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现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未经登记的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举报。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合法的社会组织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一、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二是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二、社会公众在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要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通过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通过社会组织名称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
三、新区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面谈等方式及时举报,举报内容包括:非法社会组织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受理举报电话:0931—8259932 0931-8259930(传真)
受理举报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3楼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314室
附件: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
兰州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