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岔镇关于协调解决困难群众在常住地申请纳入
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请示

 2022/10/13/ 18:24 来源:西岔镇人民政府

  西政请〔2022〕22号                                          签发人:白德安‌

西岔镇关于协调解决困难群众在常住地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请示

西岔园区管理委员会:

  按照《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动中心社区为辖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通知》(新西民社发〔2022〕7号)文件要求中“于2022年2月底前将已经常住社区的困难群众花名册移交给相关中心社区,并签订移交协议”“请各园区自2022年4月起,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照常住地对应原则,拨付至困难群众常住地所在的中心社区(乡镇)”的文件精神,西岔镇于2022年2月中旬将所有常住在中川园区、秦川园区辖区范围内的困难群众花名册上报至西岔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尽管西岔园区民政社保局多方协调,截至目前,中川园区、秦川园区仍未受理。

  2022年3月,申请纳入特困供养2户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户2人(为西岔镇集体户,系空挂户,长期在中川园区社区、秦川园区五墩村居住)及农村低保1户1人(为西岔镇山字墩村村民,因拆迁被安置在中川园区火家湾安置小区)在常住地申请时被拒,社区工作人员要求申请人前往户籍地申请救助。因申请人不在西岔镇辖区内居住,西岔镇不能全面掌握申请人具体情况,且无法及时提供有效救助及服务,监管责任难以落实,为保障困难群众权益,及时将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现申请园区管委会予以协调解决。

  附件:1.西岔镇2022年3月新申请特困供养人员家庭情况说明

  附件:2.西岔镇2022年3月新申请农村低保家庭情况说明

  附件:3.西岔镇2022年3月新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情况说明

西岔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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