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 2024/09/2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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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新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新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牵头拟订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新区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拟定及落实;负责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新区就业形势稳定。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负责新区本级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负责新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协调做好农民工工作;负责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拟订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劳动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四)承担新区司法行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加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领域执法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五)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救助慈善与社会工作科(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社会事务科(残疾人工作科)、法治科、医疗保障科、司法工作科、就业促进科、劳动保障监察科、社会保险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科11个科室。截止2023年底共有工作人员57人,其中在编人员41人,聘用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为以下9张表格,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国有资本经营相关数据,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704.1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110.4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收、支较2022年度减少12419.3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61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73.56万元,占99.76%;其他收入45.08万元,占0.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60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24万元,占6.81%;项目支出17335.56万元,占93.1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648.3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0609.39万元,下降36.26%。主要原因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收、支较2022年度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6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7.54万元,增长18.9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追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投资前实账利息、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费补助等预算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61.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30.20万元,占1.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94.29万元,占88.57%;卫生健康支出1205.07万元,占7.79%;农林水支出282.55万元,占1.83%;住房保障支出49.80万元,占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9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546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7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有结转资金,二是当年下达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89.82万元,支出决算为1369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度追加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投资前实账利息、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费补助等预算项目资金;二是下达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记实职业年金等转移支付资金;三是就业补助资金、普惠金融等资金上年有结转。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下达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了普惠金融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29万元,支出决算为4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缴费基数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6.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08万元,增长4.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资和工资晋升后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取暖补贴等支出。
公用经费77.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租赁费、维修(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111.64万元,本年支出3111.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及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当年未开展公务接待。2023年起恢复正常,共产生接待费0.22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没有因公出国需求和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务用车已报废,故没有预算车辆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书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车辆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书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自有车辆,没有产生车辆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年初预算全部形成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当年没有公务接待。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等费用极少,2023年恢复正常后上述费用均有所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没有举办线下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1万元,下降45.9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精简各类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4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3.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3.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兰新财发[2024]35号)相关要求,我局明确了绩效评价的指导思想、评价范围、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以及参与评价的各科室职能职责,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秩序、有依据的开展。
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本级预算项目47个,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55个,共涉及资金1419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的5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11.6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结果看,我局所有项目资金安排符合国家规定,实施过程规范有序,项目目标完成较好,取得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次随决算公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等预算项目82项。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2580.67万元,全年支出2580.67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落实了参保缴费补贴。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累计参保缴费1527人,缴费补贴已及时足额补贴到位,通过参保缴费补贴资金的落实,提高了被征地农民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享受参保缴费补贴被征地满意度99%。
(二)代缴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5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110万元,全年支出93.11万元,执行率84.65%。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和计划生育“两证户”等缴费困难群体,新区财政按照100元/人·年的标准予以代缴。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共为9311人代缴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93.1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时、足额代缴到位,保障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困难群体满意度100%。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基础性养老金,高龄老人补贴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1275万元,全年支出702.49万元,执行率55.1%。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参保缴费人员新区财政补贴已全部配套到位,享受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和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已按时足额发放。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贴48006人,基础养老金补贴20030人,高龄补贴1688人,资金及时足额补贴到位,保障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补贴群众满意度99%。
(四)记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9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400万元,全年支出399.62422万元,执行率99.9%。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1年1月-2022年10月期间退休人员、2023年转移人员记实了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为40名统筹范围内(省内)转出人员、92名退休人员记实了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顺利办理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养老金实发。
(五)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费补助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8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265.25万元,全年支出264.625万元,执行率99.98%。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2-2023年冬季采暖费补助新区财政已全部配套到位,享受采暖费补助人员的采暖费已按时足额发放。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2-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1546人,采暖费70.625万已按时拨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194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保障领取待遇人员温暖过冬,享受采暖费人员满意度99%。
(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责任分担责任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8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542万元,全年支出542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新区财政已按时足额拨付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支出责任金额,确保了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省人社厅、财政厅核定新区2023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支出责任542万元(其中,应分担调标补助责任160万元,应分担自行出台政策补助责任382万元),新区财政已按时足额拨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确保了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投资前实账利息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38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1000万元,全年支出938.384414万元,执行率99.38%。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完成了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前实账利息记实工作,切实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为3174名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记实了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前实账利息938.38万元,切实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彩虹城集中办公区租赁及运营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128万元,全年支出127.63万元,执行率99.71%。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司法、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场地租赁及日常运营维护。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保障司法工作科、劳动仲裁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科等科室办公用房 ,保证业务正常开展。
