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 2022/09/13/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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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新区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兰州新区党工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新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新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新区规章草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新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新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
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区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对新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监督管理矿山和危化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八)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九)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新区有关部门和各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省属在新区企业和新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十一)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三)制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新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四)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地震、气象相关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审批及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等地震相关职责;指导协调地震灾害的防治工作,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十六)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新区应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新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新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二、机构设置
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安全生产协调科、工商贸安全监管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公共安全监管科、应急救援科。
2021年末在职人员编制36人,实有29人,离休0人,退休0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325.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2.61万元,下降21.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不符合支付条件,导致支出率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8.70万元,占98.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9.89万元,占1.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7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23万元,占53.88%;项目支出 588.22万元,占46.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76.2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9.81万元,下降12.3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不符合支付条件,导致支出率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6.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46万元,下降12.60%。项目经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是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不符合支付条件,导致支出率下降。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节俭办公,公用经费支出下降。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7.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5.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0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造成人员经费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本工资、绩效、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6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0万元,增长23.45%,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业务增加造成公用经费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7%,决算数 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完成年初预算的85.9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存在该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不存在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7%,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车辆使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不存在该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 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7%,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减少车辆使用。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不存在该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9万元,增长23.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故较上年度增长。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该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3万元,下降91.44%,主要原因是2021年常规性培训减少,业务培训增加,培训经费从业务专项经费中列支,故培训费减少。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 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主。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不存在该项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不存在该项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5个,我单位2021年整体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做到了专款专用、拨付及时、合理高效,充分发挥了资金作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全年预算支出项目5个,全年财政拨款512万元,全年支出360.867万元,执行率70.48%。通过自评,5个项目结果均为“优”,中期调整1个项目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不符合支付条件。我单位2021年整体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开展预算绩效评价以来,我局强化财政预算资金管理,针对不同的项目,设定不同的目标,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预算执行绩效自评,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产出指标均达到了预期目标。效益指标:安全监管的精准度和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根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督促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新区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效益指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