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2/09/1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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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职责权限制定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兰州新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并对其注册登记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等工作,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负责兰州新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和传销案件的职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印制和使用,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6.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咨询、申诉、投诉、举报工作;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7.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8.管理和指导兰州新区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兰州新区质量发展规划;实施国家、省、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实施;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抽检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
9.执行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认证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新区强制性认证、自愿性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对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其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保护工作;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和防伪工作。
10.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对重点场所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对高耗能设备实施节能监督管理;按规定承担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工作;按规定承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1.组织推进兰州新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管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管理新区商品条码工作。
12.负责编制兰州新区计量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处理计量纠纷。
13.贯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公安交通、土地管理、建筑业、房地产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人防(民防)、广播电影电视、文化、体育、旅游、文物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负责制定综合管理工作标准、作业程序、规章制度等,负责兰州新区各园区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工作。
14.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兰州新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牵头抓好兰州新区非公有制经济协调推进工作。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法规宣传教育科、市场规范管理科、企业注册登记监督管理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质量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均为正科级建制;直属机构1个,为稽查大队。我局人员编制68人,截止2021年底,实有在职人员49人(包含聘用干部5人),退休人员1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29.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15万元,增长11.26%,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经费有所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1703.1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6.40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1793.38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1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703.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6.66万元,占91.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36.49万元,占8.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79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86万元,占72.48%;项目支出493.52万元,占27.5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26.1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9.30万元,增长24.43%。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7.29万元,增长30.25%。主要原因是2020年兰州新区财力紧张,我局项目支出安排较少,2021年项目支出安排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6.16万元,支出决算为144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药监局拨入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74万元,同时我局在2021年支出了部分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29万元,支出决算为9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补缴了选调人员的养老保险费。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60万元,支出决算为4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实际缴费基数比预算缴费基数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78万元,支出决算为4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实际缴费基数比预算缴费基数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9.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67万元,增长18.37%,主要原因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2021年我局人员工资福利及各类保险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从公用经费中列支了车辆租赁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6.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局公务车辆使用年限已久,其中三辆车使用年限已达到12年,两辆车使用年限已达到8年,产生的维修费用有所增加;二是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领导来新区调研两次,接待费用有所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86.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制度,节约车辆开支,并压缩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及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万元,较上年增加 0.5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车辆使用年限已久,车辆维修费用有所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85.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外出情况,节约车辆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万元,较上年增加 0.5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车辆使用年限已久,车辆维修费用有所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85.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外出情况,节约车辆开支。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较上年增加 0.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领导来新区调研两次,接待费用有所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决算数基本等于预算数。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1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从公用经费中列支了车辆租赁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我单位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25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开展了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和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培训班。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8%。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4个项目(新区本级财政安排项目8个,省局转移支付项目6个)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32.7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11个,涉及资金289.77万元;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42.97万元,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2021年我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项目资金预设的绩效目标基本实现,为兰州新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一)执法办案专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收入4.77万元,支出4.77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开展了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2021年局机关共查办28件案件,收缴罚没款210万元。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执法办案专项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均圆满完成。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收入20万元,支出20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积极开展了机关党建示范点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成功获得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评选的“精神文明单位”。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因保密工作需要,党办为各单位配备了新电脑,我局就没再采购台式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由于对书籍价格判断不准,导致书籍数量未达到预算数;因资金不足,我局计划2022年采购党建活动室桌椅。其他各项年初指标均已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今后在设置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时,应加强调研,使设定的目标更符合实际,确保能完成年初指标。
(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计量器具检定专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收入29万元,支出29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19个种类184批次产品质量抽查;完成2866余台件强检类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并对不合格产品开展不合格后处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计量器具检定率达到法定要求。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计量器具检定专项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均圆满完成。
