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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2024/06/13/ 17:32

来源: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以及《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16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社会公布。

  兰州新区潮奈斯美容美发店使用童工案

  1.违法主体名称:兰州新区潮奈斯美容美发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7100MA74KFYT70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峨眉山路瑞玲国际1号楼1单元168室

  2.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生全

  3.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5月11日,兰州新区中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接访中心接到现场举报,兰州新区潮奈斯美容美发店存在使用童工现象。经中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员赴现场调查,兰州新区潮奈斯美容美发店使用童工情况属实,该美发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四条规定。

  2024年5月17日,我局对兰州新区潮奈斯美容美发店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兰新中劳监令字〔2024〕第40号),要求该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之前整改到位,该公司在规定整改期限内已将所使用童工安全送回监护人身边。

  4.相关处理情况:2024年5月30日,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兰州新区潮奈斯美容美发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兰新劳监罚字〔2024〕第1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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