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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兰州新区
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08/17/ 09:29 来源: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新区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新区各国有集团公司,省属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兰州新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查严防严控兰州新区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新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甘政办函〔2022〕33号)要求,现成立兰州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孙 敏  兰州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魏兴杰  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曙峥  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台昀江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吴兆蕃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豆永良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党委委员

  龙贤平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党委委员

  裴志阳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韩荣翠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贾衍翔  兰州新区公安局副局长

  双明媚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副局长

  蔡惠民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王克亮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县级干部

  潘膺希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四级调研员

  周建云  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综合保税区委员会)副局长

  罗明善  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宋永华  兰州中川机场海关副关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罗明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兰州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各园区要建立本园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辖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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