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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兰州新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审计局

时间: 2024/09/2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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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新区审计工作。承担新区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新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对新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新区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参与拟订新区财政经济及相关的法规、规章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新区党工委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对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新区重大项目开展稽查;向管委会报告对其他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管委会各部门、各园区、各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新区各部门、各园区、各镇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新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新区监管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新区财政投资和以新区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部门管理和受管委会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资源环保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农业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根据新区党工委审计委员会安排对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依法属于新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履行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的工作职责。

  (六)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国家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依法组织审计新区监管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负责新区审计干部业务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办公室、财政与重大政策执行审计科、党政与经济责任审计科、企业与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法规审理科6个科室。根据《兰州新区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核定人员编制31名,其中:正县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县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现实有人员28名,其中:正县级领导1名(局长),副县级领导1名(副局长);内设科室正科级领导4名,副科级领导5名,副科级干部1名;一般干部16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34.7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4.11万元,增长35.3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区本级财政预算“审计中介服务费”下达1533.31万元,较上年增加553.22万元;上级审计机关下达“审计工作补助经费”52万元,较上年增加40.6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19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3.47万元,占99.05%;其他收入20.90万元,占0.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22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66万元,占26.30%; 项目 支出1641.35万元,占73.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78.8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63.21万元,增长34.8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区本级财政预算“审计中介服务费”较上年增加553.22万元,上级审计机关下达“审计工作补助经费”52万元,较上年增加40.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3.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1.09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新区本级财政预算“审计中介服务费”较上年增加553.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59.62万元,支出决算为210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审计中介服务费按照项目进展情况统筹安排资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76万元,支出决算为2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调动,共调出3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1万元,支出决算为1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05万元,支出决算为2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人员调动,共调出3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5.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11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人员变动干部离职,导致预算数与决算存在差异。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 工资 、绩效工资、其他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救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公用经费2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9.77%,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增加,单位领导及干部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次数增加;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支出增加,2023年度对接审计署驻兰办、省审计厅工作次数较多,车辆加油费和ETC过路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维修(护)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万元,增长9.78%,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单位领导及干部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次数增加;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支出增加,2023年度对接审计署驻兰办、省审计厅工作次数较多,车辆加油费和ETC过路费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单位开展的培训均为内部培训或上级审计机关视频培训,未聘请外部专家开展相关培训,培训费未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47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事宜;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事宜;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为审计中介服务费、审计专网及视频会议运维服务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共涉及资金158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587.81万元的100%。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审计中介服务费、审计专网及视频会议运维费、审计工作补助经费等3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均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审计中介服务费、审计专网及视频会议运行维护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审计中介服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1533.31万元,完成预算的76.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及时高质量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二是规范新区建筑市场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近几年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体量大,需要支付的审计中介服务费较多,加之新区本级财力有限,未能按照年初预算资金量及时拨付资金,造成资金支付缓慢。

  2.“审计专网及视频会议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网络安全、设备联调稳定;二是有效利用审计专网加强与省审计厅工作沟通交流。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需要继续加快“金审三期”项目建设,推进大数据审计建设。

  3.“审计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通过财政口径下达2022年度审计专项补助经费40万元、2023年度审计专项补助经费12万元,执行数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计划完成的审计项目数量;二是高质量完成审计项目,相关审计结果报送上级审计机关;及时向社会中介支付审计中介服务费。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文件,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在编制、执行、监督等过程中,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注重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并对预算支出决策的科学性产生直接影响,今后要注重强化绩效目标的前置作用,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为后续的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打好基础。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注重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绩效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以及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方面的提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新区审计局2023年项目绩效评价的可靠性基于佐证材料,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打分。总体实施情况良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依据充分、程序规范,资金使用规范合理,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的三级指标设置不够细化,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 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八、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 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二十九、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三十、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三十一、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三十二、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三十三、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三十四、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三十五、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三十六、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七、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游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三十八、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十九、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四十、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四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四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四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四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四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四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四十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十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五十、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五十一、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1:2023年度兰州新区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兰州新区审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兰州新区审计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