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 2022/09/13/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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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务、文化、旅游、海关特殊监管区、口岸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新区商务、文化、旅游、综合保税区方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新区第三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培育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会展经济、总部经济、社区商业等新兴产业。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区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推动商业功能区、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合理布局、有序发展。
(四)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商品市场供求分析,建立完善统计和监测体系,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五)组织开展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市场流通秩序,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拍卖、旧货流通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管理。
(六)推动商贸流通改革创新,引导信息化、“互联网+”等现代技术与流通业融合发展,提升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质量;推进国际物流通道建设及产业体系发展。
(七)负责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贯彻落实有关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政策措施;培育壮大外贸市场主体,推动跨境电商、口岸经济等外向型经济发展。
(八)负责外商投资管理,促进对外经济合作,落实外商投资、外经合作政策,指导和规范对外投资活动,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出境就业等境外投资活动。
(九)负责口岸运行协调管理;起草并组织实施口岸管理政策、发展规划;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复制推广自贸区先进经验和创新制度,探索跨区域合作和“大通关”发展模式,促进贸易便利化。
(十)负责综合保税区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负责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区内土地集约开发利用,入驻企业、项目初审;协调海关、税务等驻区机构。
(十一)负责新区文化旅游行业管理,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拟定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推进文化旅游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十二)指导和促进新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旅游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文艺创作生产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构建公共文化旅游服务体系。
(十三)规范新区文化旅游市场发展,管理重大旅游活动,推广提升文化旅游对外整体形象,促进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承担文物管理、文物保护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十五)组织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扫黄打非”行动,指导园区开展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开展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评星定级,推进文化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旅行社和导游人员,受理游客投诉,保护旅游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十六)指导各园区开展商务、文化、旅游相关工作。
(十七)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核定工作人员39名。其中:正县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县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4名);内设机构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正科级行政审批专员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分别为办公室、市场体系科、商贸服务科、物流发展科、保税业务科、外资外贸科(口岸管理办公室)、旅游发展科、文化促进与执法监管科。
兰州新区图书馆,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于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共文化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区公共图书馆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开展阅读指导、阅读推广、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读书交流、图书互换共享、文献信息查询、借阅工作;负责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负责数字资源建设,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负责建立以新区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图书室等为分馆或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对分馆和基层服务点开展业务指导;负责提供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兰州新区图书馆核定工作人员6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馆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馆长1名),其他岗位从业人员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鼓励公民参与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等方式解决。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3,650.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16.71万元,增长133.14%,主要原因是2021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并及时拨付至企业,并发挥资金效益。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3,14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58.45万元,占36.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00.00万元,占62.14%;其他收入590.77万元,占1.7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3,50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56万元,占3.52%;项目支出 32,322.56万元,占96.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059.2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625.94万元,增长129.05%。主要原因是2021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并及时拨付至企业,并发挥资金效益。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45.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95.84万元,增长29.28%。主要原因是为了促进本地区产业规模壮大,支持企业发展,减轻企业发展压力。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71万元,支出决算为21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专项业务未开展。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企业发展,增加资金支持。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6.31万元,支出决算为77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强本地区知名度,促进旅游业发展,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4.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促进本地区航空产业发展,减少企业运营成本,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59.83万元,支出决算为6,11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向上级部门申请的项目已完成,达到资金拨付条件,上级下达完成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8.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4.72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84万元,增长42.38%,主要原因是完成当年工作任务较好,绩效工资有所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付、生活补助(绩效工资)。公用经费73.83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4万元,增长16.28%,主要原因是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等等都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租赁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 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 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 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8.83万元、印刷费2.11万元、邮电费1.58万元、取暖费22.92万元、差旅费9.87万元、租赁费20.34万元、福利费6.67万元、其他交通费1.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4万元,增长16.29%,主要原因是充分发挥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等等都有所增加。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182.14%,主要原因是提高业务能力。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4.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 20,600.00万元,本年支出20,6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2021年度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中川北站多式联运设施提升18,000.00万元;2、2021年度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高家庄冷链仓储物流项目2,600.00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52项,涉及资32,317.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49个,涉及资金31,372.98万元;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944.34万元,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