(四)各类主题活动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收入10万元,支出10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积极开展消费者维权日、知识产权宣传日、国际禁毒日、普法宣传日、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认证认可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陇原护老、打击保健品虚假宣传”等专项主题活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知识产权意识、法制意识和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和生命健康。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各类主题活动经费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均圆满完成。
(五)食品检验检测及工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收入110万元,支出110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时完成食品市州抽检工作700批次、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评价性抽检100批次、投诉举报监督抽检27批次、经营环节保健品抽检20批次,按时完成新区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任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了兰州新区食品安全。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疫情疫情,中央领导在新区调研减少,大型活动减少。其他各项年初指标均已完成。
(六)注册登记专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收入49万元,支出49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购置1台华为液晶智慧屏、1套企业档案自助查询系统,给商事登记大厅购置家具、进行台面改造,开展年报信息双随机抽查等,进一步提升商事登记大厅智能化、高效化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因工作计划改变,智能信息交互机不再需要采购;受疫情影响,设备采购时间和商事登记大厅建设工作有所推迟。其他各项年初指标均已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今后在做项目预算时,应加强调研,充分预判,确保设置的各项年初目标能够完成。
(七)特种设备监管专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收入21万元,支出21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开展了15次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完成443人次的特种设备管理或操作人员证书,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提升电梯维保质量,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特种设备监管专项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均圆满完成。
(八)公平竞争审查专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该项目收入10.97万元,支出10.97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和保障机制,坚持自我审查与专门机构指导监督相结合,通过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单位数量指标未能完成,其他各项年初指标均已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年度指标值设置不够合理,今后将根据工作实际科学设定指标。
(九)2021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省局下达2021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共9万元,其中:中央固定数额补助7万元,省级转移支付2万元。
支出情况:我局2021年支付9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2021年度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对辖区范围内的特种设备监管、产品质量抽检、商业秘密保护、注册登记业务宣传、重点食品监督抽检等工作有效推进起到了促进作用,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市场监管专项资金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除食品抽检批次未完成,其他各项指标均圆满完成。我局完成了110批次的“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监督抽查工作。由于食品监管经费较充足,抽检费用从2021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中列支较少,未完成该专项资金的食品抽检批次年度指标值。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是2021年我局食品监管经费较充足,食品抽检费用从本级财政预算和省局拨付的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中列支较多,从市场监管专项资金中列支较少。今后,我局在年度指标值设置上要更加严谨,确保设置更合理准确的年度指标值。
(十)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省局下达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共2笔,分别是20万元和2万元。
支出情况:我局完成支付22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我局用该笔专项资金开展了2021年兰州新区经营环节保健品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评价性抽检、疫情防控“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为兰州新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兰州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其中:预算执行进度、质量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圆满完成,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未完成。我局完成了200批次的生产企业及小作坊抽检工作和45批次的保健食品抽检工作,只是部分费用是从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该专项资金未完成抽检批次和平均单批经费年度指标值。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抽检工作稍有延迟,平均单批抽检费用有所上升。另外,随着公众维权意识提高,食品投诉举报有所上升。今后我局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年度指标值设置应结合市场行情、资金规模,确保指标设置更加合理准确。
(十一)省级两品一械注册监管经费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省药监局下达省级两品一械注册监管经费10万元。收到资金后,我局下达秦川园区市场监管局4万元,西岔园区市场监管局1万元。
支出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秦川园区市场监管局支出2.91万元,西岔园区市场监管局支出0万元,新区市场监管局本级支出5万元,共支出7.91万元,预算执行进度79.1%。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2021年省级两品一械注册监管经费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对辖区范围内的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移动办公设备配备、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工作有效推进起到了资金保障作用,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省级两品一械注册监管经费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除园区市场监管局资金支付进度未完成以外,其他各项指标年度指标值均已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是2021年下拨至园区市场监管局的资金未完全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未完成。今后我局在下达园区市场监管局专项资金时应做好充分调研和沟通,根据工作需要下达专项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十二)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省药监局下达疫情防控应急专项资金4万元。
支出情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共支出该专项资金2.19万元,预算执行进度54.75%。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疫情防控应急专项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对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药品监管工作有效推进起到了促进作用,充分发挥了资金效益。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疫情防控应急专项资金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除预算执行进度外,其他各项指标均已完成。我局为药品监管和基层执法人员购买了医用口罩、酒精、消毒液、医用橡胶手套、医用帽子、应急食品等物资,保障了监管人员防疫需求,同时开展了疫情防控专项抽检工作。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是2021年我局优先使用了年初结转资金,购买了较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导致该项目资金未全部支出。我局计划将结转资金用于2022年上半年疫情防控药品监管工作。今后,我局将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争取专项资金当年全部支出。
(十三)中央转移支付两品一械补助资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省药监局下达中央转移支付两品一械补助资金5万元。
支出情况:2021年我局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进度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中央转移支付两品一械补助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我局用该笔专项资金印刷了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2021年药品安全宣传月资料以及2021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公告,购买了《甘肃省药材标准》书籍,为兰州新区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兰州新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中央转移支付两品一械补助资金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年度指标值均圆满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继续做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兰州新区人民药品、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
(十四)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
1.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省药监局下达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28万元。
支出情况:截止12月31日,我局完成支付7.93万元,预算执行进度28.32%。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我局用该笔专项资金购置了1台笔记本电脑和2台便携式打印机,开展了2021年兰州新区医疗器械质量抽检工作,为兰州新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兰州新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除专项资金执行率以外,其他绩效指标年度指标值基本完成。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是我局药品监管上年结转资金较多,我局优先使用结转资金,并确保专款专用,导致专项资金年末未全部支出。我局计划在2022年加快支出进度,争取上半年全部支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意识,争取专项资金当年全部支出。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一是对项目自评结果存在偏差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明确改进措施。将相关结果与项目进度安排及时反馈各实施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并上报相关整改情况,接受监督检查。二是部门整体评结果主要以自评报表的形式反映,按照评价要求,结合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实际进行完整编制,其权重合理、内容完整、数据真实。三是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单位内部公开公示,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绩效自评管理工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