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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时间: 2024/09/20/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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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住房保障、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住房保障、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各园区对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住房保障、人民防空、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住房保障、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住房保障、人民防空、城市管理体系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项目储备。

  3.负责新区范围内勘察设计行业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和监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既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

  4.负责建设科技工作。负责城建交通领域的引进和创新。负责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对绿色建筑推广、评价标识申报及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进行登记备案。

  5.负责新区村镇及小城镇的建设管理。负责统筹城乡基础设施综合开发。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负责村镇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

  6.负责拟订住房保障、房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房产开发和物业行业的实施、监督、管理及指导协调工作。负责房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指导各园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7.负责人民防空管理工作。

  8.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工作。

  9.负责建筑、交通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类建设活动。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管理等工作。核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10.负责统筹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及养护工作。

  11.负责统筹运输行业综合发展。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加强与铁路、民航、邮政运输的联系。

  12.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执法联动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对所涉及建设交通领域的行政执法组织协调工作。

  13.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市容环境卫生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对新区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拟订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

  14.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竣工验收、收集、保存、统计、查询等工作。

  15.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总工程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城乡建设科、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管理科、交通建设科、城市管理执法监察科、建筑市场管理科、运输管理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城建档案和信息管理中心。

  核定工作人员71名。其中:正县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县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正科级行政审批专员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1名。2023年年末实有人数70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聘用人员29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4058.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9645.14万元,下降23.99%,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少,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83987.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939.40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48.46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8404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5.39万元,占0.53%;项目支出282544.38万元,占99.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3939.4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87339.53万元,下降23.52%。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20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475.39万元,下降32.7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同时减少了疫情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207.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1万元,占0.05%;卫生健康支出649.11万元,占0.49%;节能环保支出2000万元,占1.51%;城乡社区支出88707.27万元,占67.1%;农林水支出1146.87万元,占0.87%;交通运输支出16088.23万元,占12.17%;住房保障支出18567.79万元,占14.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978万元,占3.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069.19万元,支出决算为13220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0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03万元,支出决算为7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有结余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11万元,支出决算为64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1.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防控资金支出600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下达兰州新区承接移民搬迁安置农村住房配套设施项目(污水工程)2000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279.47万元,支出决算为8870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了部分省级及专债资金,增加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46.8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农村公路资金延迟到2024年支付。

  6.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7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8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建铁路朱家窑至中川线PPP项目可行性缺口部分补贴计划在2024年支付。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5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6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下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增多。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78.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区承接灾后重建移民安置农村住房配套设施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3.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4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标增资,正常晋升以及社保关系转入补交。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76.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万元,增长10.59%,主要原因是给驻村工作队员发放了驻村补贴,同时用公用经费支付了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1731.82万元,本年支出151731.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359.5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985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2522.2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0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8.08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2023年报废1辆自有公务用车,故费用同步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上年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发生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控制车辆燃油、修理等费用,节约运行成本,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万元,下降52.59%,主要原因是2023年报废1辆自有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控制车辆燃油、修理等费用,节约运行成本,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万元,下降52.59%,主要原因是2023年报废1辆自有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预期情况执行了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4万元,增长28.57%,主要原因是跨年报销了接待费。其中: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8万元。主要是各类上级接待共16次,124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24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万元,增长10.59%,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给驻村工作队员发放了驻村补贴,同时支付了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根据工作需要,组织1次大型工作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820.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全国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政策重点解析专题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93.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2.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2.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4.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75%。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建、交通和房产等各项现场业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82个(其中上级资金项目16个),共涉及资金21456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污水处理服务费、新区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维护等1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7554.7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95个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用途,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基本符合年初设定的目标值。通过绩效自评,14个项目结果为“优”,81个项目结果为“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分项目见附件)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执法工作专项经费、人防警报器购置及维修经费等9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等。各项预算资金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合理控制预算,同时在项目执行中采取节约成本的措施,未有超出预算的情况发生。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所有开支均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机关的日常工作运行得到保障,及时足额做好资金拨付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优化了城市空间布局,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房屋条件,维护了运输市场稳定,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极大的改善了生态环境、人居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23年我局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办事企业和服务企业满意度均达到预期。

  (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从预算、执行、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相关会议讨论研究集体决定,并督促项目主管科室加强日常监督,依据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不存在严重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但在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进一步改进。

  1.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方面:一是预算追加额度有限,预算执行中存在临时新增业务无经费来源的问题;二是部分项目因财力不足执行进度较慢。

  改进措施及建议:持续加强全面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管控水平,加大非税收入收缴力度;建议不断完善预算编制制度,保障刚性预算支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绩效管理方面:一是部分绩效目标值预计不够准确,与年度完成值差异较大。二是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制定不够全面,相关业务人员对绩效管理的理解和绩效目标的把握还不够精准。

  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健全绩效指标体系,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加强对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的培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委托第三方对兰州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25条管廊PPP项目和兰州新区朱中铁路PPP项目开展运营期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2份,分别是:《兰州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25条管廊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兰州新区朱中铁路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同时,根据《兰州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兰新财发〔2024〕35号)的要求,通过填报自评表的方式对本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及重点项目支出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2份,分别是:《2023年度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和《2023年度上级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报告详见附件3、4)。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808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反映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的支出。此科目为部门工伤保险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2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120199):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120201):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129999):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2240104):反映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三十、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299999):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附件:

  1.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1.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3年度省、市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3-1.2023年省、市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表

  4-1.兰州新区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25条管廊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

  4-2.兰州新区朱中铁路PPP项目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