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2022/03/03/ 16:25 来源: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部门职责

  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新区内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疾病等;

  2、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应急物资与技术储备,报告与预警,处置与评估;

  3、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指导新区基层预防接种单位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及信息化建设;

  4、开展疾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干预,负责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

  5、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6、做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平台建设及信息系统管理;

  7、开展卫生检验检测工作,实施实验室管理与质量控制、微生物与寄生虫病检验、理化检验、毒理检测与评价;

  8、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9、开展健康技术培训、指导、服务,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内设科室5个,综合办公室、传染病防控科、免疫规划科、公共卫生科和检验科。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数1,编制人数7人(原有8人,2022年2月1人离职),现有人数13人。

  三、部门预算说明

  2022年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收入总数为804.16万元。因中心为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故无法与上年数据作对比。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74.16万元。

  人员支出89.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3.48万元,津贴补贴29.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3万元,工伤保险0.26万元,住房公积金7.53万元,失业保险0.44万元,生育保险0.6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84.53万元,其中:办公费0.56万元,差旅费3.60万元,印刷费0.40万元,邮电费0.6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50万元,福利费1.57万元,培训费0.50万元,维修(维护)费2.0万元,单位取暖费5.23万元,生活补助费66.53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30万元。

  1.免疫规划配套经费55万元。主要用于:疫苗存储;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的人员培训、工作督导、证书购置和宣传品印制;监测处置;信息化建设,网络租赁;应急接种疫苗配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技术指导、绩效考核、疫苗运送工作的运转。

  2.公共卫生业务经费20万。主要用于:慢性病规范化的管理,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的监测分析、高危对象筛查、随访管理、咨询干预、技术指导、健康教育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包括患者筛查、贫困患者门诊服药补助、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病人家属护理教育补助等;学生常见病干预,主要包括专家进校园、学校卫生标准普及、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学生作品有奖征集活动以及宣传品开发与制作、人员培训、工作督导、质量控制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死因监测、食品卫生、地方病、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学生营养健康评估、儿童口腔窝沟封闭等项目人员培训、工作督导、现场调查、网络报告、质量控制、采样检测与委托检测、宣传品开发与制作、聘请外部师资、交通费(油料、维修、保险、车辆租赁等)、资料费、信息费、省级专项配套等;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专用电脑和打印机、专用设备、传输设备、智能化工具、软件使用费、网络费等;

  3.水质监测经费15万。主要用于:兰州新区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覆盖范围内的管网末梢水开展月、季、年监测,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在大型节会和活动保障期间,以及上级安排的专项抽检,临时性开展抽检工作的经费:采样和实验检测(委托第三方机构)、现场质控、卫生学调查、督导培训、采样及交通费用、数据质控、网络与信息化建设等。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费40万。主要用于:兰州新区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疫情信息报告及质量管理及宣传;传染病防控及应急处置车辆司机及车辆租赁;艾滋病管理;结核病管理;手足口病管理。

  5.核酸实验室检测配套经费500万。主要用于:核酸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疫情防控办公场所租赁;聘用实验室检验人员及岗前培训;移动检测实验室运行维护;采购实验室及两站一场核酸采样二级防护装备、消毒用品;固定实验室维保。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因中心为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故无法与上年数据作对比。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四)培训费0.5万元。

  (五)会议费0元。

  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2022年安排政府性基金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用于疫苗冷链运输),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政府采购主要为办公用品采购,预算金额为9万元。用品采购主要通过新区采购平台采购,确保政府采购合规化。因中心为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故无法与上年数据作对比。

  八、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总体要求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项目预算编制,切实强化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理性。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预算绩效工作良好运行。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绩效目标申报表

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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