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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时间: 2024/09/20/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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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21年3月,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新区内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疾病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应急物资与技术储备,报告与预警,处置与评估;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指导新区基层预防接种单位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及信息化建设;开展疾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干预,负责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平台建设及信息系统管理;开展卫生检验检测工作,实施实验室管理与质量控制、微生物与寄生虫病检验、理化检验、毒理检测与评价;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开展健康技术培训、指导、服务,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

  二、机构设置

  现内设科室5个,综合办公室、传染病防控科、免疫规划科、公共卫生科和检验科。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数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事业人员6名,聘用制人员2名,临时聘用人员10名。实有人数19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07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公开09表)

  (备注:公开07表、公开08表和公开09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表7、表8和表9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97.1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68.72万元,下降57.8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疫情防控资金的补助和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30.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64万元,占61.93%;其他收入240.15万元,占38.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6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7万元,占27.16%;项目支出482.43万元,占72.8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90.6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732.48万元,下降65.2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疫情防控资金的补助和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2.48万元,下降65.22%。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疫情防控资金的补助和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1万元,占2.56%;卫生健康支出373.21万元,占95.54%;住房保障支出7.42万元,占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0.64万元,支出决算为39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3.21万元,支出决算为37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2万元,支出决算为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万元,增长22.74%,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新进两名聘用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万元,增长84.58%,主要原因是随着人员的增加和业务的不断拓展,办公费、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和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5.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54万元、差旅费0.58万元、租赁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万元,增长84.58%,主要原因是2023年7月新进2名聘用制人员,随着人员的增加和业务的不断拓展,办公费、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处置。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210.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需开展此项目的绩效自评。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无需开展此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2023年度疾控业务用房租赁费、疾控专项宣传经费、疫情常态化防控经费、水质监测经费、公共卫生业务经费、传染病专项管理、移动核酸检测车辆购置税、慢性病防控及社会影响因素调查经费和实验室扩展改造运行经费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达到预期效果,完成预算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疾控业务用房租赁费、疾控专项宣传经费、疫情常态化防控经费、水质监测经费、公共卫生业务经费、传染病专项管理、移动核酸检测车辆购置税、慢性病防控及社会影响因素调查经费和实验室扩展改造运行经费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疾控业务用房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59万元,执行数为38.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单位业务正常开展,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自有办公用房,随着业务拓展面临办公用房面积不足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业务扩展和人员增加情况持续增加办公租赁面积。

  2.“疾控专项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93万元,执行数0.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使居民了解更多的健康知识,树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业务人员较少,业务繁杂,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下一步改进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3.“疫情常态化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18万元,执行数为75.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辖区常态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覆盖率100%,突发疫情核酸检测及时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试剂耗材采购计划前瞻性不够,计划性不足,影响检测工作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学习研究疫情防控政策,及时科学制定采购计划,确保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4.“水质监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3万元,执行数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辖区城市管网水设立10个监测点,按月度12项指标、季度38项指标、年度101项指标进行水质检测;完成丰水期和枯水期农村、城市饮用水检测,监测数据及时录入管理系统;对大型节会和活动保障、应急检测及上级安排的专项抽检,实施临时性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被委托单位签订饮用水水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合同时约定款项支付时间与项目进展进度不匹配,造成资金支付进度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与被委托单位及时沟通项目进展情况,按进度支付资金,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5.“公共卫生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4万元,执行数为4.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省级慢性病综合管理、公共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年度任务,提升了慢性病综合管理、肿瘤登记、死因监测、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监测的能力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公共卫生业务人员较少,业务繁杂,项目完成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

  6.“传染病专项管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6万元,执行数为1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以开展全程规范化治疗,提高治疗成功率;开展重点人群传染病筛查工作,避免发生聚集性疫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传染病监测专业人员较少,业务繁杂,项目完成质量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升监测能力,提高工作质量。

  7.“移动核酸检测车辆购置税”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8万元,执行数为2.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缴纳移动核酸检测车辆购置税。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确保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8.“慢性病防控及社会影响因素调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2万元,执行数为6.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慢性病防控及社会影响因素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与被委托单位签订慢性病示范区建设人群社会因素现场调查项目合同时约定款项支付时间与项目进展进度不匹配,造成资金支付进度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与被委托单位及时沟通项目进展情况,按进度支付资金,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9.“实验室扩展改造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94万元,执行数为69.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实验室的拓展改造,取得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资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实验室目前处于建设发展阶段,设施设备不够齐全,检验检测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实验室设施设备配备,拓展检测项目,强化检验检测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升检测能力。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对2023年度绩效自评情况进行综述:1.有相关目标值测算标准;2.标准科学合理,符合计划标准、固定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其他标准等相关标准;3.认真履行行业部门职责,有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基本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综合自评得分97.90分。(绩效自评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2023年度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2.2023年度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2023年度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4.2023年度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