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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兰州新区优化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1号)

2024/09/03/ 14:50

来源: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为规范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行为,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甘肃省定价听证目录》(甘发改规范〔2018〕5号)、《甘肃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甘发改规范〔2018〕6号)等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拟于2024年10月召开兰州新区优化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人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人3名。听证人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及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工作人员兼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额、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25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专家学者1名;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10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按下列方式产生:

  1.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各园区和消费者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新区建交局推荐;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由新区建交局从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中推荐;

  4.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由新区经发局推荐。

  (三)听证会参加人推荐及报名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并保证能亲自参加听证会。

  三、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方法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旁听人员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情况,由新区经发局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四、新闻媒体

  本次听证会由新区经发局邀请有关媒体参会报道。

  五、报名方法

  自愿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即日起(工作日内)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价格管理科报名(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7楼722室,电话:0931-8259440)。报名人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8时。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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