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西岔综合门诊部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2/03/03/ 16:37 来源:兰州新区西岔综合门诊部

  一、部门职责

  兰州新区西岔综合门诊部是经兰州新区党工委批准建立的一家以精神卫生、大学生健康服务为特色的,融合医疗、急救、教学、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现代化、区域性、标志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直属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主要承担辖区常见病、多发病、较疑难病症诊治任务;开展精神卫生、创伤等专科服务,开展传染病预防、诊治工作;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康复和预防保健等业务指导任务;承担危急重症抢救和各类突发事件现场急救等诊治任务;承担辖区大中专院校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心理咨询等诊疗任务。重点打造兰州新区精神卫生中心防治中心,现已成为甘肃省精神卫生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甘肃省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单位。承担精神心理疾病诊治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兰州新区西岔综合门诊部办公用房面积共五层约6867.8㎡,核定床位60张。配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多普勒彩超机、便携式彩超机、心电图、全血细胞分析仪和血凝分析仪、DR、移动DR等检验、检查设备,还配置心理健康测评系统、磁刺激仪(TMS)、团体生物反馈仪、失眠治疗仪、脑循环治疗仪、脑电图等设备。内设内儿科、外科(皮肤)、妇科、精神卫生科、心理卫生科等科室。

  本单位共有职工62人,其中正式职工24人,临聘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三、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2022年兰州新区西岔综合门诊部预算收入总数为439.71万元,较上年下降40.56万元,下降了8.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其他对个人的生活补助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439.71万元。

  (一)基本支出439.71万元

  1、人员支出397.44万元,占比90.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8万元,较上年增加51.91万元,增长率为30.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增加及工资比例浮动所导致的。具体明细如下:

  基本工资69.27万元,较上年增加10.94万元,增长率为18.75%;津贴补贴60.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13.7万元,同比增长率为30.76%;公务员医疗保险5.87万元,同比增长率为16.7%;养老保险234.38万元,同比增长率为30.61%;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6万元;采暖补贴(职工取暖费)12.18万元,同比增长率为30.61%;住房公积金17.54万元,同比增长率为30.65%。其他生活补助177.64万元,较上年下降97.52万元,下降了35.44%,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月度绩效工资标准表核算;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7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3、公用支出42.27万元,较上年增加5.06万元,增长率为13.59%。其中:办公费1.68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0.86万元;邮电费1.92万元;差旅费2.16万元;单位取暖费27.54万元;培训费1.18万元;福利费3.65万元;维修(维护)费1.5万元。

  4、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2022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变化。

  (二)项目支出0元

  本年度我单位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2022年基金预算说明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安排政府性基金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政府采购支出全部为办公用耗材采购,需采购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绩效评价结果为上述预算合理,内容真实,符合我单位工作实际支出严格按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做到收支平衡。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型也比较精准,达到了预算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成效良好,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 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 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兰州新区西岔综合门诊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兰州新区西岔综合门诊部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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