(九)业务经办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4.3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50万元,全年支出21.17万元,执行率42.34%。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高政策知晓率,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及效率。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时交纳各项业务专网费用,印制宣传材料等,确保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十)兰州新区法律顾问服务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到位资金100万元,支出100万元,支出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与4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为新区各园区各部门提供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诉讼案件代理、参与会商研判、参加相关会议、开展法治培训,单位满意度100%。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为新区管委会及各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十一)行政复议咨询专家及调解和解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4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到位资金5万元,支出0.2万元,支出率4%。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充分发挥调解和解快捷、有效的作用,快捷、有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公信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兰州新区行政复议专家咨询组工作细则(试行)》《兰州新区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组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向行政复议专家咨询组、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组人员支付办案经费。
4.绩效目标执行出现的偏差。2023年通过行政复议专家咨询组咨询2件、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组参与调解11件,因向复议专家咨询、调解和解人员参与调解案件较少,导致偏离绩效目标。
(十二)“两保一孤”特困人群民生综合保险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8分。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为充分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有效降低新区城乡“两保一孤”特困人群因患重特大疾病、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疾病身故等造成的致贫、返贫风险。
(2)项目内容。为保障新区困难群众因重大特疾病生活不受影响,避免因病返贫问题,2023年为3319人城市全额对象、农村一二类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孤儿购买民生综合保险。
(3)绩效目标。2023年为33194名困难群众购买民生商业保险,保障困难群众因重大特疾病生活不受影响,避免因病返贫问题,让困难群众患病后能够得到及时救治,更大程度缓解困难群众因患病、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压力。
(4)项目预算情况。项目年初预算27万元,已于6月份完成项目实施。
2.监控结论及分析
(1)项目管理情况。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制度,完成项目管理执行。
(2)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到位资金27万元,1-8月支出26.552万元,支出率98.3%,该项目已全部完成。
(十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21分。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根据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统一城乡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2号),预算提标资金744.52万元;根据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鼓励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福利院试点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26号)预算资金2万元;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低收入居民取暖费补贴标准的通知》(兰民发〔2014〕152号)相关文件精神。
(2)项目内容。通过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有效保障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绩效目标。2023年为困难群众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4)项目预算情况。项目年初预算500万元,年中调剂30万元用于其他事务全年预算470万元。
2.监控结论及分析
(1)项目管理情况。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制度,完成项目管理执行。
(2)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到位资金470万元,1-12月支出9.79万元,支出率2.08%。
3.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执行出现的偏差。偏差主要原因是2023年省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较多,在保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前题下,优先支出省级下达资金,因此造成新区预算资金支出比例较低。
(2)无项目实施存在的其他问题。
(十四)两节慰问困难群众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6分。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2023年元旦、春节重要节日对特困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进行走访慰问,预计慰问24户,每户1500元标准,满足特殊困难群众生活需求。
(2)项目内容。通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
(3)绩效目标。2023年度元旦、春节重要节日期间,按每户1500元标准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慰问。
(4)项目预算情况。项目年初预算5万元,已于2月完成支出。
2.监控结论及分析
(1)项目管理情况。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制度,完成项目管理执行。
(2)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到位资金5万元,2月前支出4.2999万元,支出率86%。
(十五)“爱心理发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爱心理发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到位资金2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24万元,全年支出24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爱心理发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资金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文件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保障中央、省、新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各项任务落实,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新区就业局势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安置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73个,岗位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主要安置在新区各乡镇。按照每月及时足额支付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着力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收入水平,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和保障措施有效落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就业。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满意度达95%。
(十六)创业担保贷款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创业担保贷款到位资金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50万元,全年支出20.402896万元,执行率20.4%。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创业担保贷款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支持兰州新区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为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9人,为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家。
质量指标。监督银行贷款发放准确率到100%。
时效指标。按照贷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3)社会效益。减轻创业者和企业负担,强化稳就业保就业支持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满意度满意度达95%。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差原因:由于新区准入经办银行单一,原定经办银行(邮储银行皋兰县支行)在无法与担保机构形成合作的情况下阻碍业务正常开展。虽经协调已简化了贷款申办的流程和要件,但由于担保公司与银行在审核过程中为规避风险所要求的程序和对申请的审核标准不一致,致使办理程序复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不理想。
改进措施:下一步将加大经办银行的准入,降低对担保的依赖性,简化贷款相关程序,扩大贴息范围。
(十七)公共就业服务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2分。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公共就业服务到位资金12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120万元,全年支出21.787205万元,执行率22.8%。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共就业服务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文件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保障中央、省、新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各项任务落实,积极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局势持续稳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以奖代补等方式开展招聘会35场次,开展职业信息发布、政策宣传工作35场次。
质量指标。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放奖补资金每场两万元。
时效指标。按照招聘会召开进度及时发放奖补资金。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不断扩大招聘会规模,提升招聘会影响力,吸引更多人才集聚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促进就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满意度满意度达95%。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差原因:2023年,共开展各类招聘活动35场次以上,拨付公益性招聘会补助97.99万元,因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充裕,故最终资金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支付,使该项资金未能及时支出。此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中实际拨付大就业网络服务费3.6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18.02万元、人力资源服务培训授课费0.15万元,共计21.787205万元。
改进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政策,认真梳理各类就业补助政策,对现行各项涉及资金补贴等政策进行严格测算、在确保刚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的基础上,增加就业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安排总量,进一步拓宽资金支出渠道。
(十八)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补助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到位资金14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141万元,全年支出141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文件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保障中央、省、新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各项任务落实,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新区就业局势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2023年安置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282个,主要安置在新区各乡镇。
质量指标。省级开发的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400元/人*月。
时效指标。按照每月进度每月及时足额支付农村村级公益性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着力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收入水平,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和保障措施有效落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就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满意度达95%。
(十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内容。严格落实《兰州新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为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训练。
2.项目预算情况。年初财政预算资金100万元,全年支出100万元,执行率100%。
3.主要成效。全年共救助残疾儿童167人,切实减轻了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和精神负担,提高了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增强了社会参与能力。
(二十)重度残疾人及一户多残等家庭生活水电气暖费用补贴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分。
1.项目内容。严格落实《兰州新区重度残疾人及一户多残等家庭生活水电气暖费用补贴实施方案》新民社发〔2017〕51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及一户多残等家庭,落实生活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等费用。
2.项目预算情况。年初财政预算资金520万元,全年支出509.47万元,执行率97.98%。
