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

2024/04/10/ 16:25

来源: 秦川园区

秦川园区各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秦川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您发出以下合规经营重点提示:

  一、做合法诚信的经营者。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如您已取得营业执照(含相关行政许可),请将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请您尽到应尽的社会责任,守法诚信经营。选择正规进货渠道,严把进货关口,绝不售卖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不销售不合格食品;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共同参与守护未成年人的各类消费安全。

  二、做守护未成年人的宣传员。未成年人安全意识较差、缺乏自我防护和判断能力,各类经营者不得制作、发布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和其他商业广告。   

  三、做保护未成年人的贡献者。鼓励您对校园周边的不法经营者及违法经营行为踊跃拨打12315维权热线举报,成为校园周边安全的“吹哨人”,为营造校园周边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祖国的未来,共同构筑规范、安全、和谐的校园周边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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