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03/15/ 15:33

来源: 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部署,结合新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细化措施,强化落实,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局党委会议学法要求,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2023年,局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局党委会议学法4次,全局干部集中学法12次。二是全面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结合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召开了应急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传达省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相关要求和新区法治政府建设会议及文件精神,全面部署了2023年度执法工作,部署要求应急领域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推进常态化异地执法和分类分级差异化精准执法,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公正执法、全周期提升服务,力争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一是进一步推进职能优化。与各镇、中心社区签订了《兰州新区应急管理领域赋权承接工作协议书》,开展了执法人员培训,向镇(中心社区)下放了行政处罚事项4条,进一步增强镇(中心社区)一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构建“新区、园区、镇(中心社区)”简约高效的三级管理体制。二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高质量发展”行动,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理流程,修订办事指南,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成了重大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区域评估,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2023年,应急管理领域依申请和公共服务(除主动服务)事项31个,全程网办率100%,依申请承诺时限压缩比87.29%,依申请即办件率71.43%。三是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诊断式安全监督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消除。对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设定裁量基准执行,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违法手段、违法后果、改正措施等因素,依法合理确定行政处罚幅度,杜绝出现行政裁量权基准超出上级行政机关划定的阶次、幅度等情况,推动执法行为规范化、标准化,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制度情况。一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我局逐条逐类梳理、调整、优化权责清单,经报组织部同意后,将调整后的《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权责事项清单》予以公示公开,切实做到“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重新梳理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更新完善《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公共服务清单》报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发布。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的法定权限和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二是推动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成员,不断强化应急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监督管理,规范监管执法工作,提升新区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水平。2023年,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会议9次,讨论重大执法决定9起。所有行政处罚均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组织调查、取证、立案,按时限结案,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做到了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决定适当,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积极推行柔性执法。统筹安全与发展,准确把握“管”与“服”,编制公布“两轻一免”执法事项清单27项,积极推行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制度,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容错支持”,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营造宽松包容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二是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针对应急管理执法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执法能力不强的实际,着力加强执法能力培训,推进规范文明执法。2023年,组织新区应急系统干部参加省应急厅执法能力提升、应急指挥业务提升等培训9批次23人,深入园区应急局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2次。对各科室执法检查活动统一规范,并纳入月度绩效考核,督促执法行为程序合法、操作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文书填写规范,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只管不罚、只督不改的现象。三是推广互联网+监管。建立了“严格监管、及时录入、质效同频”的工作机制,各执法科室确定专人,动态维护监管行为信息,持续更新“互联网+执法”“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行为数据,确保录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共录入行政检查行为141条,发布监管动态21条,上报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4件,报送率、案件合格率均达100%。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一是强化应急处置基础。建立了涵盖消防、石化、环保、市政、长输管道五个行业领域的专业及半专业应急力量数据库、救援物资数据库和联络协调机制,确保新区范围内各类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快速反应、联动响应。积极对接省地震局,为兰州新区布设了1个地震预警终端,在人员密集场所布设了3个地震发布终端。兰州新区首批2个应急避难场所投入使用,能够满足新区发生突发性灾害时应急救助和社区避难人员的基本生存需求。二是加强应急管理普法宣传。邀请兰州资源环境学院专家,为新区各园区各部门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约300人,讲解《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联合省应急厅开展了“宪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专家普法讲座、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现场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了宪法宣传。2023年,累计开展各类宣教活动500余场次,累计制作宣传展板1200余个,发放各类宣传图册、书籍、海报等10万余册,受教育群众近20万人次,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三是妥善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第一时间组织救援、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科学善后、依法查处。2023年,新区发生的12起生产安全事故,全部妥善处置,没有发生因处置不当激化矛盾纠纷的情况。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一是健全权力制约机制。持续推动司法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域工作中的协作配合,联合新区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从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监督等方面进行统一要求,切实规范全局执法行为。二是有序开展执法检查。立足部门职责,制定了《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编制了《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和《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企业信息和执法人员随机抽取、随机对应,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执法。2023年,共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任务24项,完成率100%,使用移动端APP录入率100%。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制定了《兰州新区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受理并转办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平台的举报件,督促业务科室、相关园区进行核查办理,按时将核查结果上报至平台系统,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确保行政权力在社会监督下实施。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比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比如一些企业负责人法治观念、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薄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仍有发生;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素质仍有待提高;个别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

  三、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正视差距与不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全体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制度,强化执法保障基础,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在提升法治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上强弱项、补短板,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应急管理的全过程,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为新区安全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及时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实施意见、落实举措。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问题,持续落实执法干部培训、学法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职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的能力,扛稳扛牢保障新区安全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使命,履行好应急管理核心职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依法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护航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三)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不断健全化工园区三级监管体系,在属地监管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企业所属层级、年度产值及化工工艺危险等级等标准,进一步明确新区应急管理局和园区应急管理局、各镇政府(中心社区)的监管范围,并按期动态调整、及时公开,全面实施分类分级监管,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减少干扰企业。

  (四)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和执法业务培训,用理论知识武装行政执法人员头脑。继续抓好执法人员岗位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坚持以人为本、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首违不罚,积极引导企业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切实提高执法容忍度、规范度和发展宽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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