3.主要成效:全年为4338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及特困残疾人家庭发放了水电气暖补贴,减轻了残疾人家庭水电气暖缴费负担,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条件,切实提高了残疾人的幸福感,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二十一)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内容。为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作用,提升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服务能力,对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落实误工补贴。
2.项目预算情况。年初财政预算资金17.1万元,追加8.46万元,全年预算25.56万元,支出25.56万元,执行率100%。
3.主要成效。为新区71名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落实了每月300元的误工补助,增强了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对残疾人工作的自信性和主动性,发挥了基层组织作用,提升专职委员服务能力。
(二十二)70岁以上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内容。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兰州新区70岁以上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新社发(2013)34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
2.项目预算情况。年初财政预算资金7万元,全年支出7万元,执行率100%。
3.主要成效:全年为149名贫困老年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增加了贫困老年残疾人收入,有效改善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二十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发展补助补贴等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75分。
1.项目内容。支持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开展就业服务,为吸纳残疾人就业企业及残疾人自主创业人员落实相关人就业创业相关补助政策、保障残疾人生活,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及生活水平,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2.项目预算情况。年初财政预算资金200万元,调剂8.46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全年预算191.54万元,支出186.68万元,执行率97.46%。
3.主要成效: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发展补助补贴等资金作用,一是为新区缴纳了社会保险的31家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及8名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就业社保补贴145.98万元,有效促进了残疾人就业,减轻了用工企业和灵活就业残疾人社保费用负担;二是为34名新区自主创业残疾人发放了自主创业补贴6.8万元,有效提升了残疾人自主创业能力,推动了残疾人兴业增收;三是为2名农村残疾人农业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加能手发放扶持资金4万元,精准扶持了农村残疾人农业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加能手,助力他们扩大产业经营规模,带动和帮扶更多残疾人家庭发展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等产业;四是全年为30名贫困老年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贴1.86万元,服务对象满意度100%;五是为新区71名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调剂落实了每月300元的误工补助8.46万元,解决了专职委员岗位待遇问题;六是为53名残疾人开展了上门评残服务,支出上门评残费用0.4万元,为残疾人提供了便利的评残服务;七是为70名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给予残疾评定补贴0.75万元,切实有力推动残疾证愿办尽办、应办尽办,并及时主动将符合条件的残疾群众纳入有关惠残政策保障中;八是配套26.9万元为569名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适配各类辅具677件,残疾人基本辅具实现全覆盖。
(二十四)惠民殡葬暨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
1.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背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推进殡葬改革、引导群众选择火葬、节地生态安葬。
(2)项目内容。为城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身故后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存放等殡葬服务,减轻困难群众殡葬支出负担。为去世后实行火葬且在定点服务单位按节地生态葬式标准安葬的城乡居民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分层分类提供奖励性补贴。
(3)绩效目标。切实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引导群众生态安葬。
(4)项目预算情况。项目年初预算4万元。
2.自评结果概述
(1)项目管理情况。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制度,完成项目管理执行。
(2)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到位资金4万元,1-12月支出0万元,支出率0%。
(3)存在问题。新区群众在兰州市殡仪馆火化后,在殡仪馆享受了惠民殡葬政策。同时群众生态安葬意识较弱,虽然有奖补政策,但是还是很少有人选择生态安葬。
(二十五)福利机构慰问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背景。在春节前夕,为新区社会福利院和秦川福寿院发放慰问金,体现全社会对特困供养机构服务对象的关心关爱,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2)项目内容。在春节前夕,为新区社会福利院和秦川福寿院发放慰问金,提高特困供养机构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体现全社会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关心关爱。
(3)绩效目标。提高养老机构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体现全社会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关心关爱。
(4)项目预算情况。项目年初预算3.5万元,全年执行3.5万元,执行率100%。
2.自评结果概述
主要成效:通过在春节前夕开展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全面提高特困供养机构服务对象生活水平,减轻机构运营压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二十六)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费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1分。
1.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背景。根据《兰州新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为精准确定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等级情况和服务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开展综合评估,为精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政策依据。
(2)项目内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开展综合评估,为精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政策依据。
(3)绩效目标。精准确定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等级情况和服务需求,为精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政策依据,实现“需求评估+精准服务”的无缝衔接。
(4)项目预算情况。项目年初预算6万元,全年执行4.85万元,执行率81%。
2.自评结果概述
主要成效:根据《兰州新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开展综合评估,精准确定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等级情况和服务需求,合理确定补贴资金,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切实符合老年人实际需求。
(二十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0分。
1.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背景。根据《兰州新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根据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等级情况和服务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急等“五助”服务,切实提升居家老年人生活照护水平。
(2)项目内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急等“五助”服务,切实提升居家老年人生活照护水平。
(3)绩效目标。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急等“五助”服务,切实提升居家老年人生活照护水平。
(4)项目预算情况。项目年初预算70万元,后期调剂44.3万元,全年预算25.7万元。,支出0万元,执行率为0。
2.自评结果概述
(1)主要成效。根据《兰州新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各项目承接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急等“五助”服务,切实提升居家老年人生活照护水平,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2)存在的问题。新区居家养老服务已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有序,服务费用顺延至2024年度结算。
(二十八)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3分。
1.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背景。根据《兰州新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根据综合评估结果,为彩虹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小横路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拨付运营补贴,降低运营成本,确保2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营。
(2)项目内容。根据综合评估结果,为彩虹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小横路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拨付运营补贴。
(3)绩效目标。降低彩虹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小横路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成本,确保2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营。
(4)项目预算情况。项目年初预算20万元,全年执行6万元,执行率为30%。
2.评结果概述
主要成效:通过为彩虹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小横路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拨付运营补贴,降低2021年度建成的2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成本,确保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起来用得好”,切实发挥为民事实项目作用。
(二十九)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背景。2023年度省政府为民事实项目,分配兰州新区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任务,其中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补贴250万元,村级互助幸福院每个补贴20万元。省、市、县三级按照相关标准配套资金。为确保为民事实项目顺利完成,新区按相关要求配套市、县两级资金。
(2)项目内容。完成2023年度省政府为民事实项目,建成1家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2家村级互助幸福院。
(3)绩效目标。建成1家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2家村级互助幸福院,确保为民事实项目高质量建设、高标准落地。
(4)项目预算情况。项目年初预算45万元,全年执行45万元,执行率为100%。
2.自评结果概述
主要成效:完成2023年度省政府为民事实项目,建成1家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2家村级互助幸福院,提升新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短板,不断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
(三十)兰州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费用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
1.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背景。为切实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居家照护条件,为其开展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项目,方便特殊困难人群居家生活,提高生活质量。
(2)项目内容。为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14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改造内容涵盖高差处理、卧室改造、卫生间改造、辅助器具适配等8大类17小项。
(3)绩效目标。通过开展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项目,切实提高特殊困难老年人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居家照护条件,提升生活质量。
(4)项目预算情况。项目年初预算40万元,支出0万元,执行率为0。
2.自评结果概述
存在问题。该项目因二次招标,导致项目实施时间延迟,未能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导致资金滞留,未实现既定目标。
(三十一)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本级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
1.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背景。2023年度省政府为民事实项目,分配兰州新区1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任务,其中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补贴250万元。省、市、县三级按照相关标准配套资金。为确保为民事实项目顺利完成,新区按相关要求配套市、县两级资金。
(2)项目内容。完成2023年度省政府为民事实项目,建成1家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3)绩效目标。建成1家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确保为民事实项目高质量建设、高标准落地。
(4)项目预算情况。项目年初预算125万元,支出100万元,执行率为80%。
2.自评结果概述
主要成效:完成2023年度省政府为民事实项目,建成1家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短板,不断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
(三十二)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资金34万元,全年支出34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实际接种人数给予补贴,做到应补尽补。
