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兰州新区公安局部门决算
来源: 兰州新区公安局
时间: 2022/09/07/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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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兰州新区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兰州新区公安局主要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治安稳定的情况,分析预测形势,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刑事案件、政治案件、经济案件的侦办,以及对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集中行动,参与处置重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案件;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政、特种行业、出入境、外国人居留等工作;管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的禁毒工作,严厉打击和查禁种植、吸、制、贩毒活动,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公安信息网络和信息通信的管理,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刑事拘留、提请逮捕案件的审核报批,检查监督辖区公安执法活动;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兰州新区公安局内设机构有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工作办公室、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缉毒大队、法制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侦大队、刑事技术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特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中川派出所、秦川派出所、西岔派出所、中川东区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基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以上九张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722.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57.34万元,增加15.35%,主要原因是增加基建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3089.25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23089.2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372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71.99万元,占56.37%;项目支出10350.04万元,占43.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合计23717.7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6872.36万元,增加40.1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1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32.5万元,增加46.53%。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建项目工程款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期追加。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18.61万元,支出决算为2273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期追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54万元,支出决算为31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社保。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9.11万元,支出决算为2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保险基数。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1.15万元,支出决算为44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公积金基数。
6.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71.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1571.88万元,较上年增加2687.09万元,增长30.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发放2020年第四季度绩效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800.10万元,较上年减少426.95万元,减少19.17%,主要原因是减少财政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5.93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3万元,较上年减少45.69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财政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案件。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出国案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8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3万元,较上年减少45.6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财政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用经费购置车辆计划。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 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0.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6.95万元,减少19.17%,主要原因是压减财政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1万元,增加55.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培训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2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8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4.4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当年财政拨款9662.2万元,全年支出9043.57万元,执行率93.59%。通过自评,有10个项目结果为“优”,2个项目结果为“良”,0个项目结果为“中”,0个项目结果为“差”。
今年以来,我局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训词”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杨建忠书记讲话精神,按照新区十四五规划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要求,对标“五个排头兵”“五个高”“五个一流”标准,重合成、建机制、强打防、夯基础、抓练兵,固强补弱、聚合发力、乘势而上,推动新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实现群体性事件“零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零发生”、重大涉稳舆情“零发生”,电诈案件现案破案率排名全市第一,交通管理四项主要指标整体下降,多项工作跻身全省前列,整体呈现“七个新”的良好态势。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为2021年新增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本年支出468.55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执行率93.71%。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预期目标:确保公安局针对兰州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鉴定,以及办公投入使用等工作,提升监管人员的整体形象和办公效率,全力打造多层次、全覆盖、全天候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积极发挥技防设施在维护道路交通有序运行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实现“实时监测、联网布控、快速反应、科学调度、指挥高效、信息共享”,实现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态势的宏观管控,对特大交通事故、严重交通堵塞、快速布控追逃、抢险救灾交通保障等重大交通警情或应急情况作出快速反应、指挥调度和警务协调,减少道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盗抢机动车辆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交通事事故检验鉴定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季度支出;涉案车辆存放场地租赁费每半年支付一次;交通指挥中心调度系统建设按建设进度支付款项;车管所业务经费按实际业务量采购证芯、号牌等;智能交通运行维护费,按一期、二期质保期结束起进行正常维护;交警大队业务用房用电增容,改为双回路,避免停电造成数据丢失。产出指标得分42分,效益指标29分,满意度指标10分,执行率得分8.2分,总分89.2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继续加强保障道理交通管理工作经费支出,进一步提升提升监管人员的整体形象和办公效率,全力打造多层次、全覆盖、全天候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积极发挥技防设施在维护道路交通有序运行等方面的特殊作用。
