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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兰州市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

时间: 2022/09/13/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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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新区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新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根据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新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开放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新区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同境内外各类经济团体及工商企业、金融组织、商务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的联系,组织开展各类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活动;承办新区管委会组团赴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洽谈等相关工作。

  3.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编制新区投资指南、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项目宣传资料;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信息工作及网络建设。

  4.负责指导、协调各园区及有关部门(单位)、企业的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工作。

  5.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分解、考核等工作;负责新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承担新区经济合作部门的人员培训。  

  6.负责新区会展活动组织工作,承担新区在境内外举办各类项目洽谈会、经贸展会的组织、联络、洽谈、协调工作。

  7.负责区域性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新区方的组织工作和省内都市经济圈等区域经济技术合作的促进工作;负责新区与国内友好城市经济技术合作的联络与交流工作。

  8.负责新区招商引资重大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合同履约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外来投资企业在建设、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9.负责研究制定推进重大签约项目落地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对项目落地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报告项目落地进展情况,以及影响项目落地推进的原因和事项。

  10.承担兰州新区“兰洽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落实“兰洽会”筹办期间兰州新区方面的有关工作。

  11.负责境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商引资项目的对接、服务工作。

  12.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2021年末共有机构数1家,其中全额预算单位1家,内设机构6个,均为正科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联络协作科、项目推进科、经合一科、经合二科、经合三科。

  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2021年末实有人数26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7人,聘用人员13人。正县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县级领导职数2名(副局长2名),二级调研员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科员9名,工勤2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按照部门决算公开要求,共有9张表格,分别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689.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92.19万元,增长859.18%,主要原因是根据《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修订)实施细则》第三章资金审核第七条之(一)按照招商引资合同“一事一议”条款约定申请奖励的,由经合局复审。2021年由我局负责招商引资合同“一事一议”资金奖励审核兑现事项,故调整后收入比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66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9.7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68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05万元,占8.74%;项目支出6,099.11万元,占91.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89.6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增加5,996.17万元,增长864.69%。主要原因为根据《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修订)实施细则》第三章资金审核第七条之(一)按照招商引资合同“一事一议”条款约定申请奖励的,由经合局复审。2021年由我局负责招商引资合同“一事一议”资金奖励审核兑现事项,故调整后收入比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15.31万元,增长900.71%。主要原因为根据《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修订)实施细则》第三章资金审核第七条之(一)按照招商引资合同“一事一议”条款约定申请奖励的,由经合局复审。2021年由我局负责招商引资合同“一事一议”资金奖励审核兑现事项,故调整后收入比2020年预算安排资金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834.13万元,支出决算为72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受疫情影响未能全部支出,导致部分项目经费支出率未达标。

  2.科学技术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35.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一事一议”资金奖励审核兑现的事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15.61万元,支出决算为1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人员调出。

  4.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16.87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4%。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6.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一事一议”资金奖励审核事项的兑现。

  6.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数为18.34万元,支出决算为1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01万元,增长14.3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聘用人员人数变动,单位在职人员相应的工资及公积金、采暖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增加。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工资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聘用人员基本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救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聘用人员人数变动,单位在职人员相应的办公经费、福利费、差旅费等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费(财政专网)、福利费、培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年初预算数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年初预算数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7%。

  3.公务接待费 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费(财政专网)、福利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在职、聘用人员人数变动,单位在职人员相应的办公经费、福利费、差旅费等有所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76.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54万元,增长130.59%,主要原因是第二十七届兰洽会除兰州新区专场推介和签约仪式外,另增加了2个分会场,故经费有所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少了各类培训学习的举办。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客商接待及项目用地现场考察。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主要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统筹协调工作。本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在6个内设机构进行,对支出项目实际产出较年初绩效目标进行比较,主要从项目实施管理过程、资金使用是否合规等方面分析评价,参照预算管理制度与办公室内控制度自查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经核查,本年度预算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均按照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内控制度较为完整,项目监督程序健全,有效保障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无挪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6项,涉及资金6099.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3)。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为6个,全年共计安排项目预算6249.2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6249.29万元,全年支出6099.1万元,执行率97.6%。通过自评,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兰州市兰州新区经济合作局

  附件2: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

  附件3: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