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3/09/2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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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职责权限制定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兰州新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并对其注册登记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等工作,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负责兰州新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和传销案件的职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印制和使用,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6.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咨询、申诉、投诉、举报工作;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7.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8.管理和指导兰州新区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兰州新区质量发展规划;实施国家、省、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实施;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抽检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
9.执行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认证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新区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对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其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保护工作;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和防伪工作。
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对重点场所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对高耗能设备实施节能监督管理;按规定承担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工作;按规定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1.组织推进兰州新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管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管理新区商品条码工作。
12.负责编制兰州新区计量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处理计量纠纷。
13.贯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土地管理、建筑业、房地产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人防(民防)、广播电影电视、文化、体育、旅游、文物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制定综合管理工作标准、作业程序、规章制度等,负责兰州新区各园区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工作。
14.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兰州新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牵头抓好兰州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协调推进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法规宣传教育科、市场规范管理科、企业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质量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均为正科级建制;直属机构1个,为稽查大队。我局人员编制68人,截止2022年底,实有在职人员46人(包含聘用干部5人),较上年末减少3人,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81.0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1.48万元,增长19.21%,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有所增加,包括营商环境优化专项217.50万元、执法服装采购专项17.88万元、知识产权专项经费26.66万元、新区卫健委拨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汤剂保障费150万元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14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2.71万元,占91.04%;其他收入192.14万元,占8.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17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54万元,占53.60%;项目支出1010.61万元,占46.4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54.2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28.08万元,增长20.18%。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收入、支出增加,包括营商环境优化专项217.50万元、执法服装采购专项17.88万元、知识产权专项经费26.66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72万元,增长20.11%。主要原因是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增加了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政府买单费用,打造知识产权专区,配备市场监管执法制服等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6.12万元,支出决算为176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药监局拨入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58万元、工商行政管理资金18万元、市场监管经费25万元、市场监管疫情防控资金10万元,同时我局在2022年支出了部分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96万元,支出决算为4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我局调出3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有所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4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爆发新冠疫情,我局为新区各单位、部门供应“甘肃方剂”,财政拨入60万元甘肃方剂费用,列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科目,致使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多。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57万元,支出决算为3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我局调出3人,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有所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7.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42万元,下降8.54%,主要原因是年内调出3人,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都有所减少,另外2021年我局补缴了选调人员的养老保险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新区绩效工资)、奖励金。公用经费4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9万元,下降36.0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差旅费支出较少,另外我局划转出去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89万元,下降36.0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差旅费支出较少,另外我局划转出去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单位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32.38%,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非公科举办了一期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暨预备党员培训班,培训费0.7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12.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万元,下降58.51%,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将4辆运行里程长、安全隐患大的车辆划转出去。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局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及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81万元,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8万元,下降60.97%,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将4辆运行里程长、安全隐患大的车辆划转出去。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81万元,支出决算为5.81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8万元,下降60.97%,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将4辆运行里程长、安全隐患大的车辆划转出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27.2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2年度上级部门来我局调研督查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20个(本级项目14个,转移支付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78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营商环境优化专项”“特种设备监管专项”“市场监管经费”“药品监管补助资金”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8.98%。从评价情况来看,本级14个项目中,11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为100分,圆满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和各项三级指标;另外3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4分及以上,这些项目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但是受疫情影响、上级部门政策变化及市场价格变动影响,个别三级指标未完成。转移支付项目6个,绩效自评平均分为95.69分,这些项目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但是个别三级指标未完成,自评表中详细说明了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营商环境优化专项、市场监管经费等2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营商环境优化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7.5万元,执行数为21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营业执照采购、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双随机抽查,免费印章刻制、企业档案扫描扥工作,及时保障营业执照制发、开办企业“分钟制”“零成本“,打造信息共享机制完备、监控到位的智能高效的政务服务软硬件环境。