(二)禁毒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禁毒经费为新增项目,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本年支出20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预期目标:通过严格执行有关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加强辖区禁毒宣传,对新区吸毒人员进行全面管控,避免吸毒人员违法犯罪,完成省市禁毒办对新区吸毒人员管控的任务要求。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年度禁毒经费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项目实施后有效管控,避免吸毒人员违法犯罪,完成省市禁毒办对新区吸毒人员管控的任务要求。产出指标得分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执行率得分10分,总分10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将继续加强辖区禁毒宣传,加强对新区吸毒人员全面管控,避免吸毒人员违法犯罪。
(三)保安员特勤服务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保安员特勤服务费为延续项目,通过在兰州新区增加保安特勤人员,严格按照公安系统关于保安特勤人员工作计划和要求,以及行业标准,在各项工作时间范围内,全面完成兰州新区城市维稳的各项工作内容,确保兰州新区城市社会稳定达到各项标准要求。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37万元,本年支出237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预期目标:保安特勤人员严格按照公安系统关于保安特勤人员工作计划和要求,以及行业标准,在各项工作时间范围内,全面完成兰州新区城市维稳的各项工作内容,确保兰州新区城市社会稳定达到各项标准要求,从而为辖区范围内社会稳定、安全、交通等工作提供相关的保障和支撑,其城市维稳保障和城市维稳环境较往年得到明显改善,新区居民生产生活等活动的有序开展,从而提升群众整体满意度情况。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为辖区范围内社会稳定、安全、交通等工作提供相关的保障和支撑,其城市维稳保障和城市维稳环境较往年得到明显改善,新区居民生产生活等活动的有序开展。项目实施后有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等。产出指标得分49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执行率得分10分,总分99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继续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和城市维稳环境,进一步提升新区居民生产生活等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看守所拘留所业务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看守所拘留所业务经费为新增项目,2021年年初算数为350万元,本年支出255.44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执行率72.98%。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预期目标:兰州新区看守所、拘留所与2021年6月开始投入使用,通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关于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给养标准的要求和规定,在相关时间要求范围内,全面保质保量执行完成对被监管人的实物供应和给养的各项实施内容,有效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监管场所的安全文明管理,确保刑事诉讼、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并相应提升被监管人员被监管期间的生活满意度。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全面保质保量执行完成对被监管人的实物供应和给养的各项实施内容,有效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监管场所的安全文明管理,确保刑事诉讼、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并相应提升被监管人员被监管期间的生活满意度。产出指标得分48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已处于竣工验收阶段。),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执行率得分7.5分,总分95.5分。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继续加强保障被监管人员的生活需求及合法权益,实现监管场所的安全文明管理,保证给养标准的有效供应,杜绝浪费,确保刑事诉讼、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办公用房租赁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办公用房租赁费为新增项目,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06万元,本年支出806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预期目标:通过办公用房租赁方式,严格按照兰州新区公安局各项工作开展和正常运营的要求,以及相关房屋租赁的流程等,在时限要求范围内,全面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安局的各项实施内容,从而为辖区范围内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活动、交通安全管控和服务群众等公安系统工作提供相应保障和支撑,促使兰州新区公安局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其业务开展情况较往年有明显的改善,进一步提升公安干警整体满意度情况。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有效保障兰州新区公安局业务工作的办公用房需求,为辖区范围内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活动和服务群众等公安系统工作提供相应保障和支撑,促使兰州新区公安局业务工作有序开展。产出指标得分44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执行率得分10分,总分94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继续加强保障公安队伍无固定办公场所、对办公用房需求。
(六)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租赁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租赁费为延续项目,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3000万元,本年支出2515.29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执行率83.84%。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预期目标:通过严格执行有关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对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实施租赁,从而确保对项目区域范围内的违法犯罪的预防、发现和活动的取证、打击,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处置突发事件和城市管理能力。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年度视频监控安装工作,项目实际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项目实施后有效保障了区域范围内违法犯罪的预防、发现和活动取证、打击,进一步改善案件侦破效率及城市维稳情况。产出指标得分46.56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执行率得分10分,总分93.56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将继续增加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安装,并保障运转正常,进一步改善案件侦破效率及城市维稳情况。
