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关于兰州新区配租型保障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2023/01/10/ 17:47
来源: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新区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19〕79号)、《兰州新区配租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发〔2022〕1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现将兰州新区配租型保障房租金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政府组织新建、改建、收购和收储的房源;
(二)在普通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
(三)经政府批准由其它类房屋转换;
(四)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
(五)既有公租房、保租房。
二、租金标准(见附件)
三、具体要求
以上租金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到期后重新核定。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机构新建、改建和收购的配租型保障房租金可参考上述租金标准。
附件:兰州新区已建成配租型保障房租金标准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兰州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