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关于兰州新区2023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2024/03/28/ 10:01
来源: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兰州新区建筑市场参建主体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兰州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23〕25号)规定,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会同各园区管委会及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对2023年度参与新区项目建设的各方主体行为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931-8259482
联系地址:兰州新区1号办公楼514室
附件:兰州新区2023年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兰州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