(七)警犬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警犬经费为延续性项目,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本年支出12.09万元,执行率60.45%。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预期目标:提升新区的刑事勘察、治安工作、反恐维稳、防爆安检、巡逻震慑以及突发性案件参案能力及破案效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及时打击跨区域重大流窜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提升重大警情预警防范水平。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年度警犬犬舍建设及犬粮购置工作,项目实际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项目实施后有效保障了警犬日常训练,进一步改善案件侦破效率及城市维稳情况。产出指标得分38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执行率得分4.32分,总分83.32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警犬犬舍建设因未竣工验收,部分预算未形成支出。加强监督犬舍建设,提高建设进度,尽快办理竣工验收
(八)"陇剑杯”网络安全大赛服务保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陇剑杯”网络安全大赛服务保障经费为新增项目,2021年追加预算数为350万元,本年支出350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预期目标:通过“陇剑杯”网络安全大赛对标全国知名网络安全赛事,并配套举办高峰论坛、招商引资、产品推荐等活动,助力全省经济数字化产业发展,吸引高科技企业在新区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年度“陇剑杯”网络安全大赛服务保障经费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项目实施后有效有力保障数据安全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更好地服务“十四五”期间全省数字化产业布局。产出指标得分45分,效益指标29分,满意度指标10分,执行率得分10分,总分94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将继续加强当前全国数字化发展趋势,助力全省数字化产业发展,吸引高科技产业在新区落地,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建设。
(九)“陇剑杯”网络安全大赛宣传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陇剑杯”网络安全大赛宣传经费为新增项目,2021年追加预算数为19.2万元,本年支出19.2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预期目标:通过“陇剑杯”网络安全大赛宣传,对标全国知名网络安全赛事,并配套举办高峰论坛、招商引资、产品推荐等活动,助力全省经济数字化产业发展,吸引高科技企业在新区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年度“陇剑杯”网络安全大赛宣传经费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项目实施后为营造首届“陇剑杯”网络安全大赛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兰州新区知名度、美誉度。产出指标得分49分,效益指标30,满意度指标10分,执行率得分10分,总分99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将继续加强网络安全大赛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兰州新区知名度、美誉度。
(十)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为延续性项目,2021年追加预算数为860万元,本年支出860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预期目标:通过严格执行有关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为完善公安队伍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安工作的效率,加强公安机关科技装备和快速反应体系的建设,全力改善公安队伍建设,促进公安工作的发展。
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经费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项目实施后有效管控,为全面创造稳定和谐社会环境和国家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基础,解决交警大队业务用房不足问题,满足工作需求。产出指标得分44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9分,执行率得分10分,总分93分。
3.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本年将继续加强公安机关科技装备和快速反应体系的建设,全力改善公安队伍建设,促进公安工作的发展,
(十一)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经费为延续性项目,2021年追加预算数为2500万元,本年支出2500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预期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降低项目实施路段的交通监管成本,缓解警力不足和交通事故不断攀升,扩大交通管理监控时段和监控范围,改善交通管理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市民安全出行,减少交通事故,实现城市交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年度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项目实施后有效管控,有效降低兰州新区城市交通监管成本,缓解多年警力不足和交通事故不断攀升的矛盾,扩大交通管理的监控时段和监控范围,改善交通管理环境,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实现交通管理智能化,保障市民安全出行,减少交通事故,为城市管理提供更准确实时的交通信息,从而实现城市交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产出指标得分46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执行率得分10分,总分96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严格执行有关的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确保项目能顺利实施,从而也保障其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性。
(十二)看守所拘留所项目建设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看守所拘留所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因新区没有监管场所,为尽快顺利完成看守所拘留所项目建设,2021年中期追加预算数为1000万元,本年支出1000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预期目标:在项目计划和可行性范围期限内,保质保量并及时的建设完成拘留所和看守所的所有建设内容,并按照相关建设内容行业标准对完成建设的内容及时进行检测检查,确保每项建设完成的内容均能达到行业标准;按照拘留所和看守所的设备需求,充分并及时将拘留所和看守所设备配置到位;通过新建拘留所和看守所,并投入使用,辖区内因违法犯罪人员的送押产生的公安经费较去年实现明显改善,违法犯罪人员因送押旅途产生的安全隐患得到缓解,适当缓解了兰州市部分监管场所羁押人员满员、超员的压力,相应提升了相关执法人员对于监管羁押工作等具体工作实施或展开的满意度。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工作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监督项目建设,做好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实际支出不超出成本预算。项目实施后有效缓解了兰州市部分监管场所羁押人员满员、超员的压力,相应提升了相关执法人员对于监管羁押工作等具体工作实施或展开的满意度。产出指标得分50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已处于竣工验收阶段。),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执行率得分10分,总分100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已处于竣工验收阶段。促进工程验收,项目实施后有效缓解兰州市部分监管场所羁押人员满员、超员的压力,相应提升了相关执法人员对于监管羁押工作等具体工作实施或展开的满意度。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本次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一是对项目自评结果存在偏差原因进行分析总结,明确改进措施。将相关结果与项目进度安排及时反馈各实施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并上报相关整改情况,接受监督检查。二是部门整体评结果主要以自评报表的形式反映,按照评价要求,结合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实际进行完整编制,其权重合理、内容完整、数据真实。三是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在单位内部公开公示,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绩效自评管理工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 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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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公安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