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秦川园区
关于2023年企业未办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
来源: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3/12/06/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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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稳岗返还政策解读
1.返还对象
在兰州新区秦川园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2.返还条件
(1)上年年末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不超过上年末参保职工总数的20%,其他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
(2)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嘉峪关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严重失信单位,非“僵尸企业”;裁员认定: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解除劳动关系且当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为基数。裁员率为系统生成,经办机构无法修改。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年末参保人数)×100%。
3.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本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本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3)系统中银行账户为空的企业请先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法人登陆——我要办——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信息维护——失业保险待遇单位银行信息维护对账户信息进行维护。
4.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仅限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四项支出,不得超出范围使用稳岗返还资金。
5.经办流程
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模式。兰州新区充分利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企业,由参保企业确认并提供对公账号信息后,以书面告知、网厅信息推送等辅助手段,通过下载稳岗返还确认书告知参保企业上年度的失业保险实缴金额、参保人数、裁员率、企业划型、返还比率、返还资金、规定用途等事项。参保企业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数据确认无异议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分批在人社部门官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
6.执行期限
参保企业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7.注意事项
(1)享受稳岗返还的参保单位,须对稳岗返还资金收、支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对在申报和资金使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截留、骗取等行为的,将追回违规享受的资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有异议的参保单位和进行信息确认时有问题的参保单位,请及时与兰州新区秦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联系。
二、企业账户填报确认网厅办理流程
打开甘肃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wsbs.rst.gansu.gov.cn)——法人登录——法人办事——我要办——失业保险待遇——稳岗返还企业账户填报,(上传要件),生成数据,下载确认书和承诺书,确认书和承诺书必须有经办人员签字、法人签字盖章以及公司公章,三者缺一不可。企业必须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个体工商户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律师事务所等无信用报告的机构可由经办机构拟制承诺书,单位签字盖章后代替信用报告。
账户维护流程:登录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法人登录——我要办——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信息维护——失业保险待遇单位银行信息维护对账户信息进行维护。
三、秦川园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联系方式
请还未办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驻区企业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抓紧联系秦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过期不予申报。
咨询电话:秦川园区就业科0931-6833838
咨询办公室:秦川园区管理委员会611办公室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未申报企业名单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