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03/14/ 10:59

来源: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新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学习班,对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系统深入学习,全年共组织学习4次。同时,组织从事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牢固树立法治权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二)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安排部署《兰州新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落实《兰州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述法工作制度。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修订印发实施《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规则》《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等,带领全局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推进法治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三)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学法用法。一是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印发实施《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学法方案》,认真组织老法新学,新法精学,全年会前学法30余次,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二是加强系统学习。依托“兰州新区干部在线”“法治教育网”等平台系统加强干部学法培训,参加普法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三是全面加强业务培训。举办生态环境保护及应急处置专题培训,各园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化工委、石投集团、新区重点管理排污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和生态环境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

  (四)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立足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将宪法及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全力推进。一是构建“大普法”格局。印发《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普法实施方案》,制定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日、“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活动,深入群众、企业、社区、学校、机关、单位等,宣传宪法、民法典、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累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手册及环保知识彩页各类材料8000余份,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新区官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专栏累计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动态和政策信息1900余条,“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300余条,加强环保法律法规解读,强化法治宣传。同时,在政务大厅摆放环保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及办事指南,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着力提高全民环境法治观念。三是加强事中事后普法。环境监管过程中,开展生态环境“一对一”普法,向企业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解读,指导企业学法、知法、守法。

  (五)依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体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环评报告审查要素清单》,坚定不移推进实施环评审批“承诺制”,实行即到即受理,公示期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99个审批类项目按时完成审批,69个登记表项目企业自主网上备案办理,179个项目豁免环评审批。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公平竞争审查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审查标准、审查流程和有关要求。防止出台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2023年对发文、合同和会议纪要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六)切实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一是强化依法决策。落实《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权责事项清单》《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工作流程》,依法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行政决策经局务会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2023年召开局务会议42次。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印发《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委托法律顾问对项目招标、合同订立等事项开展法律风险评估,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据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企业信用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控,优化“管”的方式,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印发实施《兰州新区生态环境领域2023年“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减少正面清单企业“双随机”抽查频次,对信用评价结果为“中”、“差”级别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坚持“强监管”与“减干扰”有机结合,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快推动新区生态环境领域镇(中心社区)赋权工作,制定印发《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赋权工作方案》,举办赋权业务培训会,完成《兰州新区生态环境领域赋权承接工作协议书》签订,确保镇、中心社区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助力新区高质量快速发展。

  (八)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是严格农村地区环境准入。根据已划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对准入的工业项目根据产业类型在相应工业园区或集聚区选址;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提出减缓对周边居民区、农田等环境敏感区造成不利影响的措施。二是强化涉农排污许可申领。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督促指导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针对涉农企业累计发放排污许可证23个排污登记11个。三是持续排查黑臭水体。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复核工作的通知》,全面发动各镇、村社,认真梳理环保督察、监管执法、信访举报、“河长制”清单等有关线索,按照“一感官、二调查、三检测”的识别步骤,对诱发黑臭水体产生高发区域开展排查复核工作。经排查,新区现有农村地区无黑臭水体。四是严格乡村企业执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要求,组织各园区开展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专项检查,共查处问题7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新区生态环境局虽然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不足。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密集修改、出台,针对部分专业法律法规开展宣讲次数少,受众面积小,专业层次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对企业普法针对性有待加强,在创新普法方式和普法新亮点上有所欠缺。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加强政治领导、工作指导、有效督导,坚持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全面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制度,采取线上线下培训、自学、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学习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素质。

  (三)强化执法普法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企业普法宣传力度,主动为企业提供帮扶指导,引导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切实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品质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新区高质量发展。

兰州新区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新区头条

版权所有:甘肃省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陇ICP备17002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