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案件审理“五沟通” 助力审理添能蓄势

2023/12/20/ 16:40

来源: 兰州新区廉政

刘莉

  近年来,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案件审理室按照中央纪委对全国审理工作提出的“铁案工程”总要求,坚持运用“二十四字”标准审核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着力强化“五个沟通”,不断提高审理工作成效。

  加强与案件审查部门的沟通。树立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查审双方共同为案件质量负责的工作理念。案件移送审理后,通过沟通了解掌握案件全貌、掌握“活”的情况,努力克服“书面审”“被动审”“机械审”的弊端。当审理意见与审查意见不一致时,及时召开案件审理协调会,加强与审查组人员的沟通、研究。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审批后及时提前介入,帮助审查部门明晰思路,服务保障案件审查各项工作。

  加强与上下级纪委的沟通。对疑难复杂案件或定性把握不准的案件,及时向省纪委审理部门请示汇报,征求意见,进一步提高审理意见的准确性,确保案件作出稳妥处理。对新区各乡镇纪委加强业务指导,通过提级审核和案件质量评查的方式,查找乡镇纪委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及时整改,不断提高乡镇纪委办案工作水平。

  加强与被处分人员的沟通。抓住审理谈话、处分决定宣布、回访教育等时机,及时了解被处分人员对所受处分的意见、所犯错误的认识和处分后的整改情况,教育引导受处分人员认识错误,总结教训,改过自新。

  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单位)的沟通。处分决定下达后,及时送达组织人事部门和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单位),明确处分执行内容,形成执纪合力,确保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到位。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协调违纪人员所在党组织(单位),加强对违纪人员的教育,帮助发案党组织(单位)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完善制度,进一步深化办案效果。

  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通过与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执纪执法机关的整体优势,使违纪的党员、监察对象及时受到纪律和法律的追究,不断完善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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