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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2024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项目申报公告

2024/07/08/ 09:54

来源: 兰州新区残疾人联合会

  为进一步解决有就业意愿,但无法通过社会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等残疾人的就业问题,鼓励、支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最大限度吸纳、安置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推动兰州新区残疾人就业工作持续发展,按照省残联项目实施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我会制定了兰州新区2024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将补贴项目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在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设有工农疗基地、庇护工场或车间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社会助残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安置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不少于5人。安置的残疾人应在法定就业年龄段,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具有相对稳定的劳动生产项目,且至少已开展劳动生产6个月以上;

  3.残疾人日工作时间不少于3小时或者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5小时;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1/4的劳动报酬;

  5.具有适合残疾人工作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具备较为完善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6.配备一定比例的专门服务人员。安置精神残疾人的,需安排有专(兼)职精神科或相关业务能力的医生进行管理。

  三、申报材料

  1.《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复印件;社会服务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资质证明;

  3.辅助性就业残疾职工花名册;

  4.支付劳动报酬的凭证;

  5.安置就业残疾人的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6.有关劳动项目的说明资料。

  四、补贴标准及资金用途

  (一)补贴标准。安置5至9名智力、精神或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的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10万元;安置10名至15名智力、精神或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的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15万元;安置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数超过15名的机构,补贴20万元。

  (二)资金用途。项目补贴资金可用于为改善就业条件、提高机构能力建设水平而进行的无障碍环境及生产设施改造、设备和原材料购置、残疾人照护费用等方面支出;也可用于支付残疾职工工资补贴、购买保险等方面支出。

  五、申报程序

  1.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项目申报表》,向园区民政和社保局提供所需各项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申报。

  2.审批。新区残联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7月底前对各园区民政和社保局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按照相关程序通过审核后,确定项目实施机构。

  六、联系方式

  0931-8259935(兰州新区残疾人联合会)

  0931-8252102(中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0931-8256701(秦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0931-8258851(西岔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项目申报表

兰州新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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