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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时间: 2024/09/09/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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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以中心为主,依托兰石社区卫生服务站、火家湾社区卫生服务站、瑞岭锦绣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何家梁村、四墩村、中川村三个村卫生室承担经纬印象、兰石家园、兰石睿智名居、书香名府等八个小区4.3万居民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指导服务及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工作、并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设置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门诊部、住院部、全科、体检中心、护理部、公卫科、综合办公室,下辖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3家村卫生室,分别是:兰石社区卫生服务站、火家湾社区卫生服务站、瑞岭锦绣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何家梁村卫生室、四墩村卫生室、中川村卫生室。

  2023年末,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有职工69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36人,院聘人员33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请详见附件。(备注:公开07表、公开08表和公开09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表7、表8和表9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31.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1.46万元,增长25.29%,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业务转移至中心,业务活动费用及管理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177.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7.67万元,占45.82%;事业收入569.09万元,占26.14%;其他收入610.43万元,占28.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30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0.54万元,占86.03%;项目支出321.51万元,占13.9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9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2.26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增加,工资变动带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浮,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6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增加,工资变动带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浮,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7.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6万元,占3.63%;卫生健康支出932.95万元,占93.51%;住房保障支出28.46万元,占2.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7.67万元,支出决算为99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26万元,支出决算为3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2.95万元,支出决算为93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46万元,支出决算为2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5.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0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增加,工资变动带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浮,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5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4万元,增长76.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业务转移至中心,取暖面积增大,取暖费预算较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和福利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50.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44万元、印刷费1.60万元、水费1.77万元、电费3.15万元、邮电费1.36万元、差旅费0.21万元、单位取暖费31.51万元、培训费0.87万元、福利费5.56万元、维修(维护)费1.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4万元,增长76.18%,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业务转移至中心,取暖面积增大,取暖费预算较高。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提高12.9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2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需开展此项目的绩效自评,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无需开展此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房屋租赁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达到预期效果,完成预算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房屋租赁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房屋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1.51万元,执行数为321.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单位医疗业务正常开展;二是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三是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1个:墙面墙皮脱落,联系物业进行了墙面粉刷,使得单位业务正常开展,提升了辖区居民满意度。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项目进行综述:2023年度绩效目标1.有相关目标值测算标准;2.标准科学合理,符合计划标准、固定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其他标准等相关标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 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突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公共卫生项目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1.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4.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