2.执法服装采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88万元,执行数为17.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我局56名执法人员配备、发放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提升了市场监管执法形象,促进了兰州新区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38万元,执行数为36.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采购了10台笔记本电脑,满足各科室移动办公;党建会议室采购了1张会议桌、30把会议椅,加强了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整理办公室及各科室文书档案12302份,保障了商事登记大厅便民服务顺利开展。
4.食品检验检测及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105批次,圆满完成“兰洽会”、第十五届省运会、第十一届省残运会等15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5.特种设备监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18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52家(次),排查出隐患773起。委托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甘肃鑫福民特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考试900余人(次),核发新证454人(次),复审换证308人(次)。举办了兰州新区2022年特种设备及火灾紧急疏散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
6.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计量器具检定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累计完成9大类 286批次,合格率为97.6% ,完成7批次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累计完成2635台件计量器具免费上门检定工作。
7.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万元,执行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3000余份调查问卷数据收集,借鉴国家、省级调查结论成果,正在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预计4月初形成监测成果。
8.知识产权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67万元,执行数为26.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设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指导站1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1个,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执法8次、宣传培训2次,为新区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以及知识产权布局咨询服务,有效促进新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的能力,促进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完成知识产权服务专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基础改造及办公设备采购,采购了液晶显示器3块、简约休闲木纹桌椅3套。
9.主题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9万元,执行数为1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间节点开展了消费者维权日、知识产权宣传日、普法宣传日、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认证认可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陇原护老、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等专项主题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维权意识、知识产权意识、法治意识和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和生命健康。根据省局统一安排,6月30日举行执法服装换装仪式,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了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10.行政执法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我局2022年查办了33件案件;配备了一部单反相机,购买了移动硬盘、U盘、静电鞋等执法装备。
11.公平竞争审查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6万元,执行数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和保障机制,坚持自我审查与专门机构指导监督相结合,通过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2022年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新区3家单位发布的文件、制度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12.非公企业党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发放了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补助经费,举办了一期非公企业党务骨干培训班,促进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内活动开展,完成了新区组织部落实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计划。
13.车辆租赁及运行费、聘用司机劳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16万元,执行数为17.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租赁4辆公务用车,聘用2名专业司机,保障机关车辆充足、正常运转,确保市场监管执法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14.甘肃方剂供应费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后,我局及时给企业拨付“甘肃方剂”费用,甘肃方剂对兰州新区疫情防控发挥积极作用,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15.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方面)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7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86批次,其中评价性抽检12批次,依法依规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10件;二是开展各类业务培训5次,邀请省食检院专家现场培训1次,有效提升监管人员业务素质;三是修订完善《兰州新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桌面推演1次;四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保健食品等宣传活动5次;五是全年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263件,按时核查率100%。
16.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方面)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5.77万元,完成预算的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105批次,其中评价性抽检12批次,依法依规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16件;二是开展各类业务培训9次,邀请省食检院专家现场培训2次,有效提升监管人员业务素质。
17.市场监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9.49万元,完成预算的3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12月31日,兰州新区市场主体实有数量为34150户;二是2022年兰州新区市场监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为111件,其中新区本级33件,园区市监局78件。
18.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3.96万元,完成预算的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2年年末,兰州新区市场主体实有数量为34150户;二是2022年兰州新区市场监管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数量为111件;三是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周、知识产权、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认证认可日、普法宣传等活动数量7次。
19.市场监管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9.78万元,完成预算的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一线执法人员购买防疫用品,如医用防护口罩、酒精湿巾、免洗手凝胶等;二是为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核酸检测1400人次,促进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购买疫情防控所需执法装备,如医用检查手套、医用隔离鞋套、隔离面罩、医用防护服等;四是购买疫情防控所需生活必需品,如方便面、矿泉水等。
20.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药品方面)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8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14.37万元,完成预算的51.3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举办了甘肃省中药炮制大赛兰州新区初赛,开展了禁毒宣传月、药品安全月宣传活动,购买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支付了部分药品市抽买样费用,购买过期药品回收箱29个,制作药品安全信息公示牌114个,不断加强药品监管工作,持续加大药、械、化监督检查及抽检力度,加强药品法治与科普知识宣传,不断提升公众药品安全法治意识。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我单位将结合今年绩效自评结果,在下一年度预算申报时将一些常态化支出纳入年初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二是加强绩效问责机制和奖惩机制的建立,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紧密挂钩,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总体绩效目标为: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机关日常正常运行。以上目标均已完成。从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评价,2022年我局整体支出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9.9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