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兰州新区秦川园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2/10/19/ 20:07 来源:兰州新区秦川园区

新秦政发〔2022〕18号

秦川镇、小横路中心社区,园区各部门、各国有企业: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于2022年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第8次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日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秦川园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以及省政府《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甘肃省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兰州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地处黄土高原西北部、青藏高原、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汇地带,是祁连山脉东延余脉与黄土丘陵的交错地带。总体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东部、西部为剥蚀侵蚀丘陵区,地质环境条件相对简单,泥石流、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较低。

  (一)2022年度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

  1.灾害类型及数量。秦川园区的地质灾害主要为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崩塌等。根据地质灾害排查,截至2022年5月,秦川园区无明确责任主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潜在滑坡),被纳入兰州新区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治区,威胁人口15人,威胁财产15万元。

  2.灾害点分布。区内发育的1处潜在滑坡分布于秦川园区铧尖村一带,因削坡建房等原因形成。

  (二)2022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致灾因素分析。区内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有内在和外部因素两方面。内在因素表现为地形地貌条件、地层岩性等;外部因素表现为降水和人类工程活动等。

  区内广泛分布的黄土、黄土状土具有结构疏松,垂直节理发育进而形成剪切裂缝,且自重湿陷性,地表水易于下渗,进入土体,土体饱和度加大,土体的粘聚力下降,形成软塑状易滑体,为滑坡的发生奠定了物质基础。

  2.地灾趋势预测。

  (1)2022年降水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部门汛期预测:2022年汛期(5-9月)新区降水总体较去年偏少,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时有阶段性强降水过程发生。

  (2)2022年工程建设情况。随着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试点项目的推进,部分人类工程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消除。

  (3)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共同决定,根据秦川园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以及目前工程建设活动强度,并结合新区2022年降雨趋势预测等因素影响分析,预测2022年度区内地质灾害发育频率及危害程度将呈下降趋势。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秦川园区地质灾害防范期为全年度,重点防范期为5-9月份主汛期。区内潜在滑坡主要受降水的控制,其次受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根据地质灾害形成条件的不同,确定防范期如下:

  以降水为主要诱发因素的不稳定斜坡灾害(隐患)点重点防范期为5-9月;以人类工程活动(如修路、水利工程、通讯线路、建房、绿化等)为主要诱发因素的地质灾害,应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和运行期为防范期。

  三、2022年主要防治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加强巡查、监测,对区内存在的建设边坡进行日常巡查监测,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全面覆盖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防治转变为主动且有组织和有预见性的工作格局。通过加大监测预警频率,有效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治理,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重视基础调查和研究,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防治资金支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齐抓共管新局面。2022年度建设任务主要包括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

  1.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和易发区段开展动态巡查,检查险情有无新发展或有无新隐患产生,警示标志是否完好,受威胁群众对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灾场地是否熟悉,日常监测工作是否有效开展、台账是否齐全。

  2.监测预警。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的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议对已查明的1处无明确责任主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群测群防建设,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到点、责任到人。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并组织做好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的动态监测。通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掌握地质灾害点的发育变形情况,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值守与信息报送工作。要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发生灾情、险情后信息报送及时、传送渠道通畅,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发放明白卡等方式,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宣传资料进村入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主动防范、依法防灾的自觉性,增强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汛期,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以村为单位至少开展1次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四应知、四应会”知识宣传,以镇为单位组织开展1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临灾应急避险能力。

  4.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统筹考虑,结合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危害程度、规模等,对具备条件的隐患点采取削坡减载、支挡、排水等措施进行处置,切实降低安全风险。

  四、地质灾害防治建议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过社会各方面通力合作来完成,防治措施应包括行政管理和技术保障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措施是地质灾害防治的前提,通过这一措施的实施,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的地方行政管理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从而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筹措防治资金创造有利条件,具体措施包括: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保障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社会、经济等诸多方面,要有效防治各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需要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与协调,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园区、乡镇、村各级行政机关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本次调查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预防,最大限度的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各成员单位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互通共享信息,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动态和造成的损失,为预测地质灾害发展趋势,修改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防治规划提供依据。

  2.依法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宣传预防知识。园区内地质灾害分发生频率相对低,危害较轻,但是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还是较艰巨的。提高全园区人民地质灾害预防意识和知识水平是行之有效的防灾减灾途径,园区及镇村各级要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材料、宣传栏和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多种方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能力和地质环境保护意识。

  3.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减少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地质灾害的发育虽然受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下水等地质环境条件的控制,但人类工程活动诱发作用不可忽视,近年来全国地质灾害调查结果数据表明,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比例在不断增加,特别是随着公路建设、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地质环境遭受破坏的现象日益突出,园区的情况也基本相似,公路、灌溉、平山造地、工程建设等均能诱发新的地质灾害。鉴于过去经验教训,做好工程建设前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显得非常重要。对有可能导致诱发、加重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或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报请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对经评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项目,必须在工程建设中采取防治措施,或进行专门治理,严防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二)技术保障

  行政管理措施的实施,无疑在防灾、减灾、救灾、灾后重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要科学防治地质灾害,还必须依靠专业技术队伍,寻求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技术保障措施的实施必须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1.防治依据