3.各项指标完成分析。按实际接种人数按时足额给予补贴,减轻群众自付负担,保障受种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接种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十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3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资金134万元,全年支出111.82万元,执行率8.3%。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减轻了困难群众负担。
3.各项指标完成分析。不断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三十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7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资金5万元,全年支出2.37万元,执行率47.4%。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提高了劳资双方的政策知晓率,提升新区和谐劳动关系,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构建了和谐的劳动关系。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资专管员培训9场,未发生50人以上的群体性讨薪事件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极端讨薪事件。处理各类讨薪案件和其他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纠纷,使新区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劳资双方满意度达95%以上。
(三十五)会议场地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8.7万,全年支出8.7万,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保障全年大型会议及培训顺利举行。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全年召开会议及培训35场次,会议服务符合标准,会议筹备及时开展,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会议组织者及参会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十六)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补贴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9分。
1.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内容。该项目主要为用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困境儿童给予辅具租赁补贴。
(2)项目预算情况。年初财政预算资金100万元,全年支出88.72万元,执行率89%。
2.自评结果概述
主要成效:紧贴民政兜底对象、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服务需求,出台了《兰州新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补贴办法》,建立了多元化、多层次的消费补贴制度,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对康复辅助器具的认知度、使用率。
(三十七)兰州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27.98万,全年支出27.98万,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按照城建交通部门测算,按时完成救灾库项目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缴纳。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按时足额完成了费用缴纳,提高配套设施建设能力,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供优质保障。
(三十八)残疾学生就学补助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44.3万元,全年支出44.3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严格落实《兰州新区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实施方案》(新社发[2017]47号)》和《关于调整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补助对象和标准的通知》(新民社发[2019]114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进行资助。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全年为157名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发放了就学补助资金,减轻了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家庭教育负担,提高了残疾人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切实解决因学致贫问题,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转移支付资金
(一)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贴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0分。
1.项目预算情况。年初财政预算资金26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执行率0%。
2.自评结果概述。根据相关要求,已积极组织开展摸排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动员入住福利机构,并为其落实相关补贴。
3.偏差原因分析
该项资金主要补贴对象为低保中完全失能老年人,且入住福利机构后才能开展补贴,经组织摸排,新区暂无符合条件对象,故造成资金结余。
(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6分。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预算到位资金1万元,1-12月支出0.1581万元,支出率15.81%,该项目已全部完成。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0-18周岁孤儿和孤儿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对其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进行资助,2023年为2名符合资助条件,参加了体检的孤儿资助体检费用共计1581元,提高了孤儿保障水平。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资助符合“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条件的孤儿2名,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孤儿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儿童福利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提高,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有效推进。儿童服务对象及家庭满意度达95%。
(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5分。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预算到位资金150万元,1-12月支出98万元,支出率65.3%,该项目将在2024年5月完成。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资金150万元,用于兰州新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装修改造和设备采购项目,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临时监护照料和家庭服务,进一步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和水平,目前该项目已开工,预计于5月完工。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资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项目和维修改造、设备购置项目1个,项目建设实施合规率达100%。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效果显著,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有效推进。儿童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预算执行基本达到预期指标,个别指标与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有一定差距,原因是: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装修改造和设备采购项目未支付全部资金,主要原因是正在按合同约定的节点支付。下一步,要针对资金拨付进度慢的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合同进度及时支付款项。
(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预算到位资金336万元,2023年度已全部支出,支出率100%,该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兰州新区新康居家养老网络建设项目任务,配备护理型床位35张,设置托养照护、休闲娱乐、康复护理等功能区。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在新康村完成1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五)2023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补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预算到位资金145万元,2023年度已全部支出,支出率100%,该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在规定时限内已完成2023年度为民事实项目建设任务,建成1家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2家村级互助幸福院,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水平。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省级补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预算到位资金9.3万元,2023年度支出9.3元,支出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度,新区已完成6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改造涵盖地面高差处理、卧室改造、厨房改造、辅助器具适配等8大项13小项内容。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年内完成62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提高居家养老年人生活便利度。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七)高龄津贴省级补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预算到位资金5.376万元,2023年度支出0元,支出率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省级补助资金相关要求管理资金,项目资金主要支付高龄老人津贴。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建成1家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资金及时发放到位。有效提升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爱,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2023年度高龄津贴仍有人社部门发放,经组织摸排,人社部门资金发放到位,未出现漏发人员,故资金暂时未支出。下一步,将把该项资金用于2024年度90周岁及以上高龄津贴发放。
(八)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预算到位资金9万元,2023年度支出9万元,支出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拨付至新区社会福利院运营方新区科文旅集团医养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主要用于支付护理人员工资和护理费用等,切实减轻了新区社会福利院运营成本,保障其良性运营。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1家养老机构及时发放运营补贴。保障养老服务机构正常运营,提高了养老机构运营水平。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九)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预算到位资金5万元,2023年度支出5元,支出率1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为1家养老机构及时发放专项经费。保障养老机构有效应对疫情提高养老机构应急处突能力。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
(十)2023年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87分。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下达资金101.2万元,全年支出94.2万元,执行率93.08%。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14名残疾儿童实施康复训练,为15名儿童适配辅具。对1家盲人按摩机构给予规范化建设补贴,对4家盲人按摩机构给予了就业补贴。对30名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了创业补贴。对1家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了补贴。对1家吸纳安置残疾人大学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给予了补贴。扶持了1家农业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加能手。扶持了1家就业创业孵化基地。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提供康复训练种类:年度指标≥3种,实际完成5种;救助残疾儿童人数:年度指标14人,实际完成14人;安置未就业残疾大学生人数:年度指标3人,实际完成2人;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人数:年度指标50人,实际完成40人;扶持辅助性就业机构个数:年度指标1个,实际完成1个;扶持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个数:年度指标1个,实际完成1个;提供辅具适配服务例数:年度指标15例,实际完成15例。质量指标。康复训练匹配率:年度指标≥90%,实际完成≥90%;辅助器具合格率:年度指标≥100%,实际完成≥100%;扶持残疾人就业率:年度指标≥90%,实际完成≥90%。时效指标。辅助器具配置及时:年度指标及时,实际完成及时;开展康复训练及时性:年度指标及时,实际完成及时;扶持机构及就业及时性:年度指标及时,实际完成及时;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及时性:年度指标及时,实际完成及时。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效益。残疾人融入社会能力:年度指标提升,实际完成提升;残疾人家庭负担降低性:年度指标降低,实际完成降低;可持续影响指标。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年度指标健全,实际完成健全;档案管理机制完善性:年度指标完善,实际完成完善。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受助残疾人满意度:年度指标≥85%,实际完成≥85%;受助残疾人家庭满意率:年度指标≥85%,实际完成≥85%。
