新区和助推新区高质量发展,抢抓强省会、强新区、强工业等重大政策和发展机遇,坚持抓学习与抓业务相结合,抓创新与促发展相结合,认真研究谋划、快速推动落实、提升工作质效,抓好各项基本工作、重点工作和民生工作,全力推动卫生健康工作显特色、出亮点、上水平、提质量。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及自评表,以附件形式附后。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细评价结果以附件形式附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突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