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热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

 2022/10/19/ 10:26 来源:兰州新区秦川园区

  一、为了规范兰州新区热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收取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二、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收取范围及依据:

  (一)收取范围:兰州新区纬十六路以北区域,包含北部综合片区(即我公司供热特许经营权范围内)所有热用户。

  (二)收取依据:依据兰州市及周边城市施行标准和管网、换热站建设维护成本,参考兰州新区相关企业收取标准,本着市场化原则收取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

  三、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收取标准:

  (一)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暂按60元/平方米收取。

  (二)如新区管委会出台收取标准,则按该标准执行。

  四、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收取程序:

  (一)热用户应在供暖期前90天向兰州新区热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装《新区热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用户入网申请表》及《报装流程》详见附件1、2)并经我公司审核同意。

  (二)新区热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中构筑物建筑面积核定用户供暖建筑物面积。

  (三)新区热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人员与用户谈判并签订《供热设施入网建设协议书》和《年度供暖协议》。

  (四)新区热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安排建设支管及换热站工作,保证供暖期前具备供暖条件。

  (五)《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建设协议》签订后由公司财务部门开具发票,分公司负责在供暖前全额收回配套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财务部门按相关规定核算。

  五、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新区热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用户入网申请表》

  2.《报装流程》

  兰州新区热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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