(十一)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98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下达中央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下达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58.12万元,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补贴,提高受助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活动参与能力,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下达资金全部到位。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全年支出40.62万元,执行率69.89%。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884名残疾人得到了基本康复服务,为569名残疾人适配各类辅具677件,残疾人基本辅具实现全覆盖。为12名0-6岁残疾儿童提供了康复救助。为5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有效消除了困难重度残疾人居家活动、走出家门和融入社会障碍,改善了残疾人生活品质,解放了残疾人家庭劳力。为70名符合条件、年内办证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补贴,减轻了残疾人评残办证经济负担,切实有力推动残疾证应办尽办。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得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比例:年度指标≥80%,实际完成100%;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数量:年度指标12人,实际完成12人;得到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户数:年度指标50人,实际完成50户;得到残疾评定补贴的残疾人数:年度指标5人,实际完成70人。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年度指标2023年12月底,实际完成2023年12月底。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效益。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年度指标有所提高,实际完成有所提高;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有所改善。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年度指标≥90%,实际完成100%。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残疾人及其家属对残疾人服务的满意度:年度指标≥80%实际完成≥80%。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十二)2022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36万元,全年支出36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已按规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进行补贴,应补尽补。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享受基础养老金补贴20030人,享受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已按时足额发放,补贴对象满意度达99%。
(十三)2023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1081万元,全年支出1081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已按规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进行补贴,应补尽补。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享受基础养老金补贴20030人,享受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已按时足额发放,补贴对象满意度达99%。
(十四)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691万元,全年支出691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已按规定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进行补贴,应补尽补。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享受基础养老金补贴20030人,享受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已按时足额发放,补贴对象满意度达99%。
(十五)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58万元,全年支出58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已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调高工作,应调尽调。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20030人,调高的基础养老金已按时足额发放,群众满意度达99%。
(十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补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553万元,全年支出553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城乡居民及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已按时按规进行补贴,应补尽补。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参保缴费4800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已全部配套到位,享受基础养老金补贴20030人,享受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已按时足额发放,补贴对象满意度达99%;享受高龄补贴93人,高领补贴已按时足额发放,高领老年人满意度99%。
(十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587万元,全年支出587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城乡居民及待遇领取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已按时按规进行补贴,应补尽补;高领老年人的高领补贴已按时足额发放。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参保缴费4800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已全部配套到位,享受基础养老金补贴20030人,享受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已按时足额发放,补贴对象满意度达99%;享受高龄补贴1688人,高龄补贴已按时足额发放,高领老年人满意度99%。
(十八)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341万元,全年支出341万,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进一步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足额发放。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进一步充实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保障了567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足额发放。
(十九)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央财政补贴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7万元,全年支出7万,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进一步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足额发放。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进一步充实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保障了567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足额发放。
(二十)中央财政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水平补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44万元,全年支出44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已完成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应调尽调。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符合调整基本养老金的534人,调高的基本养老金已按时足额发放,满意度达99%。
(二十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上级转移支付)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3分。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根据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省政府令125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低收入居民取暖费补贴标准的通知》(兰民发〔2014〕152号)相关文件精神。
(2)项目内容。通过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有效保障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3)绩效目标。2023年为困难群众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生活质量不受影响。
(4)项目预算情况。本项目2023年上级下达123.11万元,计划12月份完成支出。
2.监控结论及分析
(1)项目管理情况。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制度,完成项目管理执行。
(2)资金执行情况。到位资金123.11万元,1-12月支出102万元,支出率83%。
(二十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上级转移支付)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根据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甘肃省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甘财社(2022)39号),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与开展我省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相关的支出。
(2)项目内容。通过聘请第三方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审计。
(3)绩效目标。2022年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新区2019年至2022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审计,于2023年支出审计经费。
(4)项目执行情况。当年下达社会救助工作经费2万元,上年结转2万元,全年预算4万元,已于7月完成支出。
2.监控结论及分析
(1)项目管理情况。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制度,完成项目管理执行。
(2)预算执行情况。全年预算4万元,支出4万元,支出率100%。
(二十三)2022年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2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预算为39.114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支持兰州新区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2)该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支出。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到位资金39.114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39.114万元,全年支出20.21万元,执行率51.67%。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支持兰州新区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为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9人,为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家。
质量指标。监督银行贷款发放准确率到100%。
时效指标。按照贷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减轻创业者和企业负担,强化稳就业保就业支持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满意度满意度达95%。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差原因:由于新区准入经办银行单一,原定经办银行(邮储银行皋兰县支行)在无法与担保机构形成合作的情况下阻碍业务正常开展。虽经协调已简化了贷款申办的流程和要件,但由于担保公司与银行在审核过程中为规避风险所要求的程序和对申请的审核标准不一致,致使办理程序复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不理想。
改进措施:下一步将加大经办银行的准入,降低对担保的依赖性,简化贷款相关程序,扩大贴息范围。
(二十四)2023年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9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为75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支持兰州新区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2)该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支出。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到位资金75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75万元,全年支出7.75万元,执行率1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支持兰州新区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为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9人,为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家。
质量指标。监督银行贷款发放准确率到100%。
时效指标。按照贷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效益。减轻创业者和企业负担,强化稳就业保就业支持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满意度满意度达95%。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差原因:由于新区准入经办银行单一,原定经办银行(邮储银行皋兰县支行)在无法与担保机构形成合作的情况下阻碍业务正常开展。虽经协调已简化了贷款申办的流程和要件,但由于担保公司与银行在审核过程中为规避风险所要求的程序和对申请的审核标准不一致,致使办理程序复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不理想。
改进措施:下一步将加大经办银行的准入,降低对担保的依赖性,简化贷款相关程序,扩大贴息范围。
(二十五)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级补助资金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提前下达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资金预算为16.2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通过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作用,切实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
2.该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各园区省级开发的爱心理发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提前下达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级补助到位资金16.2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16.2万元,全年支出16.2万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提前下达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省级补助资金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文件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保障中央、省、新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各项任务落实,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新区就业局势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2023年安置省级开发的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37个,主要安置在新区各乡镇。
