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
时间: 2023/02/24/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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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设置情况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基本支出
1. 具体分类说明
2. 增减变动说明
(二)项目支出421万元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2.项目具体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 具体分类说明
2. 增加变动说明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 具体分类说明
2. 增减变动说明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四、2022年基金预算说明
五、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七、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八、名词解释
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新区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新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根据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新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开放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新区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同境内外各类经济团体及工商企业、金融组织、商务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的联系,组织开展各类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活动;承办新区管委会组团赴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洽谈等相关工作。
3.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编制新区投资指南、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宣传资料;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信息工作及网络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各园区及有关部门(单位)、企业的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工作。
5.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分解、考核等工作;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承担新区经济合作部门的人员培训。
6.负责新区会展活动组织工作,承担新区在境内外举办各类项目洽谈会、经贸展会的组织、联络、洽谈、协调工作。
7.负责区域性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新区方的组织工作和省内都市经济圈等区域经济技术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新区与国内友好城市经济技术合作的联络与交流工作。
8.负责新区招商引资重大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合同履约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在建设、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9.负责研究制定推进重大签约项目落地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对项目落地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报告项目落地进展情况,以及影响项目落地推进的原因和事项。
10.承担兰州新区“兰洽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兰洽会”筹办期间兰州新区方面的有关工作。
11.负责境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商引资项目的对接、服务工作。
12.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设置情况
1、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2022年末共有机构数1家,其中全额预算单位1家,内设机构6个,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联络协作科、项目推进科、经合一科、经合二科、经合三科。核定工作人员28名。
2、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2022年末实有人数24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6人,聘用人员13人。副县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二级调研员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科员8名,工勤2名。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964.55万元,较上年增加35.21万元。
(一)基本支出604.85万元
1.人员经费。本部门2023年共安排人员支出604.85万元,明细如下:其中工资福利(统发)190.88万元,在职人员采暖补贴14.5万元,养老保险缴费14.75万元,医疗保险缴费15.91万元,工伤保险缴费13.16万元,失业保险缴费0.78万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9.4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5.42万元。
2.公用经费。日常公用支出72.22万元,其中:办公费3.75万元,印刷费5.25万元,邮电费3.25万元,差旅费13.7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维修费1.5万元,福利费4.05万元,培训费1.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0.78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人员经费比2022年增加68.42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工资晋升,相应的工资及公积金、采暖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增加。日常公用经费2022年减少16.69万元,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数较去年有所减少,相应的办公经费、差旅费等按比例有所减少。
(二)项目支出287.48万元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项目支出287.48万元比 2022年304万元减少16.52万元,主要原因:缩减财政开支,减少项目实施。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2023年部门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287.48万元。具体安排如下:兰州新区各类宣传品印制费6.5万元、招商小组工作经费48万元、微信公众号服务运营费用3.98万元、兰洽会工作经费140万元、招商展会及重点项目协调经费80万元、2023年会议室租赁费4万元、档案管理费5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2023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287.48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4万元。
1.具体分类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公务出国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减少4万元。
2.增加变动说明
2023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公务接待费未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自有车辆甘AKJ521使用年限长,车辆磨损,车况较差,本着节约经费、安全用车原则,已停止使用该车辆。
本级“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具体分类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2.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财政专网)、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租赁费等,其中:办公费3.75万元,印刷费5.25万元,邮电费3.25万元,差旅费13.7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福利费4.05万元,培训费1.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8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72.22万元比2022年88.91万元减少16.69万元,主要是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聘用人员人数有所变动,按照在职人员比例计提,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租赁费等有所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本年无公务车购置费。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具体分类说明
本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为1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万元,为复印纸、硒鼓、粉盒采购费用;2023年预计采购复印机一台,支出为1.5万元,兰洽会项目支出140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政府采购比2022 年增加143.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复印机采购1.5万元;二是新增项目支出14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净值35.8万元,其中单价5万元一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为招商引资专项用车。
七、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我单位按照相关绩效考核要求,设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原则,强化了预算绩效申报制度,明确了各科室绩效目标职能。预算由各科室按职能和年度工作目标自行申报,分管领导签审,经局党组会审定通过报财政部门。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全年预算由办公室按照当年工作安排组织上报,各科室按职能和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项目,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并提供立项依据等。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由办公室按照当年工作安排实施情况进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资金支出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我单位2023年项目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对各个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细化、量化。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在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待2023年预算执行完毕后,组织有关项目资金支出科室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查,并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准则》执行2023年部门预算,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单位预算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资金28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涉及财政支出287.48万元;我单位所有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