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兰州新区城建交通法治工作要点

 2022/06/08/ 17:31 来源: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2年,兰州新区城建交通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行政有机统一,以省、新区法治工作要点为纲领,不断将局法治工作做实做细。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力度,以解决自身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通过树立法治思维、提高执法能力和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局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稳定,制度执行力不断提高,城建交通法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开启新区第二个“黄金十年”新征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省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新区获批国家新区十周年。

  一、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引领,强化新区城建交通法治文化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加强干部职工日常学法作为做好法治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健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重点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以及新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将宪法、民法典以及城建交通领域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列为必学内容,全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不少于12次,举办主题法治讲座不少于3次。持续深化会前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制度,推进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化、常态化、精准化,不断提升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牵头科室办公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

  2.大力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提高公众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和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服务理念,紧紧围绕城新区建交通领域工作实际,努力把宪法宣传教育融入局各项重点工作,通过在《法治工作月报》开设“宪法学习专栏”,使广大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入脑入心,指导实践。充分运用大众传媒和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引导各类媒体创新推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型融媒体进行普法,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和平台。

  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

  3.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紧紧围绕省、市、新区和省住建厅、省交通厅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以法律法规和法治实践紧密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有效提高建交局法治化管理水平,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

  4.加强行业日常普法教育不断强化城建交通领域普法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城建、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时段和法治宣传节点统筹策划、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物业小区、公交场站等公共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公交车滚动屏幕、宣传横幅、小区物业LED屏等媒体,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宣传场地和设施,让法治融入人民群众公共生活。在行政服务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在实施社会管理和为公众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主动传播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法律疑问,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加强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

  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建管科、质安站、总工办、城管科、城建科、运管科、交通科、房产科、审批科

  5.深入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基地)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文化环境。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探索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文化墙、宣传栏、灯箱、草坪牌等多种载体,挖掘和丰富法治元素,将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区域景观有机融合。依托城市道路路灯灯杆灯旗、“两站一场”等公共基础设施进一步延伸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基地)链条。

  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城管科、城建科、建管科、质安站、运管科

  6.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服务重点工作大局,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7.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现代化管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助力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完善政务服务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协作,强化与各园区建设局服务沟通,打通信息“堵点”、填补服务“空白点”。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清单,明确抽查领域、事项、类型、层级等内容,精细化、差异化开展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对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完善网络社会治理模式,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基础设施安防等综合能力建设,完善监测跟踪、问题联治、联动协作、平安联创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新区城建交通管理法制化、专业化、现代化水平,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法治新格局。

  牵头科室法规科、审批科、办公室

  责任科室建管科、质安站、城管科、城建科、运管科、房产科

  8.深化“双公示”信息报送,夯实目标责任。全面落实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工作,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规范填报、全面归集、及时报送、依法公开,实现“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全面达标。切实履行“双公示”信息源科室责任,进一步完善局“双公示”工作机制,压实目标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甘肃省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报送“双公示”信息,同时建立规范的部门“双公示”信息台账,并协同做好异议信息处理、信用修复。

  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建管科、质安站、总工办、城管科、城建科、运管科、交通科、房产科、审批科

  9.多举措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加强涉企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培育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持续深化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法治体检”和“送法进企业”活动,鼓励和支持律师广泛参与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法律意见咨询。组织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和重点项目代表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座谈会,听取企业对城建交通系统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对反映的意见建议问题研究措施,狠抓督办落实,以实际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牵头科室审批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

  10.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持续规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明确政务公开方式、内容、时限及审核要求,确保公开的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考核,落实政务公开主体工作责任。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结合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加大网上公开的途径及范围,努力为新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便利高效的信息公开服务。

  牵头科室法规科、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

  11.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好重点时间节点信访维稳。紧紧围绕“提升目标,创新思路,强化基础,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和“发案减少,事故下降,秩序良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根本任务,以建设和谐新区发展为中心,深入开展城建交通行业整治工作,有效的推进法治新区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把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稳定工作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主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工作着力点压在平时,切入点放在源头。建立与新区信访办的紧密联系,完善重要敏感信访信息通报报告机制,加强值班值守,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分类施策,及时、果断、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实施线上线下联处,坚决防止在重要节点发生城建交通领域舆情事件。