质量指标。省级开发的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月。
时效指标。按照每月进度每月及时足额支付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补贴。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着力提高了就业困难人员收入水平,确保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和保障措施有效落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就业。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安置在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满意度达95%。
3.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安排了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科学设立绩效目标,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对就业工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开展管理,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十六)2022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为73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支持兰州新区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2)该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支出。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到位资金73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73万元,全年支出73万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支持兰州新区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为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9人,为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家。
质量指标。监督银行贷款发放准确率到100%。
时效指标。按照贷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减轻创业者和企业负担,强化稳就业保就业支持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满意度满意度达95%。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差原因:由于新区准入经办银行单一,原定经办银行(邮储银行皋兰县支行)在无法与担保机构形成合作的情况下阻碍业务正常开展。虽经协调已简化了贷款申办的流程和要件,但由于担保公司与银行在审核过程中为规避风险所要求的程序和对申请的审核标准不一致,致使办理程序复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不理想。
改进措施:下一步将加大经办银行的准入,降低对担保的依赖性,简化贷款相关程序,扩大贴息范围。
(二十七)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资金预算为761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确保新增就业规模、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核心指标保持稳定。
(2)该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支出。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预算到位资金761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761万元,全年支出761万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文件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保障中央、省、新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各项任务落实,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新区就业局势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2023年兰州新区城镇新增就业4729人,累计安置998个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在新区各单位、园区和各乡镇。
质量指标。规范管理和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目标任务。
时效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目标任务,狠抓各项就业政策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不断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就业援助,保持新区就业局势稳定。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348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493人。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超85%,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超90%。
3.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安排了专人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科学设立绩效目标,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对就业工作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开展管理,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十八)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5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为25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支持兰州新区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2)该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支出。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到位资金25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25万元,全年支出6.192527万元,执行率25%。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支持兰州新区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为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9人,为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家。
质量指标。监督银行贷款发放准确率到100%。
时效指标。按照贷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减轻创业者和企业负担,强化稳就业保就业支持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满意度满意度达95%。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差原因:由于新区准入经办银行单一,原定经办银行(邮储银行皋兰县支行)在无法与担保机构形成合作的情况下阻碍业务正常开展。虽经协调已简化了贷款申办的流程和要件,但由于担保公司与银行在审核过程中为规避风险所要求的程序和对申请的审核标准不一致,致使办理程序复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不理想。
改进措施:下一步将加大经办银行的准入,降低对担保的依赖性,简化贷款相关程序,扩大贴息范围。
(二十九)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为603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确保新增就业规模、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核心指标保持稳定。
(2)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到位资金603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603万元,全年支出399.888014万元,执行率66.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保障中央、省、新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各项任务落实,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新区就业局势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举办公共就业服务(举办招聘会等)5场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4000人。
质量指标。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3000人,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达100%。
时效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目标任务,确保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支付到位,保持新区就业局势稳定。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全面提高高校困难毕业生、城乡劳动力就业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高校困难毕业生、城乡劳动力满意度达90%以上。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差原因:组织各园区民政和社保局通过线上线下各类渠道,对就业补助政策开展了覆盖全面、对象精准的地毯式宣传,积极开展“不来即享、不申即享”,在就业补助政策落实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策宣传方面仍存在漏洞和死角,同时受疫情影响,对需申报的政策,由于部分企业和劳动者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申报,致使部分就业资金未能及时支出。
改进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政策,认真梳理各类就业补助政策,对现行各项涉及资金补贴等政策进行严格测算、在确保刚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的基础上,增加就业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安排总量,进一步拓宽资金支出渠道。
(三十)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转移支付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2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资金预算为118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获评至少1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2)该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补助。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到位资金118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282万元,全年支出118万元,执行率41.84%。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兰州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兰人社发〔2023〕181号)要求,转发各职业院校和各企业组织申报,并对新区重点机构进行了点对点联系和指导,向兰州市人社局进行了推荐,兰州市人社局通过申报资料评审、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了入围名单,新区获评2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6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2023年获评2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3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根据《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要求及时拨付了补助资金。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进一步壮大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供给,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创造了更多条件。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超80%。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三十一)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中央转移支付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提前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为596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确保新增就业规模、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核心指标保持稳定。
(2)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以及经省级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项目。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提前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到位资金596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596万元,全年支出596万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提前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49号)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保障中央、省、新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各项任务落实,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新区就业局势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举办公共就业服务(举办招聘会等)5场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4000人。
质量指标。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3000人,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达100%。
时效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目标任务,确保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支付到位,保持新区就业局势稳定。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全面提高高校困难毕业生、城乡劳动力就业率。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高校困难毕业生、城乡劳动力满意度达90%以上。
(三十二)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项目资金预算为694.33646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确保新增就业规模、城镇登记失业率等核心指标保持稳定。
