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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

时间: 2023/09/19/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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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2年度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新区农村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新区农村改革与发展有关政策并牵头协调实施;研究提出新区农村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实施新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并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协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会同自然资源局负责并指导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统筹推动发展新区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文化、基础设施、乡村治理。

  2.负责新区农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新区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推进新区现代农业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协调指导农业设施化、标准化生产,推进种、养、加、储、运、贸集约规模发展;协调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技术人才培训培养工作;负责并指导农业各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机、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农牧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3.负责新区乡村振兴工作。统筹协调、监察指导新区乡村振兴工作;协调和组织开展对口帮扶、社会帮扶和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并指导新区贫困人口和贫困状况统计监测、动态管理工作,巩固拓展新区脱贫攻坚成果;负责新区乡村振兴项目引进、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管理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的依法审查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4.负责新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政府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负责新区农业综合开发,研究制定新区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实施办法,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安排资金和项目管理、评估审查及验收;负责并指导新区农田整治项目,负责项目申报、审查、计划和预算下达、项目管理等。

  5.负责新区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林业、草原、生态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新区林草及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拟定相关法规和标准、规程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国土绿化行动,负责并指导新区生态建设、造林绿化、草原工作;负责并指导新区森林、林地、草原、湿地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新区林草改革工作,拟订重大林草改革意见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并指导新区林草产业发展工作,监督管理林木、花卉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负责并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新区水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新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并指导城乡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水和节水工作;负责并指导推进水务一体化;负责并指导河湖长制工作、洪水干旱灾害防御工作。

  7.负责新区畜牧渔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畜牧渔业方针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并指导畜牧渔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并指导畜牧渔业发展,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养殖、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指导畜牧渔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并指导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按权限负责对疫情的发布、监测、控制;负责并指导种畜禽管理、兽医医改、农药、种子、兽药药证药检、饲料等工作。

  8.指导和组织协调农业、林业、草原、水利、畜牧渔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和安全生产工作。

  9.配合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

  10.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内设8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农业农村科、畜牧发展科、林草生态林业科、水务工作科、执法监督与检疫科、乡村振兴科。

  2.人员情况:2022年末,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实有45人,其中在编行政人员11人,在编事业人员21人,长期聘用人员13人。本年较上年相比在编行政人员增加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74773.4451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390.727312万元,下降67.51%,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专项债券收入支出较2021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4773.445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773.44518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4773.445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390723万元,1.5%;项目支出73668.054461万元,占9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4773.44518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5390.727312万元,下降67.51%。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结转结余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专项债券收入支出较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7.6764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7%,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90.765941万元,降低65.28%,原因是上年度农林水专项资金减少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完成预算数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03万元,支出决算为52.0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8%。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73万元,支出决算为2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2.2减少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6%。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5.42万元,支出决算为4087.556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86%,较上年决算数9,624.43万元减少5536.87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专项资金投入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5.768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3000减少24.2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75.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6万元,支出决算为32.253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0.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2%,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1人,2022年9月新增1名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5.3907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6.060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42476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绩效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89.33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99687万元,增长28.66%,主要原因是我局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单位补助部分,驻村第一书记发放单位补助。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无自有车辆,车辆为租用车辆,全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我局上年度、本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工作,未产生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财政决算系统逻辑公式限定,租赁使用车辆运行费无法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因此2022年决算中将我局租赁车辆运行费列入“其他交通费”科目反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无自有车辆,租赁使用车辆运行费无法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因此2022年决算中将我局租赁车辆运行费列入“其他交通费”科目反映。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未产生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330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租赁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99687万元,增长28.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业务量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年度均未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年度均未产培训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3.34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45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45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45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9%。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0575.768706万元,本年支出70575.7687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农村人饮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土地确权项目剩余经费249.74万元,西电管理局“两费”差额补贴179.82万元,

  农业农村投入(基金)10.578706万元,兰州新区生态用水水费180万元,南部生态1#、2#管线管护费300万元,调查荒山造林情况10万元,方家坡隆号泵站27.1万元,文冠果土地流转费341.7万元,2019年空闲地临时复绿项目76.83万元,兰州新区西行洪通道呢嘛沙沟(新区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500万元,兰州新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高标准农田及设施农业100万元,兰州新区黄河流域生态储备林项目23600.00万元,兰州新区水阜河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20000.00万元,兰州新区庙儿沟水库工程19000.00万元,兰州新区西岔-皋兰生态供水工程500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我部门按照相关绩效考核要求,设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原则,强化了预算绩效申报制度,明确了各科室绩效目标职能。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全年预算由计划财务科按照当年工作安排组织上报,各科室按职能和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项目,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并提供立项依据等。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由计划财务科室按照当年工作安排实施情况进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资金支出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我单位2022年项目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对各个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并经新区财政局第三方评价后予以通过。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在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严格执行,组织项目资金支出科室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查,并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准则》执行2022年部门预算,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单位预算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度对96个项目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范围覆盖新区本级项目预算支出项目41个,省、市对新区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55个。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96个;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1.农业农村方面

  农作物播种面积20万亩,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种植面积占比达90%;设施农业面积增长45%,年产鲜切花6000万枝、食用菌2000吨;生猪出栏、奶牛存栏分别增长150%、160%;生态治理新增耕地3万亩,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10万亩;培育挂牌2个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新希望成功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无疫小区”,“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达到12个;新区被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新区模式”引领示范作用全面凸显。

  2.乡村振兴发展方面

  成功创建2个示范乡镇、7个示范村,实现省级示范村全覆盖;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9万元以上;引导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务工7000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高效承接避险搬迁移民8批次1641户6335人,稳步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区建设;全力拓宽与皋兰县融合发展空间,谋划项目34个,总投资670亿元;市党政领导赴新区召开乡村振兴现场会,高度认可“新区模式”并示范推广,乡村振兴案例入选“新华社2022乡村振兴绿色实践典型”。

  3.林草生态保护与治理成效方面

  “1+2+5+N”林长制改革模式在全省推广;着力打造“省门第一道”绿色廊道,重点对中川机场、中通道、景中高速等沿线进行生态修复治理,新增生态修复7万亩;率先启动建设兰州市百万亩国储林项目,新增造林1.2万亩、复绿种草4万亩,成为兰州新区获批10周年一张靓丽名片。

  4.水务水利方面

  深入实施水利领域“四抓一打通”,第一给水厂三期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展迅速,庙儿沟水库获得中央水利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奖励,全面打通水阜河、呢嘛沙沟东、西两条行洪通道,水资源保障和防洪减灾能力全面提升;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工作分别获评省级优秀,成功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试点全面启动,累计为化工园区、段家川生态循环养殖园区等完成区域评估136平方公里;成功举办国家南水北调后续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题调研活动,“新区方案”得到与会领导、专家高度认可。

  5.改革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强化服务宗旨,为6家农业企业办理农业设施所有权证11宗、抵押贷款融资8亿元;创新推行农药企业生产许可证“先颁证、后评估”机制,累计为8家农药生产企业颁证;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名干部获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表彰。

  (三)自评结果总体情况

  2022年组织开展对本部门96个预算项目进行自评,并形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结果全部为优秀,对照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2023年预算编制做了调整,对未完成绩效自评及绩效评价分数较低的项目,及时反馈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对项目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进行整改。通过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开展,纠正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充分运用优秀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经对照绩效目标表和上半年完成情况,无偏离绩效目标等情况,按照绩效目标设定有序推进工作。

  (四)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以来,认真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有序推进农林水各项重点工作。基本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综合自评得分98分。(绩效自评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3.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项目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