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3/02/24/ 14:52 来源: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素质教育,研究新区教育体育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研究拟订新区地方性的教育体育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区城乡教育综合改革。

  2.编制新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招生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3.综合管理新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的督导与评估;管理新区所属学校固定资产、内部审计制度和规定。

  4.负责新区教育系统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学校和单位的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5.规划和指导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

  6.负责教育、体育事业的行政管理及统计工作;组织新区体育竞赛,承办省、市开展的体育竞赛。

  7.依法审批、核发在新区范围内申办涉及教育、体育等社会事业的行政许可和申报工作;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

  8.做好教育、体育事业调研工作,抓典型,表彰先进,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有关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共性问题。

  9.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招生考试政策法规并制定地方性招生考试配套政策及实施方案,负责贯彻落实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工作。

  10.负责各级各类教育资助和追缴各类助学贷款,负责贯彻落实省、市教育资助中心相关工作。

  11.负责组织各教育教学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以及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加强学校安全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习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餐和新区内运营的校车实施监管;负责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13.加强指导新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开展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14.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设以下内设机构:办公室、党群人事工作科、规划与装备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科(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师资培训科(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体艺工作科。核定工作人员33名。其中:正县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县级领导职数3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正科级行政审批专员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

  (三)人员情况

  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年末在职实有人数30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17人,聘用人员7人。

  二、部门预算表

  按照部门预算公开要求,共有8张表格,分别是: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我单位预算收入总计30516.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516.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2022年增加530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5832.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5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基本经费和项目经费安排资金增加;基本经费是由于培训费增加,故导致本年基本经费增加;项目经费是由于本年建设九小、十小、十一小,并为九小、十小以及9所幼儿园配备教学配备,故导致项目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是由于本年未安排解决历年项目实施债务资金。

  2023年我单位预算支出总计30516.5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0240.1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4万元;较2022年增加5306.21万元,基本支出较2022年增加43.21万元,增长5.27%。项目支出较2022年增加5263万元,增长21.58%。

  (二)人员经费安排情况

  1.具体分类说明 

  人员经费支出661.8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01.94万元,津贴补贴40.87万元、奖金26.37万元、事业绩效工资41.15万元、各类保险49.32万元,住房公积金24.94万元,临时聘用人员工资51.14万元(含聘用人员取暖费3.17万元、保险9.94),绩效工资326.11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人员经费比2022年增加了4.5万元,主要是工资标准提高,故人员经费较2022年略有涨幅。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1.具体分类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0.7万元,其中:办公费10.2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维修费1.5万元,福利费5.2万元,培训费156.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车辆租赁费)5.1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22年增加38.7万元,主要是培训费增加,2022年学校教师人数增加,工资标准提高、教师工资总额也相应增加,2023年将教师工资总额1.5%及局机关的培训费整体批复至我单位,故导致2023年机关运行费增加。

  (四)三公经费 

  1.具体分类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7.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

  2.增加变动说明 

  “三公”经费较2022年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人员减少2人。

  (五)项目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29654万元,比2022年24391万元增加5263万元,增长21.5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施项目增加。2023年共安排36个项目,具体项目内容如下:

  (1)普惠性幼儿园幼儿保教费100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初中生0.0625万元/每生/每年,小学0.05万元/每生/每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初中生0.125万元/每生/每年,小学0.1万元/每生/每年,中央与地方按照5:5比例分担,地方承担按照省上和新区6:4分担。  

  (2)普通高中免学杂费4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保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学上。普通高中免学杂费2021年起第三档,省级分担70%,新区承担30%。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1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保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学上。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021年起第三档,省级分担70%,新区承担30%。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50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初中生0.0625万元/每生/每年,小学0.05万元/每生/每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初中生0.125万元/每生/每年,小学0.1万元/每生/每年,中央与地方按照5:5比例分担,地方承担按照省上和新区6:4分担。

  (5)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12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免学费补助标准为一般普通专业每生每年2000元。中央和地方8:2,地方省级承担30%计算。

  (6)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8.4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 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58个连片贫困县全部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比不能超过此类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省地、方分担比列为8:1.4:0.6。省级扩大资助范围的学生和58个贫困县学生由地方财政承担。

  (7)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368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支付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预计受益学生人数9200人,5元/人/天,全年200天,1000元/人/年计算,省财政和新区财政按照6:4的比例承担。

  (8)2023年校车全覆盖工程经费1260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支付2023年校车运行费。

  (9)2023年营养餐供餐学校从业人员工资101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2023年6所营养餐食堂供餐学校从业人员工资及26所企业供餐学校从业人员工资。

  (10)2023年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处理费0.6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保障新区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及时处理过期危化品,消除学校安全隐患。

  (11)2023年各学校保安工资545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支付2023年新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校园129名专职保安工资。

  (12)考务费130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支付普通高考、中职生考试、中考及八年级会考、自考、学考、体育中考等费用支出。

  (13)民办教师养老补助65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2023年民办人员养老补助。