(2)该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支出。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项目为2022年结转至2023年的就业补助资金。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2年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预算到位资金694.33646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694.33646万元,全年支出694.33646万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文件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保障中央、省、新区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各项任务落实,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新区就业局势稳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2023年兰州新区城镇新增就业4729人,累计安置998个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在新区各单位、园区和各乡镇。
质量指标。规范管理和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目标任务。
时效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目标任务,狠抓各项就业政策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不断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就业援助,保持新区就业局势稳定。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下,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348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493人。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超85%,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超90%。
(三十三)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为14万元,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支持兰州新区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2)该项目资金按规定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支出。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到位资金14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年初预算14万元,全年支出14万元,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 )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及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支持兰州新区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为个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9人,为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家。
质量指标。监督银行贷款发放准确率到100%。
时效指标。按照贷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减轻创业者和企业负担,强化稳就业保就业支持政策,引导用人单位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满意度满意度达95%。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差原因:由于新区准入经办银行单一,原定经办银行(邮储银行皋兰县支行)在无法与担保机构形成合作的情况下阻碍业务正常开展。虽经协调已简化了贷款申办的流程和要件,但由于担保公司与银行在审核过程中为规避风险所要求的程序和对申请的审核标准不一致,致使办理程序复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不理想。
改进措施:下一步将加大经办银行的准入,降低对担保的依赖性,简化贷款相关程序,扩大贴息范围。
(三十四)2022年第一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0.75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2022年第一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第一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省厅共为兰州新区下达40万元。
绩效目标为发挥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作用,组织举办“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系列创业创新比赛和配套活动、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甘肃省选拔赛和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等创业活动,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社会氛围,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2)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该项资金明确使用用途为创业活动补助。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2年第一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结转至2023年的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2年第一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到位4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该笔资金全年支出3万元,执行率7.5%。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3〕83号)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为发挥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作用,组织举办“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系列创业创新比赛和配套活动、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甘肃省选拔赛和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等创业活动,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社会氛围,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实际用于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兰州新区青年人才创业论坛活动费用,符合资金规定的使用用途,因活动规模相对较小,资金支出额度小。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举办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兰州新区青年人才创业论坛活动,活动参加人员为新区各孵化基地在孵企业创办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劳务派遣服务机构负责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16-28周岁青年群体共计300余人。
质量指标。创业创新比赛完成率年度指标达到80%以上,实际未完成。创业活动完成率年度指标达到90%以上,实际已完成。
时效指标。资金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支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调动各方力量,通过整合共享政策、资金、成果、信息、服务、数据等资源,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引领、社会广泛参与、全新区上下联动的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工作机制,营造新区支持青年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在兰州新区掀起新一轮的创业创新高潮。
活动参加人数。活动参加人数达到了300人以上,更好营造吸引人才氛围,活动社会反响好。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创业青年满意度满意度超90%。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差原因:活动规模较小、活动场次较少,主要原因很多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进行的创业论坛、训练营等活动未申请政策补助。
改进措施:对创业人员、群体进行进一步摸排,组织各孵化基地多场次开展创业论坛、训练营等活动。加快资金支付力度,并对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三十五)2022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第二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2022年第二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第二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省厅共为兰州新区下达328万元。
绩效目标为发挥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作用,按照规定用于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补助、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引导省级孵化基地为入驻入孵创业实体减免场租费、宽带费、水暖电物业费等费用和提供创业服务,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支持小微企 业发展,开发更多就业岗位,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2)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该项资金有50万元用于对优秀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奖补,60万元用于对新确定为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奖补,218万元用于对申报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的44户企业的奖补。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2年第二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到位328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该笔资金与年初已按照文件要求的享受对象全部拨付相关企业,执行率100%。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甘肃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3〕83号)进行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为发挥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作用,按照规定用于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补助、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引导省级孵化基地为入驻入孵创业实体减免场租费、宽带费、水暖电物业费等费用和提供创业服务,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支持小微企 业发展,开发更多就业岗位,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两个享受了该项补贴的省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均按照资金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资金,为入驻入孵创业实体减免场租费、宽带费、水暖电物业费等费用和提供创业服务,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两个孵化基地入孵企业200余家,共稳定带动2000余人就业。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新确定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1家、被评为优秀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1家,有44家企业获得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资金。
质量指标。均按照文件规定的享受主体将相应资金100%发放到位。
时效指标。资金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到位。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两个获得补助资金的孵化基地以扶持创业服务为主,设施配套和功能齐全,为创业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提供了低成本的创业场地,和政策法规咨询、培训指导、金融对接、项目推介、创业指导、事务代办等服务。帮助入孵企业尽早落地投产,目前两个基地共有在孵创业实体200余家,稳定带动2000余人就业,孵化效果明显。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资金共补助了44家企业,44个项目稳定带动320人就业,切实减轻了企业和创业者的负担,稳定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社会效益明显。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扶持资金补助对象对政策本身和政策的落实情况均表示非常满意。
(三十六)2023年第一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0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2023年第一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第一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省厅共为兰州新区下达40万元。绩效目标为支持省直相关单位、市州和县区推动“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以及支持举办第三届全国美发美容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爱心理发员创新创业活动周,开展全省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等创业创新活动,构建良好创业创新生态,充分激发创业创新活力,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2)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该笔资金未分解下达至各园区,绩效目标拟用于“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大赛暨系列活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3年第一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到位40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该笔资金全年未支出,执行率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为支持省直相关单位、市州和县区推动“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以及支持举办第三届全国美发美容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暨爱心理发员创新创业活动周,开展全省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等创业创新活动,构建良好创业创新生态,充分激发创业创新活力,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实际用于举办甘肃省“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兰州新区创业创新大赛暨“源来好创业”创业能力提升训练营活动支出资金11万元,因年底财政局扎帐搞决算,资金实际于2024年度支出 。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未完成。
质量指标。未达到。
时效指标。未及时拨付。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未发挥资金效益。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不满意。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差原因:活动举办时间较晚、活动场次较少,主要原因很多创业就业孵化基地进行的创业论坛、训练营等活动未申请政策补助。
改进措施:对创业人员、群体进行进一步摸排,组织各孵化基地多场次开展创业论坛、训练营等活动。加快资金支付力度,并对结余资金统筹用于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
