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2021年度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2/09/14/ 12:05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新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兰州新区党工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新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新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新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新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新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

  (四)负责新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新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新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新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并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八)负责组织新区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新区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新区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新区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新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地储备、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新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新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授权,对各园区、镇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新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信访案件及城市规划内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行为。指导园区、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新区辖区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新区土地储备工作,编制新区土地储备规划,拟订土地储备政策措施。对新增的建设用地进行统一征用储备。负责组织指导新区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定新区土地征收政策,制订补偿标准并督促落实;负责制定新区土地利用计划并监督执行。

  (十七)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责转变。新区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依法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新区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一是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新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新区应对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新区自然资源局、农林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二是新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2.与新区农林水务局在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自然资源局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各项要求,按照农林水务局行政管理意见,负责新区林地、草原、水域、湿地、水利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区自然资源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基础设施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监督科、地质环境与矿产管理科;2个部门管理机构,分别为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和兰州新区土地征收储备管理中心。

  新区自然资源局共核定工作人员85名。其中8个内设机构核定工作人员41名,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核定工作人员35名,兰州新区土地征收储备管理中心核定工作人员9名。2021年底,新区自然资源局(含不动产登记局、土地征收储备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总计57人,其中在编人员21人,聘用人员36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2617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4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14783.9万元,其他收入15.1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9.7万元。支出226173.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721.5万元,减少24.58%,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2614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44.49万元,占5.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783.9万元,占94.98%;其他收入15.15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2615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48万元,占0.53%;项目支出224951.15万元,占99.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6128.39万元、财政拨付支出226128.39万元,支付率为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分别各减少73735.65万元,较上年减少24.59%。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减少,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4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29.51万元,增长95.0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年内退休1人,新进人员5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人员经费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决算为932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4.7万元。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决算数1920万元,为年内预算安排的甘肃朗玛旗云有限公司地基处理奖励资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08万元,增长33.64%,主要原因一是年内调入人员,二是工资正常晋升及调标。公用经费4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11万元,减少38.58%,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公务用车租赁费未支出;二是工会经费单独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7万元,支出决算为3.42万元,较上年减少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租赁车辆运行费计入“其他交通费”科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2.95万元,较上年减少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租赁车辆运行费计入“其他交通费”科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2.95万元,较上年减少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租赁车辆运行费计入“其他交通费”科目。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较上年减少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7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37万元,印刷费4.76万元,手续费0.03万元,邮电费6.9万元,差旅费9.18万元,维修(护)费1.4万元,培训费1.19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专用材料费0.07万元;委托业务费0.44万元;福利费3.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11万元,减少38.5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公务用车租赁费未支出;二是工会经费单独列支。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万元,主要原因是参加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专题培训、全国自然资源乡(镇)所长示范班和GIS应用教程、专题制图及空间分析培训。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2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9.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9.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9.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36%。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内因公出行、机要文件交换、日常工作检查巡查等工作。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14783.9万元,本年支出214783.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和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结合决算编制情况梳理确定评价对象,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以设定的绩效目标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部门职责等为依据,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通过评价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局预算支出项目60个。通过自评,60个项目结果为“优”,无项目结果为“良”,无项目结果为“中”,无项目结果为“差”。其中兰州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为重点项目,评价情况: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数为803.6万元,全年预算数469.3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69.35万元,执行率100%。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1年7月9日通过第17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7月27日通过专家评审,8月5日通过市政府第148次常务会审议,9月5日经兰州市政府批复。根据年度指标完成情况年度绩效基本达标。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自评得分95分。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自评得分10分。产出指标总分值50分,自评得分48分。效益指标总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总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根据批复,待省级指标下达后,需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及专题研究成果,因此相关规划编制部分资金调整支付历年已开展项目。

  2021年度,我局共管理省、市转移支付7项,当年各级预算共安排4196万元,其中:中央下达4万元,省级预算安排4192万元,市级预算安排0万元;当年支出4196万元,执行率100%。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局按照年初预算项目,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严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无违反财务管理、财经纪律情况发生,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用途相符,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上,严格支出及时拨付,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年度指标完成情况我局年度绩效基本达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1年度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决算公开表

  附件2:2021年度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附件3: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