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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

时间: 2022/09/1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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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新区农村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新区农村改革与发展有关政策并牵头协调实施;研究提出新区农村发展战略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实施新区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并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协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会同自然资源局负责并指导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统筹推动发展新区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文化、基础设施、乡村治理。

  负责新区农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新区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推进新区现代农业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协调指导农业设施化、标准化生产,推进种、养、加、储、运、贸集约规模发展;协调指导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技术人才培训培养工作;负责并指导农业各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机、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农牧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负责新区乡村振兴工作。统筹协调、监察指导新区乡村振兴工作;协调和组织开展对口帮扶、社会帮扶和行业扶贫工作;负责并指导新区贫困人口和贫困状况统计监测、动态管理工作,巩固拓展新区脱贫攻坚成果;负责新区乡村振兴项目引进、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管理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的依法审查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负责新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政府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负责新区农业综合开发,研究制定新区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实施办法,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安排资金和项目管理、评估审查及验收;负责并指导新区农田整治项目,负责项目申报、审查、计划和预算下达、项目管理等。

  负责新区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林业、草原、生态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新区林草及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拟定相关法规和标准、规程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国土绿化行动,负责并指导新区生态建设、造林绿化、草原工作;负责并指导新区森林、林地、草原、湿地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新区林草改革工作,拟订重大林草改革意见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并指导新区林草产业发展工作,监督管理林木、花卉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负责并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负责新区水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水利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新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并指导城乡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水和节水工作;负责并指导推进水务一体化;负责并指导河湖长制工作、洪水干旱灾害防御工作。

  负责新区畜牧渔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畜牧渔业方针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并指导畜牧渔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并指导畜牧渔业发展,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养殖、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指导畜牧渔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并指导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按权限负责对疫情的发布、监测、控制;负责并指导种畜禽管理、兽医医改、农药、种子、兽药药证药检、饲料等工作。

  指导和组织协调农业、林业、草原、水利、畜牧渔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和安全生产工作。

  配合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

  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内设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农业农村科、畜牧发展科、林草生态林业科、水务工作科、执法监督与检疫科、乡村振兴科。

  2.人员情况:2021年末,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实有44人,其中在编行政人员10人,在编事业人员21人,长期聘用人员13人。本年较上年相比在编人员1人退休,长期聘用人员1人辞职。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2)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0,164.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696.23万元,下降17.76%,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21年底全额支出,所以我单位2021年支出较2020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29,51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88.44万元,占5.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424.00万元,占94.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30,16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65万元,占0.46%;项目支出229,102.52万元,占99.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0,164.1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49,696.24万元,下降17.76%。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结转结余资金减少,所以我单位2021年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4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794.11万元,下降83.78%。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农林水专项资金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为上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为人员经费,本年度将人员经费科目调整为农林水支出行政运行。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75万元,支出决算为3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2万元,支出决算为32.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19.55万元,支出决算为9,62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9%,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547.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专项资金投入支出。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企业奖励资金300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79万元,支出决算为3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35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减少,绩效工资标准降低。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9.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1万元,增长16.45%,主要原因是我局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单位补助部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培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较上年减少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文件精神,把控好“三公”经费支出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我局上年度、本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工作,未产生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受财政决算系统逻辑公式限定,租赁使用车辆运行费无法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因此2021年决算中将我局租赁车辆运行费列入“其他交通费”科目反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我局无自有车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4%,主要原因是接待频次、人数减少。完成年初预算的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租赁车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租赁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1万元,增加16.45%,受财政决算系统逻辑公式限定,租赁使用车辆运行费无法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因此2021年决算中将我局租赁车辆运行费列入“其他交通费”科目反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年度均未产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和上年度均未产生会议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4%。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 217,424.00万元,本年支出217,424.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排水管网养护维修费)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724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1200万元,兰州新区2020年城市供水管网工程资金4500万元,兰州新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资金41100万元,兰州新区第一给水厂三期工程资金35000万元,兰州新区纬五十一路、BW13#路两条道路配套给水管网工程资金900万元,兰州新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源涵养示范园区项目资金84600万元,2021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7900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41352.34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79个,涉及资金241352.345万元;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整体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38.22万元,决算数为229102.52万元,完成预算的288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1年我局谋划实施农林水项目46项,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43项,开工已入库项目36项,2021年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完成2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0%;全年争取各类资金13.58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完成7.29亿元,中长期低息贷款完成5.6亿元,向上争取资金完成0.27亿元,新增向上争取资金完成0.42亿元。启动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产业三年倍增行动,持续加大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种植力度,规模化种植面积达到16万亩,37万m2的智能玻璃温室、2200座日光温室已投入使用,超额完成省上下达新区5万亩粮食播种任务。累计流转土地18.5万亩,整治撂荒地16.47万亩,高标准农田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9万亩土地整理及主管线敷设,完成喷灌安装2.2万亩。段家川、赖家坡、大斜沟、平岘沟4个全产业链生态种养循环产业园引进的新希望、天兆等6个重点养殖项目均已引种投产,引进种猪6万多头、种羊1万多只、存栏奶牛3300头,产鲜奶4800吨。生猪存栏18万头、出栏42万头,羊存栏5.8万头,出栏5万头,家禽存栏17万头,出栏22万头。大北农、海大饲料等企业已生产饲料18万吨,完成新希望22万吨饲料厂建设。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把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确保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年一个新进展。二是坚持科学治理综合施策,谱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建设黄河中上游生态修复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区为目标,开展生态修复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三是补齐水务工作短板,开创水务水利发展新局面。着力抓好水利工程建设、河湖管护、水资源管理等重点工作,实施并完成一批供水保障、防洪调蓄水利工程,进一步夯实了新区发展水利基础。打造现代农业新高地,构建种养循环新模式。全面推行林长制管理,创建生态修复新模式。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开创水利发展新局面。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决算公开表

  附件2: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附件3:2021年度项目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