(三十七)2023年第二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25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2023年第二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第二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省厅共为兰州新区下达123万元。
绩效目标为发挥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作用,按照规定用于省级劳务品牌补助、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等方面,引导省级孵化基地为入驻入孵创业实体减免场租费、宽带费、水暖电物业费等费用和提供创业服务,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开发更多就业岗位,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2)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该项资金明确使用用途省级劳务品牌补助20万元、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2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83万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3年第二批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到位123万元。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3年该笔资金全年支出40万元,执行率32.5%。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甘财社〔2023〕107号)给评定为2023年优秀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和2023年省级劳务品牌补助的运营方企业进行了共计40万元的资金拨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于2023年优秀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和2023年省级劳务品牌的奖补资金均按时下拨,发挥了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作用,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补助主要用于省级孵化基地为入驻入孵创业实体减免场租费、宽带费、水暖电物业费等费用和提供创业服务,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省级劳务品牌的奖补有助于提高兰州新区建筑行业知名度和美誉度,进而可推动兰州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劳务人员队伍的建设和壮大 。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2023年优秀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1个和2023年省级劳务品牌1个,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数量未完成。
质量指标。优秀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劳务品牌奖补资金均及时下达。
时效指标。优秀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劳务品牌奖补资金在资金到位后及时支出。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享受了该项补贴的优秀省级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均按照资金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资金,为入驻入孵创业实体减免场租费、宽带费、水暖电物业费等费用和提供创业服务,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现有入孵企业80家,共稳定带动578人就业。享受了该项补贴的“匠心建筑工”省级劳务品牌运营方兰州新区建筑业联合会,为新区建筑市场提供高质量的劳务服务,帮助务工返乡、失业人员、失地人员、零工、农民工、劳务作业人员劳务从业人员再就业,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供了更加全面的劳务服务。
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资金因无企业申报,资金未下达,未发挥作用。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获得优秀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劳务品牌补助的两家运营企业均对政策本身和政策执行情况表示非常满意。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差原因: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在前期进行宣传的情况下无企业主动申报。
改进措施: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主动筛选符合条件的享受主体尽快下达资金。
(三十八)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资金969万元,全年支出969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救助对象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分类救助,极大地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
3.各项指标完成分析。不断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
(三十九)2022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结转20万元,全年支出20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上半年按计划完成培训、宣传活动及病理审核工作,有效提升了经办服务水平,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就医负担。
3.项指标完成分析。不断减轻了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切实提高了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四十)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2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资金36万元,全年支出11.36万元,执行率32%。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上半年按计划完成培训、宣传活动及病理审核工作,有效提升了经办服务水平,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就医负担。
3.各项指标完成分析。不断减轻了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切实提高了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4.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该项资金为2023年6月下达,支付暂未达到100%。因兰州新区在2023年开展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结余资金为医共体建设预留资金。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合理预算,加强目标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合理利用和安全有效。
(四十一)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初结转资金0.474万元,全年支出0.474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兰州新区2023年度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符合条件、年内办证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残疾评定补贴。
3.各项指标完成分析。全年为70名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落实残疾评定补贴,为53名重度残疾和交通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了免费上门评残服务,切实减轻了困难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费用负担,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加快了残疾证办理进度,保证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依法享受国家和地方优惠扶助政策,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四十二)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就业补贴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初结转资金2万元,全年支出2万元,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落实《兰州新区2023年残疾大学毕业生就业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拓展残疾大学生就业渠道,解决残疾大学生就业难的实际问题,促进更多用人单位吸纳有能力、有意愿的应届残疾大学毕业生就业。
3.各项指标完成分析。全年为1家吸纳安置应届残疾大学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发放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就业补贴2万元,进一步拓宽了残疾大学生就业渠道,有效解决了残疾大学生就业难的实际问题,促进了用人单位吸纳有能力、有意愿的应届残疾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四十三)预拨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三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年初预算资金0.1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元,执行率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所有新冠患者都已按标准及时救助。
3.各项指标完成分析。保障了新冠患者及时救治,降低了新冠患者就医负担。
4.偏差原因分析。因新区本级配套资金未到位,中央资金暂未形成支出。
(四十四)2023年度福彩公益金新区留成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根据《兰州新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其他社会公益项目。其中,新区乡镇(中心社区)社工站项目,按照“一年试点、两年规范、三年全覆盖”的工作思路,继续深化拓展“三社联动”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化运作、委托运行”方式,构建形成以社工站为平台,在上川镇建设完成社会工作服务工作站。
(2)项目内容。继续深化拓展“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人才培养和专业服务机制,实现乡镇(中心社区)社工站全覆盖,推动基层治理社会化。
(3)绩效目标。在1个乡镇完成乡镇(中心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工作站建设,实现新区乡镇(中心社区)社工站全覆盖。
(4)项目预算情况。项目年初预算15万元(其中福彩留成支出10万元),已于1-8月完成支出。
2.监控结论及分析
(1)项目管理情况。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制度,完成项目管理执行。
(2)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到位资金15万元(其中福彩留成支出10万元),1-8月支出15万元(其中福彩留成支出10万元),支出率100%。
(四十五)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购买服务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1.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下达省级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度下达省级转移支付预算共计10万元,用于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
(2)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资金下达给秦川园区民政和社保局,支持秦川园区开展2023年度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项目。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资金及时到位。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预算到位资金10万元,1-12月支出10万元,支出率100%,该项目将在2024年10月完成。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兰州新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管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引入专业社工机构,为秦川园区辖区内困境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社工服务,截至目前,已为秦川园区辖区内687名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家庭探访、社会化引导和家庭教育辅导,重点个案,社会倡导,社会资源链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等服务,提升了秦川园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在数量指标方面:支持园区购买关爱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项目1个。在质量指标方面:购买儿童福利类相关服务合规率达100%。在时效指标方面:各项资金到位及时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在社会效益指标方面: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效果显著,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在可持续性影响指标方面:儿童福利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提高,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有效推进。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在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方面:儿童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未偏离绩效目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绩效评价随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一起公开,评价结果为“优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的临时价格补贴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项):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康复辅具(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康复辅具机构的支出。
二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医疗保障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三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等。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三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社会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三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老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三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四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四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四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