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112222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07/12/ 12:13 来源: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齐靖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场净空保护立法的建议》收悉,对您所提建议,现结合我们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兰州新区成立以来,兰州空港和新区“港城互动”,相互促进,获得了长足发展,兰州中川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从2010年的360.35万人次增长到2021年的1531.5万人次,提高了325%。兰州新区常住人口从2012年的13.25万人增长到2021年的28.82万人,提高了117%。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由于受机场净空限制要求,兰州新区在建的主要核心区都在净空保护区范围内,受限高影响,近几年新区土地开发强度较低。为切实做好机场净空保护工作,保障机场运行安全,加快机场临空经济发展,兰州新区和机场逐步建立起了良好的沟通机制。

  关于“建议制定和颁布机场净空保护的相关法规”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七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新区管委会属于政府派出机构,无立法权限,不能制定政府规章。

  关于“将机场净空保护区航区服务程序一体化图向社会公布”的建议:新区开发建设初期,在所有项目立项审查和修详审查时,就项目建设多次征求机场建设指挥部意见,对重大项目以及有烟囱的项目进行论证并征求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甘肃分局意见。2014年,管委会委托中国航科院编制完成了《甘肃兰州新区机场净空和电磁保护专项规划》,对17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新区建设用地整体进行了净空和电磁保护评估,对中川机场近期跑道和远期规划跑道各种飞行方案进行了深入分析,结合兰州中川机场各机型飞机性能以及机场导航设备电磁环境保护进行了研究,核算出新区规划区范围内飞行安全控制高度,并会同机场相关部门进行审查。2019年,根据《关于西北地区机场航行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一体化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新区积极会同民航甘肃安全监督管理局、中川国际机场公司根据机场T3航站楼可研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兰州机场航行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一体化图编制工作,但在后期实施过程中,机场T3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发生了变化,机场跑道偏移,导致净空保护区一体化图成果不能作为净空保护的依据。

  为切实做好机场净空保护工作,下一步,兰州新区将结合发展实际和机场安全运行需求,兼顾飞行程序以及新的机型选择,重新编制净空保护区一体化图,同时,将根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甘肃省民用机场净空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规定》以及《中川机场总体规划》,和各方共同不断优化完善净空保护区一体化图。

  关于“建议推进城市总体修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时,将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在法定规划中予以落实”的建议:兰州新区在编制总体规划及各层次规划时,均将净空保护需求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纳入了规划成果。

  (一)从总规层面,兰州新区在规划中充分协调机场与城市的关系,落实中川机场相关净空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与功能布局,优化调整周边城市功能布局,兼顾甘肃(兰州)国际空港建设,为保障机场远期发展预留了充足空间。

  (二)在控规编制中,兰州新区根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甘肃省民用机场净空和民用航空电磁环境保护规定》对机场净空进行控制保护,划定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明确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建、构筑物的控制高度,采用“高程+高度”双限控制策略,依据《中川机场总体规划》确定的净空限高要求,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最高点高程进行刚性控制,确保其高度不超出机场净空限高高程。严控建筑物主体高度,结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相关规范和城市空间特色塑造要求,对建筑主体高度进行了量化控制。结合机场限高要求,综合不同组团功能,合理引导城市开发强度。同时,综合考虑化工园区对机场的影响分析,对园区中烟囱布局位置及高度进行指引,确保了净空安全。

  (三)在建设过程中,兰州新区将进一步加强和机场的联系与互动,强化监督管理,有力推动机场安全运行和地方建设发展协调共赢。

  非常感谢您对新区净空保护的关注和支持。请您继续加强对新区净空保护工作的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一号办公楼623室

  联系人:潘洁                

  联系电话:0931—6502179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兰州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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