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04/03/ 09:41

来源: 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兰州新区财政局(国资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坚强领导下,在新区依法治区办指导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新区党工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建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财政法治建设更加有力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集中学习首要内容,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把握精髓,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法治建设全过程。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局内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国资金融管理同部署、同推进,定期研判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行政根基更加牢固

  一是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兰州新区财政局(国资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财政管理制度,不断规范财政管理行为。二是严格落实人员持证上岗。及时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截至目前,全局共计36人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三是依法依规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全年出台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全部完成合法性审核,做到应审必审。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登”、“有件必备”。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财政国资金融领域的规范性文件逐件清理,对政府采购、国资管理、金融监管领域的文件内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及兰州新区政策精神的,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三)建设法治财政,依法理财行为更加规范

  一是全面履行依法理财工作职责。积极探索,着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效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强化事前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抽查机制。强化结果应用,从完善政策、强化管理和预算安排等多方面加强绩效结果应用,着力形成绩效结果应用的硬约束。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监督,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列入新区综合绩效考核,引导各部门提早谋划和储备项目,确保“事”和“钱”相匹配。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3.0)”建设和巩固预算管理一体化有序衔接,有效提升预算单位服务效率。二是持续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一方面上线运行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平台通过与省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对接,实现“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公告发布、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合同支付、信用评价”等全流程全过程线上办理、公开透明、网上留痕。另一方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各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承诺后即可免于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等6种证明材料,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避免因资格证明材料导致废标或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采购市场。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夯实工作基础。立足职责,切实做好法治建设经费保障,支持兰州新区法治建设工作,各项法治建设经费拨付到位,为新区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加强普法宣传,学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

  一是不断加强法治培训。通过财政干部大讲堂、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等形式,切实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创新学习形式。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党纪党规知识竞赛、财会知识网络答题竞赛等,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均为100%;荣获政府采购信息报“八五普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知识竞赛”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三是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月深入帮扶村及双报到社区服务工作,组织帮扶人员到村户、社区居民家中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向群众解读财政惠民政策、减税降费政策等,不断提升财政法治知晓率,推动依法治区、法治社会观念深入人心。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如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单一,依法行政的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继续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新区依法治区办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组织人员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国家最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改进,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依法加强财政管理工作,为依法行政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在党的领导下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工作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中心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确保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到财政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不断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

  推进财政依法决策,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规范,按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加强落实备案审查制度,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党的法规纪律和国家法律。

  (三)提升财政依法办事服务效能

  持续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落实清单制度和内控制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优化财会监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持续推进财政法治文化建设

  高水准实施财政国资金融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对内加强财政干部学法教育,切实提高财政干部法治能力水平;对外落实普法责任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探索内外结合的法律人才参与财政法治工作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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