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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提前完成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

2023/09/05/ 10:06

来源: 兰州新区报

记者 姜波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调整我省2023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要求,新区对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进行了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补发。

  符合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有34人(含供养亲属),其中,调整伤残人员伤残津贴7人,月人均增加130.43元,调整后月人均伤残津贴3272.16元,增长率为4.15%;调整伤残人员生活护理费10人,月人均增加212元,调整后月人均生活护理费3029元,增长率为7.5%。调整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17人,月人均增加39元,调整后供养亲属月人均抚恤金1537.43元,增长率为2.6%。据了解,8月29日,新区调整补发资金已发放到位,提前1个月完成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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