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
时间: 2023/09/1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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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 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是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中共兰州新区机关委员会、兰州新区工会委员会、共青团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兰州新区妇女联合会、兰州新区工商业联合会(民间商会)设在党群工作部。
(一)负责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导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各类创建活动,指导开展新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负责新区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充分发挥参政议政职能,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三)负责新区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指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
(四)负责新区工商联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工商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抓好工商联招商引资工作,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
(五)负责新区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机关党的建设决策部署,协调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廉政建设,督促机关党组织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做好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六)负责新区工会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抓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协调指导新区各级工会组织抓好宣传教育、技能提升、惠工活动、竞赛管理、帮扶救助、民主管理、普惠服务、维权服务等工作,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使用、监督和审查工作。
(七)负责新区共青团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协调和指导新区各级团组织抓好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权益等工作,负责做好青年志愿服务工作。
(八)负责新区妇联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抓好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协调指导新区各级妇联组织抓好团结妇女、引导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妇女儿童服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大团结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女干部和高级女性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九)负责新区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港澳台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定侨务工作措施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负责港澳台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港澳台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依法组织协调港澳台胞合法权益维护工作,联系香港、澳门有关社团及新区籍的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新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以及清真食品许可手续和专用标志牌使用的审查、审批和管理。
(十二)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机关内设处室做好各类综合性日常事务,协助部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负责拟定和修改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重要文件、重大会议纪要、综合性汇报等文字材料;负责审核以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妇联、团委等名义印发的公文;负责做好机关文秘、文电收发、保密、会议组织、档案和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文印设备的管理、采购工作;负责协调各处室做好目标任务考核、日常考勤以及内部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调遣单位公务用车;负责做好机关财务管理和人事工作;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科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新区关于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向党工委反映统一战线工作全面情况,提出开展具体工作的意见建议;监督检查统一战线政策执行情况;联系新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反映意见建议,鼓励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调查研究新区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建议;加强新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广泛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民族宗教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依法加强新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管理。
负责港澳台侨事务,依法组织协调港澳台胞、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涉侨工作;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关党建工作科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新区党工委和机关党委关于党的决议、决定;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做好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党员的培训工作;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审批机关发展的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督促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进行按期换届;审批新区机关党组织委员和书记、副书记人选;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审理新区机关党员干部违******纪的案件、审批处理决定;协助新区党工委有关部门督促机关各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肃组织生活,落实党内关怀,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党员,按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负责新区机关党组织、党员的统计和党费的收缴工作;负责新区机关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负责新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的建设及党内统计年报工作;对新区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新区党工委关于党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新区机关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对新区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指导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支持它们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区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现状问题,向新区文明委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制定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其他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开展新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着力提高新区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负责新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文明餐桌等各类创建活动;负责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评选、命名、表彰和推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负责新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网络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推进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负责新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美丽乡村及乡风文明建设;负责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各项工作;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会和妇联工作科(兰州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兰州新区妇女工作委员会)
统筹新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指导新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工委、管委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推动企业、行业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进行工资协商谈判,维护新区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和引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职工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等活动;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发动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引导职工和工会会员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审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基层工会加强工会资产管理;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筹新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新区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工作;关注与妇女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新区党工委反映新区妇女工作现状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做好妇女创新创业工作,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居家灵活就业等工作,搭建服务平台,拓宽就业渠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各方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妇女工作计划;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培训、推荐、选拔优秀女干部工作,做好下一级妇联领导班子协管工作;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共青团工作科(共青团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