  牵头科室法规科、办公室

  责任科室建管科、质安站、总工办、城管科、城建科、运管科、交通科、房产科、信息中心

  12.强化政策支撑,稳步提升乡村振兴的法治保障水平。贯彻落实《甘肃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力做好移民安置、农村公厕全覆盖、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四好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撑,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新区城建交通法治工作的不断落实在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中的保障作用。

  牵头科室法规科、办公室

  责任科室房产科、交通科、城管科、城建科

  13.加快行业内政策文件梳理,整理形成文件汇编。对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认真编制《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行业法律法规汇编》,为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

  (三)坚持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切实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的功能。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和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强化刚性化约束。

  牵头科室法规科、办公室

  责任科室:各科室

  15.严格执行局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坚持行政执法制度化。全面落实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行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流程管理规定(试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全局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建管科、质安站、总工办、城管科、城建科、运管科、交通科、房产科

  16.加强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制作及规范化管理。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甘肃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和制作入卷,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制作水平。加强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所有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一案一卷”,各相关行政执法科室将案卷作为永久性档案资料,并确定专人保管。完善案卷档案调阅制度,明确案卷档案借阅、调卷的范围、程序和期限等。定期组织执法案卷抽查,并将结果与相关行政执法科室绩效考核挂钩。

  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建管科、质安站、总工办、城管科、城建科、运管科、交通科、房产科、审批科

  17.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按照新区组织部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城建交通领域新区、园区、镇(中心社区)三级行政执法改革,编制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分别明确各级承担相关执法职责,做到委托、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层级明确、权责对等。按照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加快组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主体、优化配置执法力量,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制体制。

  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建管科、质安站、总工办、城管科、城建科、房产科、运管科、交通科

  18.完善行政处罚制度,制定法治建设工作配套工作机制。随着省政府2020年8月10日废止《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局《行政执法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中关于“较大数额”的界定需要进行调整,紧盯甘肃省新修订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进行及时修改。进一步完善局法治建设工作配套机制,建立局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机制、工作报告机制、工作协调机制、调查研究机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日常联络机制和督查督办机制等工作机制,确保局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法规科

  19.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制定局“两轻一免”清单。落实《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和《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两轻一免”清单》,对照《兰州新区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第一批)》,在日常执法中予以落实,并形成典型案例。

  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

  (四)加强政策解读,优化新区城建交通行业发展“软环境”

  20.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涉企政策的知晓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关于加强政策解读的一系列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拓宽解读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牵头科室办公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

  21.强化政策解读工作责任,强化涉局业务重要政策全面解读。明确部门政策解读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制定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各科室在起草政策文件时,除了准备文件起草说明,还要同步准备解读材料,介绍政策出台背景、具体政策措施、利企惠民政策亮点等,政策解读材料需经分管负责人审定,与政策文件送审稿、文件起草说明同时报局政策法规科。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策解读工作,公开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定期邀请相关专家、领导,组织各园区建设局、相关企业代表进行政策解读。信息中心负责加强政策解读载体建设和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政策解读直播工作。

  牵头科室法规科、信息中心

  责任科室各科室

  22.主动倾听社会热点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结合局信访投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主动回应涉企涉民相关政策,重点围绕推动解决民生关切和企业、群众身边的急事难事等主题,倾听群众声音,阳光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着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

  (五)多举措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23.强化局行政复议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行政复议在监督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功能。按照《兰州新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局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作用。增强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从源头减少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避免行政违法行为。

  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

  24.切实加强局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应诉工作水平。高度重视涉局行政应诉案件,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认真准备应诉相关证据材料和答辩状。加强局行政应诉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抽调人员组建局行政应诉工作专班,定期参加行政应诉工作培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主动加强与新区法制办以及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学习典型案例,指导自身工作。

  牵头科室法规科

  责任科室各科室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局法治建设工作,定期组织会议专题研判相关法治工作问题,督促各科室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全局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专业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强化统筹协调,完善沟通配合。局法规科负责对2022年局法治工作要点落实的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各科室健全完善沟通配合、督促落实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整体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通报和协调配合机制,实现执法对象基本信息、管理信息和行业信息共享。法规科加强业务指导,提供法律支持。

  (三)强化督促落实,落实工作责任。法规科对局法治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办检查,要点落实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局绩效考评量化标准进行考核,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告新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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