  (14)教师节活动资金5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慰问表彰优秀教师、最美教师、离退休教师、教育工作者,先进集体。

  (15)备供电源改造项目60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保障考试期间各考点、考试指挥中心等重点区域电力正常供应。

  (16)标准化考点及高考指挥中心尾款178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建设1所标准化考点。另需拨付2020年和2022年已建成标准化考点费用尾款。

  (17)英语听力系统50万元

  资金用途:新区一中、二中标准化考点现有英语听力广播系统为学校普通的广播系统,存在英语听力播放不清晰等问题,故需提升改造新区一中、二中标准化考点英语听力系统。

  (18)教师人事档案管理60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教育系统干部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数字化建设、以及档案管理费用等。

  (19)教师公寓费用200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支付保障房二期C区3/4号楼、彩虹城B区42号楼兰州市属学校教师公寓、瑞玲雅苑教师公寓等租赁费;彩虹城B区42号楼兰州市属学校教师公寓暖气费、物业费;瑞岭物业公司托管费用;保障房二期C区3/4号楼教师公寓维修费。

  (20)招录C岗教师安家费3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发放2018年招录3人C岗教师安家费。

  (21)丧葬抚恤金60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妥善解决亡故教师家属生活困难,适当缓解亡故教师家属生活压力。按照实际发生,按标准及时支付。

  (22)6所学校租赁费用10000万元

  资金用途:根据管委会会议要求,我局租赁兰州新区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实验幼儿园等6所学校,年租金10000万元。

  (23)2023年计划对9所幼儿园进行装修和设备采购1500万元

  资金用途:2023年计划对雍和郡、新康村二期、绿地五期、金兰府、新天地、瑞岭名郡西区6所幼儿园进行装修和设备配备;对火家湾、小横路和保税区3所幼儿园配备设备。

  (24)九小、十小和十一小三所学校建设资金13000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建设九小、十小和十一小三所学校项目建设。

  (25)九小、十小设备采购10000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第九、第十小学配备设备。

  (26)兰州新区教育体育空间专项规划编制费用21万元

  资金用途:根据新区管委会要求,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兰州新区教育体育空间专项规划,用于支付委托编制费用。

  (27)课后延时服务专项补助经费547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本校教师和外聘教师课时补助及活动器材的购置与维护等。

  (28)教育督导专项经费5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聘任专职督学、兼职督学、组织培训等费用。

  (29)特殊教育专项经费7.5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特殊教育学生在“两免一补”基础上,按照每生每年500元标准补助特殊学习用品和交通费等。

  (30)教研评比评估活动3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学校开展教研活动经费。

  (31)2023年学校近视防控30万元

  资金用途: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视力防控工作,提高青少年眼健康水平,努力解决中小学生近视率居高不下的突出问题,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该资金用于购置近视防控设备及宣传费用。

  (32)2023年新区体育赛事活动经费150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举办兰州新区半程马拉松赛,参加、承办省级体育赛事,推动全民健身蓬勃发展。

  (33)2023年体育场地管护费用52.5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支付2023年中川商务中心北侧文化体育广场、体育公园保安、保洁及新场地维修费用及2022年剩余尾款。

  (34)兰州新区寄宿制学校取暖补贴40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支付寄宿制学校学校高级级中学、秦川中学、第二中学(西岔中学校区)、上川学区所属4所学校(上川镇初级中学、上川镇祁联学校、上川镇明德小学,上川达家梁小学)取暖补贴。

  (35)会议室租赁费12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租赁会议室,保障教育系统全年大型会议及培训顺利举行。

  (36)2016年-2021年文书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费用15万元

  资金用途:为规范档案管理,方便档案查询,邀请第三方整理2016年-2021年文书档案。

  三、2023年基金预算说明

  2023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较2022年减少526万元,减少100%。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解决历年项目实施债务资金。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1.具体分类说明 

  本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为3434.33万元,其中:8万元为基本支出,为购置办公设备、硒鼓墨粉盒、打印纸采购费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368万元;校车全覆盖工程经费项目1260万元;各学校保安项目545万元;兰州新区体育赛事活动项目150万元,新建兰州新区九小、十小和源泰阳光学校设备购置1000万元;标准化考点设备配备103.33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政府采购比2022年减少340.9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各学校保安项目、校车全覆盖工程经费项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经费减少。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原值27332186.60元,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原值1120000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我单位按照相关绩效考核要求,设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原则,强化了预算绩效申报制度,明确了各科室绩效目标职能。预算由各科室按职能和年度工作目标自行申报,分管局长签审,经党组会审定通过报财政部门。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全年预算由局办公室按照当年工作安排组织上报,各科室按职能和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项目,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并提供立项依据等。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对于重大项目支出,由负责科室提供支付计划后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再行支出。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我单位2023年项目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对各个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并经新区财政局第三方评价后予以通过。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在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待2023年预算执行完毕后,各科室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查,并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准则》执行2023年部门预算,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涉及预算资金29654万元。我单位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兰州新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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