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和新区关于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新区共青团组织建设、团员发展和团费收缴工作;负责制定新区共青团工作计划和青少年发展规划,会同各单位党组织指导、检查、督促、考核新区各级共青团的工作,协助新区各单位党组织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团的干部;负责新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新区青年志愿者的组织管理;依法维护新区青少年合法权益;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强化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加强新区青少年对外友好交流工作;负责团员青年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团员青年综合素质;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工商联工作科(兰州新区工商业联合会)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非公有制经济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新区工商联会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负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和政治安排、社会安排的推荐等工作;健全和完善会员诉求渠道,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参与相关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等工作;负责商会(协会)的组建,指导所属商会(协会)各项工作开展,做好会员发展和入会服务及有关资料的统计工作;指导商会(协会)党组织建设工作,推动成立行业性党组织;负责工商联组织的对外联络工作,增强与省内外非公经济组织和非公经济人士的联系,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引导会员参与“一带一路”和新区经济建设;为会员提供政策信息、人才交流培训等服务;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24.6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67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整体预算降低了,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524.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4.6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52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84万元,占38.49%;项目支出937.77万元,占61.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24.6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1.67万元,下降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8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整体预算降低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9.61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期做了预算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变动较大,调入人员与调出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数额不一致,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有差异。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2万元,支出决算为1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变动较大,调入人员与调出人员缴纳公积金数额不一致,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有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6.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11万元,下降11.46%,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变动较大,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有差异。人员经费用途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绩效工资、其他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大病救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公用经费3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5.31万元,下降94.36%,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新区工会经费从公用经费调整到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5.31万元,下降94.36%,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新区工会经费从公用经费调整到项目支出。
我单位2022年度无会议费支出相关经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开展部门党务工作学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各项业务外出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50万元,本年支出5.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5万元为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已下拨给新区各学校用于少年宫项目建设。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万元,下降53.58%,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万元,下降56.85%,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万元,下降56.85%,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接待次数减少。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41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调研新区人员减少,业务招待次数降低。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23.17%,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调研新区人员减少,业务招待次数降低。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精神文明建设经费99.94万元、新区获批10周年文艺晚会经费80.66万、工作经费30万元、工商联招商引资工作经费12.10万元、新区工会经费665.30、慰问经费20万元。通过自评,4个项目自评结果均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工商联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慰问经费、新区获批10周年庆祝活动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9.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工商联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12.09万元,完成预算的40%。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慰问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新区获批10周年庆祝活动经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80.66万元,完成预算的95.9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有力。高效运行“兰州新区道德讲堂”智慧平台,组建兰州新区思想道德宣讲团,全方位、立体化开展道德宣讲,受众超10万人,选树培育了一批有影响力、有示范性的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积极助力兰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省市级文明单位29家。高标准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创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培育了“城市花园共享责任田认领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振兴工厂”“避险搬迁送关爱”等文明实践品牌。二是统一战线事业稳步发展。举办新区“统一战线大讲堂”2期,开展走访宣讲6轮次。支持新区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创办统战领域社情民意专刊,畅通沟通联络机制,为新区发展建箴言、献良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探索打造小横路互嵌式社区新样板,积极促进新康村生态移民交流交往交融。深化“党亲国好法大”教育实践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显著提升。三是民营经济活力持续释放。持续推进“以商招商”,新引进项目7个、签约金额7.62亿元。积极构建上下协同、政企互通机制,持续开展“千企调研纾困”,帮助解决短期融资、招才用工、涉诉涉法等一批生产经营难题。正威铜业、国通大宗、宏建建业等6家企业入选2022年甘肃省民营企业“50强”。四是机关党建质量全面提升。持续破解机关党建“两张皮”问题,选树命名机关“四好党建”示范点7个。五是群团事业发展成效显著。举办“统战大讲堂”“职工大讲堂”“青年大讲堂”“巾帼大讲堂”“工商联大讲堂”等主题宣讲活动320多场次。高质量举办“兰州新区获批10周年文艺晚会”,奏响坚定信心奋进新征程的“主旋律”。深化产业工人队伍改革,建成实训基地10个、职工创新平台24个,成功举办新区首届餐饮行业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等技能竞赛11场次。建成全省规模最大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累计建成户外劳动者驿站20个,切实解决新就业形态群体吃饭难、喝水难、休息难等现实问题,被人民网、工人日报、甘肃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执行出现的偏差。重点工作在7月份以后开展,造成上半年预算执行率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文件,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在编制、执行、监督等过程中,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工作水平。
2.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注重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并对预算支出决策的科学性产生直接影响,今后要注重强化绩效目标的前置作用,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为后续的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打好基础。
3.加强业务培训。注重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绩效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以及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方面的提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新区党群工作部2022年项目绩效评价的可靠性基于佐证材料,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打分。总体实施情况良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依据充分、程序规范,资金使用规范合理,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保质保量完成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群团各项工作任务、工商联招商引资任务及慰问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项目绩效指标的三级指标设置不够细化,部分档案整理不及时,保存机制不完善。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