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资讯】医保如何使用“门诊共济”权威解答来了

 2023/02/07/ 10:16 来源:兰州新区报 记者 姜波

  今年1月起,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正式落地执行,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将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待相关条件具备后,个人账户亦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那么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究竟怎么给家人用?就此类热点问题,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作出解答。

  问: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怎么给家人用?

  答:门诊共济适用对象包括: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保障。

  个人账户给家人使用,需要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亲情账户”,用以证明家人的关系。

  问:“亲情账户”怎么绑定?

  答:“亲情账户”需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通过相关步骤绑定。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底部菜单【我的】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在【我的家庭成员】版块点击图标“+”添加亲情账户。

  问:个人账户如何计入?

  答: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原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不计入个人账户。

  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标准为兰州市2022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金额为90元/月。在职转退休,从次月起为其变更个人账户计入比例和办法。

兰州新区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新区头条
返 回
顶 部
返 回
顶 部

版权所有:甘肃省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陇ICP备17002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