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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2/09/13/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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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会计、政府采购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以及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新区财政、政府采购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政策,并监督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金融方针、政策,拟订新区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协助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

  (二)负责拟订新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新区宏观经济政策的拟订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兰州新区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各部门预算执行;负责制定新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制定和实施新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五)会同物价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相关规定监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国有企业资本收益,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指导和监督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业务。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新区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指导项目评审工作。

  (八)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九)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研究制定和贯彻实施新区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政策,根据预算安排,汇总编制新区政府采购计划,汇编政府采购品目,并拟定政府采购目录。

  (十一)制定新区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为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内容提供综合服务。

  (十三)负责为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驻新区金融机构做好服务和信息交流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及其相应行业自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区金融风险分析研究,防范化解和处置风险,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整顿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十五)负责新区国有企业监管工作。负责组织构建兰州新区出资企业监督管理体系;依照法律法规,监管新区出资企业国有资产(股权),加强国有经营性资产(股权)的管理工作;做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核定工作。

  (十六)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财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其中有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科、经济建设科、金融工作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本年末共有干部39名,其中:在编干部17名,聘用干部22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600.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6.98万元,增长70.17%,主要原因是新增对企业补助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60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00.51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 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 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57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82万元,占18.38%;项目支出3,737.86万元,占81.6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 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00.5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96.98万元,增长70.17%。主要原因是新增对企业补助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79.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5.99万元,增长73.23%。主要原因是新增对企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6.42万元,支出决算为1,50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部分项目未按期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6万元,支出决算为2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7万元,支出决算为2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78万元,支出决算为2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

  5.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为新增对企业补助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1.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2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2万元,下降31.1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部分工作无法开展导致支出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8万元,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较上年减少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租赁费,列入其他交通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较上年减少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租赁费,列入其他交通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较上年减少5.5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车辆租赁费,列入其他交通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较上年增加0.18万元,主要为新增接待1批次18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79万元,印刷费0.13万元。邮电费1.01万元,差旅费3.48万元,租赁费10.37万元,会议费0.01万元,劳务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0.05万元,福利费1.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15.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0万元,下降23.63%,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部分工作无法开展导致支出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79.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7.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9.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9.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 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国资、金融等业务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由财政代列,不在本级反应。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31.4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121.53万元;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809.56万。(具体见附件3)

  2021年我局圆满完成了各项财政、金融、国资工作,项目资金预设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为兰州新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决算公开表

     2.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3.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