  (1)政策依据

  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

  ②《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③《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④《甘肃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甘资勘发〔2021〕63号;

  ⑤《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116号);

  (2)技术依据

  ①《甘肃省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1:50000)

  ②《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 )DZ/T0261-2014

  ③《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1:50000)

  ④《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

  ⑤《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试行)》T/CAGHP001-2018

  2.工程措施

  (1)滑坡排水工程。土体被水浸湿后,容重增大,而强度降低;大气降水汇流还可引起地面冲刷;渗入地下,又成为地下水的补给来源。排除地表水的目的在于:拦截、旁引滑坡范围外的地表水,使其不致进入滑坡区;将降落或出露在滑坡范围内的雨水及渗水尽快排除使不致渗入滑坡体,具体做法是:滑体外地表水排水工程以设置一条和多条环形截水沟,拦截旁引地表径流,不使地表水流入滑坡范围之内;滑体内则充分利用自然沟谷,布置成树枝状排水系统,滑体内的湿地和泉水出露处,修建渗沟及明沟等引水工程;此外,整平夯实自然坡坡面,减少坑洼及裂缝;同时植树铺草皮以防止地表水下渗及淤塞排水沟。

  (2)滑坡抗滑治理工程。该类治理工程适用于大高度、大跨度削挖黄土丘陵、低山丘陵的线性工程或其它重大建设工程区,如工厂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平山造地”开发区工程等,预防与治理滑坡灾害效果明显。如果滑坡的形成是由于下部支撑部分的切割或上部挤压部分过荷,可以采用“挡” 的方法,就是支挡加固,在滑坡舌部或中前部修建各种形式的支撑、抗滑挡墙建筑物,恢复或增强下部支撑力,阻挡滑坡体的滑动,这是一种对稳定滑坡有长久作用的有效措施。用来支撑滑坡土体推力的抗滑支挡建筑物有各种形式:如抗滑挡墙、抗滑挖孔桩(抗滑桩)、锚杆挡墙、竖向预应力锚杆挡墙等。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秦川园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在兰州新区秦川园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秦川园区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成员单位由秦川镇政府,小横路中心社区,园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经发局、财政局、建设局、农林水务局、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及应急管理局等组成(附件1)。

  (二)落实防治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和工程建设单位防灾直接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格局。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秦川镇政府、小横路中心社区,经发局、财政局、建设局、农林水务局、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灾害巡(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和应急处置等防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重要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各部门地质灾害具体工作职责详列如下:

  1.秦川镇人民政府、小横路中心社区:

  (1)实行动态管理。配合自然资源、农林水、建设、经发、应急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每年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汛期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复查,及时调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对象和巡查区域,并报园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备案。

  (2)及时发放“两卡”。按照《兰州新区秦川园区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制作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

  (3)实行群测群防。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工作,确定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人、地质灾害巡查员和监测员,并与有关村委会和防治责任人、地质灾害巡查员、监测员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

  (4)做好预报预警。及时将新区、园区发布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村委会(居委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和有关单位。

  2.经济发展局:

  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大工程的审批管理。安排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因灾失去生存条件的生态移民基金,并督促落实到位。负责督促工业企业,特别是信息化行业企业、新能源企业对危及其自身安全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负责重大地质灾害应急物资铁路运输、用电、通信等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做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预防、评估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电力保障工作。

  3.财政金融局:

  负责按国家和省、市、新区有关规定及时安排拨付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置资金。负责并指导镇、中心社区财政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国有企业,对危及自身安全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

  4.城市(乡)建设管理局:

  督促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建议,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防灾措施的检查和落实。负责管理建设活动中地质灾害隐患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对建设工程活动引起的边坡安全隐患,监督致灾责任人进行治理,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严格执行交通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组织对县道及以上公路沿线周边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的巡查排查,指导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道路沿线周边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的巡查排查,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督促因公路建设引起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督促业主落实险情巡查、监测和防灾措施。督促油气管道企业对危及自身安全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

  5.农林水务局:

  组织对危及水库、山塘、水电站、河道、引水隧道等安全的山体、边(岸)坡的巡查排查,并及时报告相关地质灾害事件,指导并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开展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建议,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防灾措施的检查和落实。组织相关单位对危及水库、山塘、水电站、河道、引水隧道等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紧急处置。督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引起地质灾害隐患致灾责任人进行工程治理。

  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农村机耕路及生产道路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灾计划,检查落实防灾措施;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农村机耕路及生产道路建设的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和治理;负责国有林区、林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6.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负责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防范措施;督促投资兴建教育项目的学校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建议,负责落实好防灾工程措施;普及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负责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置。负责组织对危及医疗机构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开展医疗救护和抢救地质灾害导致的伤病员工作。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工作。

  7.应急管理局:

  组织排查园区矿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发现隐患或险情,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报告、监测和巡查工作,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

  8.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园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园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检查落实防范措施;组织园区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及核查;指导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组织相关单位对因自然因素引发的确需治理的地质灾害,进行工程治理;监督、指导相关责任人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工程治理。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对灾区环境的监测,提供环境质量数据与评价,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开展灾区生态破坏损失评估。

  附件:1.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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