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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关于开展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公告

2024/05/30/ 16:47

来源: 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和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工作安排,2024年5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新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重点排查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监督纠治财务制度不健全、执行不规范,坐收坐支、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多报少支、违规发放补贴、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

  (二)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对超长期、超低价、不规范等三类问题合同进行清理整改,重点纠正未经民主程序审议、未签订书面合同或签订不完全合同、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等问题。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三)整治农村集体债权债务问题。排查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行为。整治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的行为。整治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或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的行为。整治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问题。

  (四)整治工程项目管理问题。排查工程项目采购或招投标、后期管理不规范行为。重点整治暗箱操作、围标串标、拆分项目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套取资金、收受贿赂、优亲厚友、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等行为。

  (五)整治社会关注焦点问题。排查帮扶项目资产移交管理并发挥效益情况,重点是移交主体错误、移交不彻底、移交的资产无收益、闲置、随意处置等。排查整治村集体创办的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行及收益状况,村集体投资第三方经营主体无收益等情况。

  二、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三、监督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若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并提供相关线索,或在新区农林水务局432室当面反映。

  电话:0931—8255106

  邮箱:3317059675@qq.com

  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432室

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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